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科研开发

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的原因

嘉峪检测网        2024-01-25 18:24

近期,在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3年第3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中,3批次调味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
二氧化硫为无色透明气体,有刺激性臭味,既可做漂白剂又是防腐剂。二氧化硫被氧化时可使食品的着色物质还原褪色,遇水以后形成亚硫酸,亚硫酸对食品的褐变有抑制作用,对细菌、真菌、酵母菌的繁殖也有抑制作用[1]。
 
1、不合格原因
 
1、部分食品生生产过程中为增加漂白、防腐和抗氧化剂效果,过量使用二氧化硫导致超标。
 
2、通过产品原辅料(含食品添加剂)带入食品中导致二氧化硫残留超标。
 
3、未对产品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测,对产品质量把控不严导致二氧化硫残留超标。
 
2、建议
 
1、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二氧化硫在食品中的使用量,不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更不可违规添加。
 
2、通过革新技术,从生产工艺上控制产品褐变和有害微生物的污染和繁殖,减少含硫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如果在食品中添加了二氧化硫,生产企业应按照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进行规范标识。
 
3、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对产品原辅料、成品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3、危害
 
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内后会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不会产生毒性作用。因此按照标准规定合理使用二氧化硫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过量食用有二氧化硫残留的食物会引起人体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另外,二氧化硫在体内形成的亚硫酸盐还会使血液酸化,肌体为维持酸碱平衡会消耗血液和骨骼中的钙离子,导致肌体钙流失[2]。
 
4、限量值及检测标准
 
应遵循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使用,我国允许二氧化硫在各类食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 0.01~0.4 g/kg(以 SO2 残留量计)。
 
根据规定:半固体复合调味料最大使用量不得超过 0.05 g/kg;食品固体调味料和液体调味料不得添加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和低亚硫酸钠等作为漂白剂、防腐剂、抗氧化剂。
 
我国现行的调味品中二氧化硫检测标准为GB 5009.34-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参考文献:
 
[1] 梁喜玲.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研究分析及预防措施[J].农产品加工,2021,(16):52-54.DOI:10.16693/j.cnki.1671-9646(X).2021.08.048
 
[2] 八闽要闻.食品安全风险解析:关于在食品中使用二氧化硫的科学解读.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2016.
 

 
分享到:

来源:SMQ食品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