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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源化妆品原料安全性问题及监管建议

嘉峪检测网        2021-04-12 09:35

摘  要 / Abstract

 

针对目前已广泛使用的植物源化妆品原料,如防腐剂、香精香料、美白剂,总结并列出其安全性问题,分析和归纳出含这些原料的产品在监管方面的特点,提出可将方法标准、管理清单、技术规范等技术监管工具作为化妆品监管科学研究中解决植物源化妆品原料安全问题的对策。

 

关 键 词 / Key words

 

植物源化妆品原料;安全性;监管科学;防腐剂;香精香料

 

plant-derived cosmetic raw materials; safety; regulatory science; preservatives; flavors and fragrances

 

随着人们对化妆品的健康性和安全性要求越来越高,绿色天然的消费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由于植物活性成分不仅不良反应小,而且功效温和,以植物资源为原料开发的化妆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追捧。2020 年6月29日颁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7号)提到要支持结合特色植物资源研究开发化妆品。可以预见,以优质植物资源为原料开发和生产化妆品是今后化妆品产业发展的新趋势。然而,在绿色、天然产品概念热炒的背后,监管部门必须清楚认识和应对其安全性问题。基于产业现状,以药品监管科学理念为指导,围绕化妆品安全风险问题,研究和建立适用于植物源化妆品原料的监管技术工具,是在监管工作中落实“放管服”的具体行动。本文将从植物源化妆品原料的安全性问题入手,分析其技术监管特点,探讨应对策略。

 

01植物源化妆品原料概述

 

植物源化妆品原料系指利用植物资源开发的化妆品原料,包括植物提取物、从植物中提取的活性成分及按其活性结构合成的化合物。常用于化妆品的植物提取物包括薄荷油、石榴果提取物、红景天提取物、光果甘草根提取物、高山火绒草提取物等,活性成分有熊果苷、对羟基苯乙酮、柠檬醛、丁香酚等。使用植物性原料生产的化妆品广受消费者喜爱,YOKA时尚网化妆品用户美容习惯调查显示,53.67%的消费者在选择美容产品时会考虑成分是否来源于天然植物[1]。

 

植物源化妆品与同样受到市场热炒的“绿色化妆品”概念有所不同,后者是英国化妆品专家布瑞恩提出的,从原料、生产、包装和气溶喷射剂4个方面加以界定。绿色化妆品选用纯天然的植物作原料,采用对环境和人体无害的技术加工生产,使用生物可降解和可再生的环保材料包装,用安全的液化石油和二甲醚取代气溶喷射剂。

 

此外,植物原料也不等同于“天然原料”,按照ISO 16128-1/2确定的定义和基本原则,天然原料包括从植物、动物、微生物和矿物中获得的成分。

 

与化学原料化妆品相比较,植物源化妆品的安全性有其特点,反映在检测上也有其特殊性。具体如下:

 

一是未全成分标注。

 

绿色、天然、低毒是眼下很多产品追求的目标,也是时尚宣传的卖点。与单一明确成分的化学物质相比,植物源化妆品原料要达到一定的效果可能仍需借助相关化学物质才能起效,但很多产品为了强调原料的植物源性,不愿标注化学物质,违反全成分标注的规定,真实性存疑。监管上,往往需要对其宣称功效的相关成分同时进行检测,确认其宣称标注的真实性。

 

二是杂质影响。

 

不同于化学物质单一成分起作用,植物提取物往往是多成分协同作用,活性成分难以明确,因而用量大,工艺处理比较复杂,可能需加入较多的增溶剂、表面活性剂、矫味剂等物质。在制订方法标准时,提取方法必须考虑这些影响因素。在应用已有标准检测时,若出现测定困难,也需考虑这些因素是否影响测定。

 

三是检测难度大。

 

植物源化妆品原料成分复杂,指标成分含量低,给检测带来困难,需要开发出更多的检测方法。与传统理化检测方法不同,植物源化妆品原料指标成分比较难规范,生物学整体表征评价的检测思路具有广阔的研究前景,如测定酪氨酸酶活性的抑制率可以间接评价美白效果。

 

02原料安全性问题

 

植物源化妆品原料在产品中所发挥的作用既有基础性的,如防腐剂、芳香剂(香精香料);又有功效性的,如美白剂、染发剂等。这些原料在产生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性问题,对人体,尤其是皮肤产生的不良反应不可忽视。

 

2.1 防腐剂

 

一种植物可能既含有多种不同的抗菌成分(抗菌广谱性),又具有多种功能(如美白和抗衰老),兼具防腐作用的植物源化妆品原料被广泛应用。具有抗菌作用的植物主要集中分布在菊科、唇形科、木兰科中,存在于叶子的香精油(迷迭香和鼠曲草)、花(丁香)、球茎根(大蒜和洋葱)和果实(胡椒)中。金盏花提取液、薰衣草精油等为比较成熟的植物防腐剂[2] ;胡萝卜、茶树(茶多酚)、柑橘植物、玫瑰、迷迭香和金缕梅等为使用较多的植物原料,以其为原料的产品有胡萝卜汁柔顺洗发香波等。很多大牌产品宣称采用天然植物精华作为防腐剂,如茶树精油。

