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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5-07-21 08:33
问题:请问一个变更需要研究变更前后杂质谱和溶出曲线的一致性吗:
1):如研究杂质谱分析方法是否一定要采用批准的注册标准中的方法,开发的方法是否可以?2):溶出曲线的研究是否要根据变更指导原则溶出曲线问答的要求,采用三批次且做3个条件?
答:1.如果不采用注册标准方法,非要用开发的方法,分析得到的杂质谱结果会受到挑战,因为研发方法没有得到验证,也没有经过中检院的复核,即使在实验室可以得到桥接,也是需要经过验证并得到监管方变更认可。因此建议采用注册方法对变更前后的样品进行分析桥接。如果发现注册方法有不适合的地方,需要加以说明,并同时验证研发方法,提交方法的上市后变更。这样会有多个变更一起申报,复杂度增加。
2.溶出曲线对比,主要上市后变更溶出曲线的问答技术指南要求,除3种标准杂质,也需要增加放行介质的对比数据。
下面精选这一周交流群中讨论的问答,以飨读者。
IND相关问题
问题1:同个供应商,同个物料,去年生产的COA和今年的COA不一样,今年的生产的COA少了几项,问供应商说是新实验室,检测项目不一样,化合物的内在质量是一样的,这种情况怎么办?
答:关注项目处于哪个阶段,不同COA也需要符合内控标准,一般物料试剂,GMP检查很少看厂家的COA。
问题2:亚硝胺杂质质谱方法开发,我们很多亚硝胺杂质对照品在质谱里面跑出来都是两个峰,而且样品检测过程中也是两个峰,这两个峰如果加和计算的话,样品中比较小的峰可能峰面积很小积分不准确,这个怎么操作?我们目前采用的方式是对照品和样品溶液中都用第一个较大的峰去计算,回收没问题。但是FDA要求我们加起来计算,加起来的话小峰面积又不准。
答:对于出现两个峰的情况,需要明确小峰的检测限和定量限。如果小峰是大于定量限,峰面积加和也可以准确定量的,如果小于定量限,准确度会有较大的RSD。在报告中加以说明小峰的情况。
问题3:请问注射剂的API在制备冻干时,是否一定要用注射用水?
答:工艺用水即可。
问题4:如果3期样品原料药中的某个杂质水平超过了毒理批次中支持的杂质水平,那一定要在3期前把该杂质的动物试验完成才能开展3期吗?
答:先把杂质鉴定一下,是工艺杂质,还是降解杂质,有没有警示结构,杂质的来源是什么,能不能从源头控制,以上情形都不行,再考虑做动物实验放宽杂质标准。想办法得到放宽标准,再开展临床三期。
问题5:亚硝胺杂质控制问题:
1、对于未使用亚硝化试剂的工艺中可能潜在的N-亚硝胺杂质是否可以采用FDA致癌效力分类计算PDE,我们有个含亚硝化试剂的工艺中可能潜在的N-亚硝胺要求按照最严做,不知未使用亚硝化试剂的是否也要一样;2、对于亚硝胺杂质的分析方法,是否要求必须LOQ≤0.03ppm
答:1.评估的策略应一样;2. 不是必需,以前指南的要求偏严,参照最新FDA亚硝胺指南,10%AI即可。
问题6:申报生产的资料之前已经提供的附件不用再重复提供了吧?例如稳定性研究的仅是提供后续稳定性的图谱
答:不用重复提供图谱附件。
问题7:乳膏新药中美双报IND,稳定性试验加速和长期分别是什么条件?加速需要从40/75做起么,还是可以直接30/65?
答:乳膏加速稳定性可以直接使用30/65进行加速研究。
问题8:原料和辅料质量标准中的溶解度,COA出具报告可以不检吗?
答:辅料可以没有,原料药需要检测。
问题9:用于在原料药过程中控制或起始物料中控制,丙二睛残留限度值是多少?
答: 没有直接的限度阈值的话,就基于毒性数据计算了。
问题10:有个创新药,目前在临床研究中,我想要增加一个新规格,目前评估新规格要与旧规格开展一个BA研究,请问这个BA研究是否可以走BE备案途径?
