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实验管理

理化分析方法的准确度验证

嘉峪检测网        2021-09-06 15:50

 准确度

 

准确度定义为测定值与真实值或认可的参考值之间接近的程度。准确度也可以定义为方法的测定值与真实值接近的程度。

 

准确度为定量测定的必要条件,因此涉及到定量测定的检测项目均需要验证准确度,如含量测定、杂质定量试验等。准确度试验浓度应能覆盖整个考虑范围,并且应包含接近定量限的浓度点,浓度范围的中间值,还有校正曲线的最高点。

 

a) 含量测定

 

原料药可用已知纯度的对照品或符合要求的原料药进行测定,或用本法所得结果与已建立准确度的另一方法测定的结果进行比较。

制剂可用含已知量被测物的各组分混合物进行测定。如不能得到制剂的全部组分,可向制剂中加入已知量的被测物进行测定,必要时,与另一个已建立准确度的方法比较结果。

准确度也可由所测定的精密度、线性和专属性推算出来。

 

b) 杂质定量试验

 

杂质的定量试验可向原料药或制剂中加入已知量杂质进行测定。如果不能得到杂质,可用本法测定结果与另一成熟的方法进行比较,如《中国药典》方法或经过验证的方法。

如不能测得杂质的相对响应因子,可在线测定杂质的相关数据,如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测定紫外光谱,当杂质的光谱与主成分的光谱相似,则可采用原料药的响应因子近似计算杂质含量(自身对照法)。并应明确单个杂质和杂质总量相当于主成分的重量比(%)或是面积比(%)。

 

c). 中药化学成分测定方法的准确度

 

可用对照品进行加样回收率测定,即向已知被测成分含量的供试品中再精密加入一定量的被测成分对照品,依法测定。用实测值与供试品中含有量之差,除以加入对照品量计算回收率。在加样回收试验中须注意对照品的加入量与供试品中被测成分含有量之和必须在标准曲线线性范围之内。

 

d). 校正因子的准确度

 

本文中的校正因子是指气相色谱法和髙效液相色谱法中的相对重量校正因子。绝对(或定量)校正因子是指单位面积的色谱峰代表的待测物质的量,待测定物质与所选定的参照物质的绝对校正因子之比,即为相对校正因子。

校正因子的测定有单点多点法、标准曲线法及吸收系数比值法。标准曲线法采用替代物(对照品)和被替代物(待测物)标准曲线斜率比值进行比较获得相对校正因子;采用紫外吸收检测器时,可将替代物(对照品)和被替代物(待测物)在规定波长和溶剂条件下的吸收系数比值进行比较和计算。

根据线性方程的斜率(k)比计算校正因子,即校正因子=k主成分/k杂质,其可接受标准建议为:

① 校正因子在0.9~1.1之间修约为1.0,当其小于0.9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其大于1.1时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 当校正因子为法定标准收载的,偏差在10%以内取法定标准数值,若偏差大于10%应考察其原因,经分析为非方法和人为误差引入的,则按实际测定值作为校正因子;

③ 当校正因子在0.2~5.0之外时需要考察方法是否需要可行或更换为杂质外标法。

使用加校正因子的自身对照法测定杂质时,相对校正因子的准确度测定可配制相同的供试品溶液,同时采用加校正因子的自身对照法及外标法对供试品中的杂质进行测定,并对两种方法的结果进行比较。

 

e).准确度数据要求

 

在规定范围内,取同一浓度(相当于100%浓度水平)的供试品,至少测定6份样品的结果进行评价;或设计3种不同浓度,每种浓度分别制备3份供试品溶液,用9份样品的测定结果进行评价。化学药应报告已知加入量的回收率(%),或测定结果平均值与真实值之差及其相对标准偏差或置信区间(置信一般为95% );中药应报告供试品取样量、供试品中含有量、对照品加入量、测定结果和回收率(%)计算值,以及回收率(% )的相对标准偏差 (RSD%)或置信区间。校正因子应报告测定方法、测定结果和RSD%。样品中待测定成分含量和回收率限度关系可参考下表。基质复杂、组分含量低于0.01%及多成分等分析中,回收率限度可适当放宽。

 

表 1 样品中待测定成分含量和回收率限度 (中国药典)

 

待测定成分含量

回收率限度(% )

100%

98〜101

10%

95〜102

1%

92〜105

0.1%

90〜108

0.01%

85〜110

10ug/g (ppm)

80〜115

1ug/g

75〜120

10ug/kg(ppb)

70〜120

 

理化分析方法的准确度验证

 

图1  准确度和精密度的区别和关系图片

 

从左到右依次表示为:精密度好、准确度好 , 精密度好、准确度差  ,精密度差、准确度好 , 精密度差、准确度差。

 

分享到:

来源:Int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