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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5-03-14 17:55
近日,江苏药监局批准了常州高尔登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电动轮椅车注册申请,以下为产品注册技术审评报告主要内容:
产品名称:电动轮椅车
注册人名称:常州高尔登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组成成分:电动轮椅车由车轮、车架、锂电池、电机、扶手、脚踏板、充电器、摇杆控制器和坐垫靠背组成。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用于帮助行动困难的残疾人和年老弱者在室内移动,产品仅乘载1人且使用者质量不超过100kg。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不适用。
同类产品及该产品既往注册情况:
该产品为拟上市注册。
同类产品: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轮椅车(注册证编号:津械注准20212190284);佛山凯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轮椅车(注册证编号:粤械注准20182190425)
有关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主要评价内容:
(一)工作原理:电动轮椅车是一种以蓄电池为能源、电子装置控制驱动的动力轮椅车。使用者可通过控制装置自行驱动轮椅车行进。
(二)材料:本产品与人体完整皮肤接触,符合生物学评价要求。
(三)电气安全:符合GB 9706.1-2020、YY 9706.111-2021 标准的要求。
(四)电磁兼容:符合YY 9706.102-2021 及GB/T 18029.21-2012 标准的要求。
(五)临床评价:该产品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属于免于进行临床评价的医疗器械。将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电动轮椅车进行同品种对比,申报产品与同品种产品在基本原理、结构组成、性能要求、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方面基本等同,差异部分不会对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体考情况:整改后通过核查,生产地址、规格型号等产品信息与注册资料一致。
结论:该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各项基本要求。
来源:嘉峪检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