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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旧机电产品注意附带的旧压力容器

嘉峪检测网        2015-09-13 07:53

  近日,广东湛江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从辖区某洗洁公司进口入布机中拆卸下一个旧压力容器,并对该容器进行现场监督销毁。   

  国家质检总局将进口旧压力容器列入《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安全特别管理措施清单》,并严格规定对装压缩或液化气的钢铁容器和其他装压缩或液化气的钢铁容器在内的旧压力容器,不得进口。   

  上述旧压力容器规格为26×68厘米,属于一台2007年美国产入布机的配套件。该入布机配带的旧压力容器为中国香港装运前检验时发现,但因现场不具备拆卸和处理条件,且进口公司承诺到货后按检验检疫规定处理,遂准予入境。入境后该入布机即被湛江检验检疫局严密监控,重点跟踪,并于近日依法将旧压力容器进行销毁处理。   

  为确保进口压力容器质量安全,维护企业利益,湛江局提醒相关企业应全面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确保进口设备符合我国的相关规定。同时,要增强风险意识,细化合同条款,一方面对于新压力容器,进口商必须确认生产企业是否取得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其授权机构出具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合格证明,必要时可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验证其合格证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对于旧压力容器,特别是旧成套设备中夹带的旧压力容器,不能贸然进口,以免出现因不符合相关规定被退运出境或销毁的情况。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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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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