 

化学防腐剂常常会引起皮肤过敏反应,对此配方师的常用方法是通过复配减少防腐剂使用量,如从茵陈蒿等植物提取出来的对羟基苯乙酮(现已多由人工合成),与苯氧乙醇、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等常规化学防腐剂进行复配,可以减少后者的使用量,降低过敏反应的发生率。某品牌护肤水和乳液产品,在加入防腐剂的基础上加入了天竺葵和佛手柑提取物。

 

作为防腐剂的植物精油,其成分也可能容易引起过敏。茶树精油皮肤变态反应(致敏)试验结果显示,其对豚鼠的致敏率达66.67%,可能是4-松油醇等烯萜物质渗入皮肤所致[3]。另外,相对于化学防腐剂,植物防腐剂成本高,加之因杀菌效率低而需增加用量,毒性和成本不言而喻。此外,部分植物防腐剂是通过化学方法提取而得,已偏离“纯天然”的概念。再者,添加了植物防腐剂的产品存在异味和杂色,还需要加入其他物质进行调节,无形中也会增加质量风险。

 

2.2 香精香料

 

植物香料具有使产品清新自然、气味芬芳和杀菌等多种功能,在膏霜类、乳化体类、油蜡类、粉类、香水类和液体洗涤剂类等系列化妆品中被广泛应用。植物香料是采用植物的花、果、叶、茎、根、籽、皮或者树木的木质茎、叶、树根和树皮,通过物理方法分离、提取而得到的易挥发芳香组分的混合物,一般多呈膏状或油状,少数呈半固态或树脂状。植物香料的形态可分为以下类型:浸膏、油树脂、辛香料、精油、净油、酊剂、香膏,如茉莉浸膏、玫瑰油、水仙净油等。其所含芳香成分种类繁多,含量较大的有芳香醇、桉叶醇、枸橼醛、乙酸香叶酯、肉豆蔻醛、紫罗兰叶醛。

 

香精香料所含成分很多具有毒性,主要是过敏性和光毒性,如柑橘类精油和当归根油具有光毒性。香精香料引起的过敏反应尤为多见,占全部化妆品过敏案例的1/3以上。香料所含成分(过敏原)可能在与皮肤直接接触时或通过光敏作用导致皮肤过敏,也可能通过吸入引起人体过敏[4]。

 

多数香料可通过控制用量防止过敏反应发生。欧盟将新铃兰醛、苯甲醇、甲位戊基桂醛、肉桂醇、枸橼醛等24种成分以及橡苔提取物和树苔提取物列入过敏原清单进行管理,要求配方达到一定含量时必须标注。国标GB/T 22731—2017列出了对11 类加香日用产品含香料限量以及日用香精禁用物质。

 

此外,还需要考虑香精香料的溶剂残留、重金属含量、农药、杀虫剂残留、放射性物质等指标。

 

2.3 美白剂

 

酪氨酸酶是黑色素合成的关键酶,目前使用的很多美白剂都是酪氨酸酶抑制剂,多数是植物性来源,包括黄酮及其衍生物(如甘草定)、有机酸、苷等类物质。具有美白作用的植物常见的有甘草、茯苓、柿叶、当归、黄芪、葛根、红景天、桑叶、风毛菊、桑白皮、银杏叶、西洋参、杏仁、丝瓜、柑橘、姜黄、益母草、红花、续随子、地榆、乌梅、赤芍、白花蛇舌草、虎杖、人参、白芍、牡丹( 皮) 、防风等,这些植物往往以提取物的形式作为原料。张凤兰等[5] 调查了2012~2016年审批的687件特殊用途祛斑类产品中美白功效成分的添加情况,经统计得出使用频率较高的美白功效植物提取物为光果甘草根提取物、牡丹根提取物、茶提取物和黄芩提取物,其累计使用频率为13.3%。

 

作为美白剂的植物源原料的部分提取物(白芷、补骨脂等)、成分(氢醌、杜鹃醇等)具有毒性。

 

白芷是一种美容佳品,在美容古方中应用最多,具有美白、防紫外线和防晒的作用。研究表明,白芷可以改善人体微循环,促进皮肤新陈代谢,延缓皮肤衰老,消除在组织中过度堆积的色素,达到美白祛斑的效果[6]。但白芷中含有禁用组分欧前胡内酯,是一种光敏性物质,在阳光中紫外线的照射下会引起皮肤产生光毒性或光敏性皮炎,因此,白芷、补骨脂等含呋喃香豆素类的植物不能作为美白剂。

 

氢醌因具有抑制酪氨酸酶的作用,早期被用于祛斑美白类化妆品及皮肤用药中,以去除皮肤色素沉着,但氢醌有导致外源性黄褐病和白斑病的风险,甚至有致敏和致癌的潜在风险[5],《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已将之列为禁用组分。熊果苷目前作为美白剂广泛使用,但它在低pH、高温、紫外照射等条件下,或在人皮肤微生物或葡萄糖苷酶作用下,可能转化为氢醌。

 

