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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容器总对苯二甲酸测定法》公开征求意见(附全文)

嘉峪检测网        2023-12-07 16:52

刚刚,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塑料容器总对苯二甲酸测定法》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内容如下:

 

4216 塑料容器总对苯二甲酸测定法

 

本法适用于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或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G(PET G)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塑料容器中总对苯二甲酸的测定。

提取介质  50%乙醇(PET材质)或25%乙醇(PET G材质)、正庚烷。

供试液的制备  取试样适量,分别加入上述各提取介质至其标示装量的90%,并使每种介质的提取液总量不少于30ml。将试样用防渗透密封装置,如铝箔和适用的盖,密封。然后在49℃±2℃下放置10天,取出,并冷却至室温。将同一介质提取液转移合并至同一洁净玻璃容器中,混匀,作为供试液。

空白液的制备 另取洁净的玻璃容器,分别加入用于供试液制备的同批提取介质,同法制备相应的空白液。

测定法

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采用1cm比色池,以空白液为参比,在波长244nm处测定50%乙醇或25%乙醇供试液的吸光度。

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采用1cm比色池,以空白液为参比,在波长240nm处测定正庚烷供试液的吸光度。

起草单位: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联系电话:0531-82682912

参与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

 

塑料容器总对苯二甲酸测定法起草说明

 

一、制修订的目的和意义

对苯二甲酸是PET和PET G的生产原料,也是PET和PET G材质的药包材中常见的残留物之一。它对人体的泌尿系统和呼吸系统具有一定的分子毒性,同时还可能具有潜在的遗传毒性。PET或PET G材质的容器在与药物的长期接触过程中,对苯二甲酸类物质可能发生迁移,进而影响药物的安全有效性。因此,考察塑料容器中的总对苯二甲酸是必要的。

 

二、参考标准

USP <661.2>中总对苯二甲酸测定法。

 

三、需重点说明的问题

1. 供试液的制备:本标准参照USP <661.2>制定了供试液制备方法,采用50%乙醇(25%乙醇用于PET G材质)、正庚烷作为提取介质。

2. 测定法:本标准参考USP <661.2>,根据对苯二甲酸类物质在特定的紫外波长下有吸收峰,其含量与吸光度值成正比的原理,采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进行总对苯二甲酸的测定。该方法操作简便,成本较低,易于推广。

3. 本标准为方法标准,具体限度要求,参见相关通则项下。

 

四、主要意见反馈及处理情况

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与制备方法前后不相宜。“公称容量”特指容器。 “将瓶子用防渗透密封装置”该方法是否只适用于瓶子,如果只适用于瓶子,请在标准适用范围注明。

回复:部分采纳。已将“本法适用于……药包材中残留对苯二甲酸的测定”修改为“本法适用于……塑料容器中总对苯二甲酸的测定”。

2. 供试液的制备:提取介质50%乙醇和25%乙醇,其配制过程,建议不在标准正文中体现。

回复:采纳,已修改。

3. 供试液的制备:样品公称容量小于30ml时,需合并供试液至玻璃瓶中混匀,草案规定“不得将供试品提取液转移至其它贮存容器中”,建议明确为“塑料容器或其它可能对测定产生干扰的容器”。

回复:部分采纳。考虑到标准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将供试液的制备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修改为“取试样适量,分别加入上述各提取介质水至其标示装量的90%,并使每种介质的提取液总量不少于30ml。……将同一介质提取液转移合并至同一洁净玻璃容器中,混匀,作为供试液”。

4. 供试液的制备:“将供试品与玻璃瓶在49℃下放置10天”,温度是否可有上下浮动的范围。

回复:已将“49℃”修改为“49℃±2℃”。

5. “在最大吸收波长约244nm处”、“在最大吸收波长约240nm处”如需通过波长扫描确定最大吸收波长可在标准中描述,如只需在标准规定的波长处测定建议删除“约”字。

回复:采纳,已修改为“在波长244nm处”、“在波长240n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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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