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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B 9001C标准引用23项国家军用标准的应用分析

嘉峪检测网        2021-10-21 23:30

GJB 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自发布以来,在得到全面应用的同时,也存在由于理解不同,导致落实偏差等问题,其中该标准在引用文件中出现的23项国家军用标准的应用和实施,就是典型的难点问题。引用文件内容与正文内容一样,作为标准的要求需要贯彻执行。贯标的单位应正确理解标准的内容,结合实际严格执行。本文从这些标准的目的、适用性和实施中的注意事项等方面加以阐述,旨在为更好地实施这些标准提供一些思路。

 

一、GJB 190《特性分类》

 

GJB 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以下简称C版标准)中的相关条款明确“按照GJB 190的要求对产品进行特性分析(8.3.2设计和开发策划l)) ”。通过特性分析,设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对产品的功能特性和质量特性实施分类,便于相关人员了解设计意图,有利于在实施质量控制中分清主次和控制重点,同时也便于合理安排有限的资源开展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特性分析工作主要适用于新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过程,在需求管理、工艺设计、过程控制、软件开发等其他方面也可以应用。以GJB 190《特性分类》为依据,根据产品所处层次、专业特点和管理控制需要,在适当的阶段开展适用的特性分析工作。如技术总体单位对系统级产品开展特性分析,一般在方案阶段开展,强调环境剖面、任务成败、综合保障、故障与维修、设计规范、技术风险等方面;电子产品开展特性分析,一般强调热设计、元器件、降额设计、失效率、测试性等方面;机械产品开展特性分析,一般强调工艺、互换性、寿命、材料等方面;软件产品开展特性分析,一般强调数据安全、时效性、可移植性、维护性、编码规范等方面。在对产品功能特性分析、可靠性预计和故障模式、影响及危害度分析的基础上,按故障后果的严重性,故障发生的概率,将产品或技术状态项划分为关键、重要和一般,将需要重点管理和控制的产品、技术状态项、关重特性及薄弱环节相互传递。需要时,可形成相关技术要求或管理规范,向其他人员、部门或单位传递,以提高产品设计和开发的质量和效率。

 

二、GJB 368《装备维修性工作通用要求》

 

C版标准中的相关条款明确“按照GJB 450、GJB 368、GJB 3872、GJB 2547、GJB 900、GJB 4239以及GJB 1909等标准的要求,确定通用质量特性定性、定量要求及工作项目要求,制定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计划;结合系统设计,综合权衡、分解通用质量特性定性定量要求,开展通用质量特性分析、设计、验证,提出并落实预防和改进措施(8.1运行的策划和控制g))”。GJB 368《装备维修性工作通用要求》是装备维修性方面的顶层标准,对系统级装备和配套的相关产品均是适用的,用于装备论证、研制、生产和使用各个阶段,规定了维修性工作的要求和工作项目,供装备论证、研制、生产和使用单位根据产品特点剪裁使用。

 

GJB 368《装备维修性工作通用要求》包含了维修性及其工作项目要求的确定、维修性管理、维修性设计与分析、维修性试验与评价、使用期间维修性评价与改进5个系列20个工作项目。装备论证、研制、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结合产品特点策划选取工作项目,形成维修性计划或维修性工作计划,并按计划予以落实。

 

三、GJB 450《装备可靠性工作通用要求》

 

C版标准的相关条款明确 “按照GJB 450、GJB 368、GJB 3872、GJB 2547、GJB 900、GJB 4239以及GJB 1909等标准的要求,确定通用质量特性定性、定量要求及工作项目要求,制定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计划;结合系统设计,综合权衡、分解通用质量特性定性定量要求,开展通用质量特性分析、设计、验证,提出并落实预防和改进措施(8.1运行的策划和控制g))”。GJB 450《装备可靠性工作通用要求》是装备可靠性方面的顶层标准,对系统级装备和配套的相关产品均是适用的,用于装备论证、研制、生产和使用各个阶段,规定了可靠性工作的要求和工作项目,供装备论证、研制、生产和使用单位根据产品特点剪裁使用。

 

