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法规标准
嘉峪检测网 2025-08-15 19:24
【问】X射线类放射诊断设备用辐射防护附件,是否可以和放射诊断设备一起申报?
【答】X射线类放射诊断设备使用时进行辐射防护的附件,如防辐射衣、防辐射帽、防辐射裙、防辐射围领、医用射线防护眼镜等,用于进行放射诊断时对人体的防护。该类防护附件通常和放射诊断设备无电气连接和物理连接,《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单独作为医疗器械管理,建议单独申报。不可拆卸的附件除外。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材料分析 石油化工
医疗器械 医药
电子电气 汽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