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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肉企检测不合格,检测到兽药沙丁胺醇

嘉峪检测网        2015-08-24 17:28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昨天公布5月—6月抽检畜禽肉420批次样品结果。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11批次,共涉及北京、黑龙江、福建、河南、四川等省份的11家企业,其中北京森顺恒发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森顺恒发前臀尖检出禁用兽药沙丁胺醇。

  

此次部分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哈尔滨市大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里脊肉和北京森顺恒发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森顺恒发前臀尖检出禁用兽药沙丁胺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北京、黑龙江、福建、河南、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黑龙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涉及畜禽养殖环节的9批次不合格产品相关情况移交畜牧部门处理。

  

关于沙丁胺醇

  

用于治疗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所致的支气管痉挛由对羟基苯乙酮经氯甲基化、酯化、溴化、胺化后再经水解、中和、氢化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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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