2013年,杜鹃醇导致使用者皮肤出现白斑的事件轰动了日本化妆品界。杜鹃醇广泛存在于白桦和日光槭中,它是由日本佳丽宝公司研究人员发现的可有效抑制黑色素形成的化合物,但该公司生产销售的美白化妆品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出现了“皮肤变成不均匀的白色”的不良反应,于是公司决定自主召回包括化妆水及乳液等8个品牌的54种产品,召回范围除日本外还包括中国台湾地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但不包括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因其相关品种产品许可申请未被批准。

 

香豆素类化合物大多具有一定的生物活性,部分可预防和治疗疾病。香豆素类化合物一般分为呋喃香豆素、吡喃香豆素等4类,在化妆品中可作为香料,如香豆素、二氢香豆素,但很多香豆素类化合物存在光敏毒性和肝毒性。呋喃香豆素类化合物能够增强皮肤对紫外线的敏感性,加速黑色素的生成,较容易引起皮炎甚至致光突变和致癌,如8- 甲氧基补骨脂素(花椒毒素)[7]。因此,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13种香豆素类化合物[3-(1-萘基)-4-羟基香豆素、环香豆素、双香豆素、4,6-二甲基-8-特丁基香豆素、7-乙氧基-4-甲基香豆素、7-甲氧基香豆素、7-甲基香豆素、醋硝香豆素、库美香豆素、二氢香豆素、呋喃香豆素类、六氢化香豆素、苯丙香豆素]为化妆品禁用组分,6-甲基香豆素为化妆品限用组分。

 

03监管建议

 

基于上述对植物源化妆品原料监管特点和安全性状况的分析,若要加强对此类原料的有效监管,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形成系统和科学的技术监管工具。

 

3.1 方法标准

 

检测方法

 

化妆品准用组分中还有很多没有检测方法。如香精香料是常见的过敏原,欧盟制定了26种化妆品香料的标注规定,驻留类化妆品中含量大于等于0.001%、非驻留类化妆品中含量大于等于0.01%时必须在标签上标注。我国若要实施这个制度,必须建立检测方法。美白剂若要实施准用清单,监管机构也必须建立针对多种原料的检测方法。

 

筛查方法

 

很多产品宣称添加了植物性防腐剂、美白剂、染发剂,而且都会以该原料的功效进行宣传,这些物质往往以提取物形式添加,多成分同时存在,含量低,因此有必要建立相应的质谱检测(定性或筛查)方法,以确认其真实性(实际结果与注册或备案的标注是否一致)。

 

功效评价方法

 

美白剂很多来源于植物,而且抑制酪氨酸酶活性的产品居多,必须建立测定诸如酪氨酸酶抑制率的评价方法。很多植物防腐剂通过复配使用,防腐效果的评价——微生物挑战试验也有必要收载入法定检测方法,并给予相应规定。

 

3.2 管理清单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已对防晒剂、染发剂、防腐剂等实行准用清单管理,但对植物来源较多的美白剂尚未建立准用清单;对同样是植物来源比较多的香料也未单独设立禁限用清单。为贴合绿色环保的概念,目前一些产品宣称无防腐剂或植物防腐,实际上是添加了防腐剂准用表以外的物质,如辛酰羟肟酸、对羟基苯乙酮等物质,是否应该研究其抑菌机理和通过评价将之纳入到准用表内,也值得商榷。

 

3.3 指导原则与技术要求

 

要实施有效的技术监管,必须针对植物性原料的特点,制定建立测定方法、设定检测指标的指导原则和技术要求。加入植物源原料,与辅料形成新体系,不同于传统化合物配制形成的体系,对质量安全性有影响,也有必要制定一个产品通则性的规范文件。

 

检测指标技术要求:很多原料以提取物形式加入到产品中,必须确定具有代表性和特异性(专属性)的指标成分,即必须对该原料(提取物)检测指标进行规范。

 

同时,必须对植物性原料的植物来源进行规定;对于某些植物性原料(如精油、提取物),还必须规范提取工艺。

 

检测对象选择指导原则:现有的化妆品检测方法往往追求大而全,这可能会造成检测资源(对照品、时间等)浪费,甚至因指标太多太杂导致误判。另一方面,为避免因检测方法的检测对象范围太小造成“漏检”,可同时制定更多组分的质谱方法(阳性结果确认方法),或建立高通量筛查平台。含植物源原料化妆品通则:植物源化妆品生产工艺与传统产品不同,其表面活性剂、增溶剂、增稠剂、矫味剂等辅料的加入量和加入方式的特殊性对质量安全性有所影响,检测指标选择和控制也存在差异,因此建议制定相应的指导原则和技术要求进行规范,或形成产品通则性的规范文件。

 

本文对植物源化妆品原料进行了整理和分类,这些原料具有一定的功能,迎合了绿色天然概念,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化妆品中。但是,植物源化妆品原料存在安全性问题,使用中要趋利避害,确保安全。可针对植物源化妆品原料的特点,开发制定与化学原料不同的管理方式,其监管科学研究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引文

 

肖树雄,周智明,梁柱业,孙磊*.植物源化妆品原料安全性问题及监管建议[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21(01):42-48.

 
植物源化妆品原料安全性问题及监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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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