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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音视频设备、电信终端设备和信息技术设备实施细则换版的通知

嘉峪检测网        2016-08-01 11:25

各相关单位:

2014年9月1日,我中心按照国家认监委相关公告要求,发布并实施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音视频设备》(CQC-C0801-2014,以下简称《细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信息技术设备》(CQC-C0901-2014,以下简称《细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电信终端设备》(CQC-C1601-2014,以下简称《细则》),在两年的实施过程中,结合相关政策的变化,关键件国家强制标准的出台,以及检测机构和企业反馈的信息,对上述细则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参见附件。

一、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 依据认监委TC03关于锂离子电池的技术决议,在细则安全关键件清单中增加锂离子电池GB 31241标准;

2、 修订调整对C类和D类企业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素的检查要求;

3、 补充了技术负责人相关要求。

二、 具体实施要求:

新版细则从2016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自实施之日起,认证委托人应采用新版细则申请认证。

特此通知。

附件:

CQC-C0901-201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信息技术设备

CQC-C1601-201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电信终端设备

CQC-C0801-201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音视频设备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6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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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