答:临床期间不需要,做完了可以报在补充申请中/
问题11:有个创新药,现在的目标适应症是个罕见病,Ⅰ期一共入了81例,其中有17例是目标适应症相关;现正在Ⅱ期,计划入组30例受试者,其中试验组20例,对照组10例。现在II期关键数据还没有拿到,只有2例的OS,现在公司想让去跟CDE咨询一下我们的这种设计是否能支持进III期。 问题是,CDE会给一个准确的答复吗?还是会建议拿到关键数据再去咨询? 我要拿到哪些数据,才能咨询得到个准确答复?
答:个人觉得可以先尝试去跟CDE沟通,1类会议反馈也很快的。如果需要进一步的2期有效性数据,后面可以再提交沟通交流。
NDA相关问题
问题12:通用名称核准是提交NDA后才核准的吗?还是提交NDA前核准?另外,化药通用名称命 名最新的是不是《化学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2020征求意见稿?
答:这个是在提交NDA的同时提交药品通用名核准材料,CDE受理后,会将相应的资料转给药典委,在审评期间完成通用名核准。
问题13:请问一个变更需要研究变更前后杂质谱和溶出曲线的一致性。
1):如研究杂质谱分析方法是否一定要采用批准的注册标准中的方法,开发的方法是否可以?2):溶出曲线的研究是否要根据变更指导原则溶出曲线问答的要求,采用三批次且做3个条件?
答:1..如果不采用注册标准的方法,非要用开发的方法,是否可以怀疑这个注册方法不适用于变更后的产品?或变更后的原料药?比如针对变更后检测限或杂质分离度有问题?所以最好是使用注册方法进行对比。2.主要参考指南的技术要求。
问题14:没有申请号的辅料(24年1月公示的药用辅料)要递交发补回复资料,需要用【电子申报资料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吗?发补回复资料的传输形式是不是只能邮寄光盘呀?若用光盘的话,在填写【资料提交网上预约】时,需要注意什么吗?
答:无论是网络传输还是光盘邮寄,都需要电子软件制作的,如果没有申请号制作时就随便写一个,然后光盘递交,申请号写不适用。
问题15:境外上市持有人变更,走补充申请大概需要多久时间?
答:行政许可事项20工作日。
问题16:实施25版药典后,质量标准无实质性变更仅作文字性修订(原质量标准中20版药典字样变更为25版药典),备案时还需要提交“对质量标准变更的合理性研究”这一资料吗?还是仅提供修订后的质量标准和修订说明就可以呢?
答:进口药品备案时需要交一下变更前后对比表,否则审评员还是会回来找你要的。但是检验报告之类的没必要给了。
问题17:同一个项目编号下的文件如果进行补正,是全部重新交还是只交补正修改的文件啊?我们首次提交的【1.3.4临床试验相关资料】中一共提交了5个文件,补正要求我们改其中一个文件的内容,这种情况补正提交的时候只交修改文件,还是要把这个项目下的全部5个文件重新提交呀?有没有哪位老师有过类似的经验?
答:补正一般只提交修改的文件即可。
问题18:说明书撰写应该和参比制剂一样还是应该按照已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适应症一样吗?目前参比制剂还没有进口中国。
答:你是还没报对吧?还没报的话,不用太担心,不管你参考境外的参比SPC还是参考过评的同品种,在发补资料被审评前,说明书不怎么会被审核。发补资料审评过关了,参审自然会给你一个word,让你改cmc和持有人生产企业信息的。
问题19:一个3.2类的生物制品,注射剂,已有1个适应症获批上市了,现在要新增适应症,新增适应症的核查流程是否会跟首个适应症一样?药学核查是否还需要进行?GMP核查是否还要进行呢?
答:高风险产品GMP核查的概率大。
问题20:境外化药注射剂新增一个境外生产厂,可以按照备案申请吗?
答:首先这个是变更,而且是有前提条件的,仅发生地址变更,说明其他都不变,那这个包括的范围就很广,简单理解就是把整条生产线原封不动的搬到新地址,人员和设备等一切都不变。在这种情况下,走备案我觉得是能接受的。国内企业或许能做到,比如同一集团下面的A和B公司,从A变到B,A和B的厂房设计也类似。但境外,我觉得比较难做到。如果是非无菌制剂,我觉得备案可行。但无菌制剂,个人觉得备案不行。
来源:文亮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