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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通报2017年车用汽油柴油专项抽查结果,硫项目等检出不合格

嘉峪检测网        2017-08-15 13: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规定,2016年底以来,质检总局联合国家能源局组织对车用汽油、车用柴油2种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车用汽油

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区、市)的305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306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抽样69批次,流通领域抽样237批次。重点对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铅含量、铁含量、锰含量、密度、馏程、溶剂洗胶质含量、未洗胶质含量、诱导期、硫含量、铜片腐蚀、水溶性酸或碱、机械杂质及水分、机械杂质、水分、博士试验或硫醇硫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苯含量、烯烃含量、芳烃含量、烯烃+芳烃含量、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共2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13家销售企业的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硫含量、苯含量、研究法辛烷值、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抗爆指数、锰含量、氧含量、馏程、诱导期。

一是硫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6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硫含量过高,燃烧后产生的硫氧化物将严重腐蚀发动机高温区的零部件,并与气缸壁上的润滑油起反应,加速漆膜和积炭的形成。

二是苯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5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苯具有极强的致癌作用,在人体内具有长期积累效应。苯易挥发和燃烧不完全,长期反复接触低浓度的苯可引起慢性中毒,危害人身健康。

三是研究法辛烷值不符合标准要求。4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研究法辛烷值可以反映车辆在城市道路运行中燃料的抗爆性能。汽油的实际辛烷值低于标称的牌号,汽车使用中就可能产生爆震,使发动机的功率下降,油耗上升,甚至损害发动机。

四是乙醇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3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车用乙醇汽油中乙醇含量过低,尾气排放的效果不理想;乙醇含量过高,影响发动机的正常行驶。

五是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不符合标准要求。3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车用乙醇汽油中含10%(体积分数)的乙醇,氧含量已达到3.5%(质量分数),故应控制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的含量。氧含量过高,排放物氮氧化合物含量增加,能耗上升,动力下降。

此外,抗爆指数项目、锰含量项目、氧含量项目、馏程项目、诱导期项目各有1批次不合格。

(二)车用柴油

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区、市)的208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08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抽样69批次,流通领域抽样139批次。重点对硫含量、酸度、铜片腐蚀、水分、机械杂质、运动黏度(20)、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数、馏程、密度(20)10%蒸余物残炭、灰分、润滑性共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8家销售企业的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硫含量、闪点(闭口)、十六烷值、密度(20)、酸度、馏程、运动黏度(20)

一是硫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6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硫含量是柴油产品的重要质量指标。硫含量过高,燃烧后产生的硫氧化物将严重腐蚀发动机高温区的零部件,并与气缸壁上的润滑油起反应,加速漆膜和积炭的形成。

二是闪点(闭口)不符合标准要求3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柴油的闪点既是控制柴油蒸发性的指标,也是确保柴油安全性的指标。闪点低的柴油,其蒸发性好,但闪点过低,则柴油含轻质馏分就会过多,柴油蒸发性就会过强,使得气缸混合气燃烧过猛,气缸压力骤增而致柴油机工作粗暴,安全性变差。

三是十六烷值不符合标准要求2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十六烷值表示柴油发火性能好坏,数值越高,燃烧性能越好。十六烷值过低,则着火慢,发动机工作不稳定,容易发生爆震。

此外,密度(20)项目、酸度项目馏程项目、运动黏度(20℃)项目各有1批次不合格。

 

附件1-1 车用汽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

附件1-2 车用柴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

附件2 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xls

附件3 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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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