GJB 450《装备可靠性工作通用要求》作为通用的顶层可靠性工程标准,涵盖了装备寿命周期可靠性工程领域的各项工作,为全面考虑和安排装备寿命周期的可靠性工作提供了一个标准平台,为建立该领域标准体系框架和确定支撑标准项目提供了依据,对开展装备的可靠性工作具有规范化的指导作用。GJB 450《装备可靠性工作通用要求》包含了可靠性及其工作项目要求的确定、可靠性管理、可靠性设计与分析、可靠性试验与评价、使用可靠性评估与改进5个系列32个工作项目。装备论证、研制、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结合产品特点策划选取工作项目,形成可靠性计划或可靠性工作计划,并按计划予以落实。

 

四、GJB 451《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术语》

 

C版标准的相关条款明确“本标准装备特殊要求采用GJB 1405、GJB 451中所界定的术语和定义(3术语和定义)”。GJB 451《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术语》是装备通用质量特性方面的基础标准,为开展装备通用质量特性的论证、设计和管理提供了基础的、标准化的术语和定义。

 

GJB 451《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术语》定义的术语是标准化的术语,对系统级装备和配套的相关产品均是适用的。该标准从基础术语、故障与失效、维修、时间、参数、设计与分析、试验与评价、管理等8个方面给出了253条术语。

 

五、GJB 571《不合格品管理》

 

C版标准的相关条款明确 “组织应按GJB 571的要求形成文件,规定不合格品控制、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明确不合格品隔离、标识、记录、审理和处置的要求(8.7.1)”。GJB 571《不合格品管理》规定了不合格品(含原材料、元器件及其他预期的输出)的管理机构和相关职责,不合格品的识别、隔离和控制要求,不合格品的审理与处置程序,查找不合格品的原因及采取纠正措施。供相关单位选取剪裁使用,旨在避免不合格品的重复出现,防止非预期使用和交付。

 

GJB 571《不合格品管理》主要适用于产品定型或鉴定后的生产(含小批试生产)阶段,在产品成套技术标准或相关文件确定的情况下应用。对于科研、使用、修理等阶段或情况,需根据单位或产品特点明确“不合格品”的定义或内涵,制定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管理与控制措施。GJB 571《不合格品管理》主要有三个应用方面,一是质量方面,防止不合格品交付用户使用,造成在性能、安全、互换等方面的影响;二是效益方面,防止不合格品对本对单位造成重大的经济和财产损失;三是技术状态管理方面,通过对不合格品的管理,将产品偏离(含代用、串件等)和让步(含超差、例外等)情况开展技术状态纪实。

 

六、GJB 841《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

 

C版标准的相关条款明确 “组织应按照GJB 841建立并运行产品和服务的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并将与最终产品和服务质量有关的问题和纠正措施及其结果向顾客通报(10.2.1)”。GJB 841《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简称FRACAS系统,也称故障报告闭环系统,是GJB 450标准的一个子内容。建立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的目的是及时报告产品的故障,分析故障原因,制定和实施有效的纠正措施,以防止故障再现,改善其可靠性和维修性。

 

GJB 841《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主要适用于产品研制阶段,也适用于生产阶段和早期使用阶段。FRACAS系统通过早期建立包含订购方、使用方在内的故障报告闭环系统,明确故障判别准则和故障主体责任,能确保各产品层次的故障都能得到报告,进行分析,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更有利于故障的处理和产品设计的改进。FRACAS系统宜结合故障模式、影响分析(FMEA)工作同时开展,FMEA作为综合的信息来源,为FRACAS系统评审实际发生的故障提供了依据;FRACAS系统可为评价FMEA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资料。这两种工作的效果具有一致性,如果存在重大差别,需要重新评价产品可靠性设计的依据和故障准则。

 

七、GJB 900《装备安全性工作通用要求》

 

C版标准的相关条款明确“按照GJB 450、GJB 368、GJB 3872、GJB 2547、GJB 900、GJB 4239以及GJB 1909等标准的要求,确定通用质量特性定性、定量要求及工作项目要求,制定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计划;结合系统设计,综合权衡、分解通用质量特性定性定量要求,开展通用质量特性分析、设计、验证,提出并落实预防和改进措施(8.1运行的策划和控制g))”。GJB 900《装备安全性工作通用要求》是装备安全性方面的顶层标准,对系统级装备和配套的相关产品及软件产品均是适用的,用于装备论证、研制、生产和使用各个阶段,规定了安全性工作的要求和工作项目,供装备论证、研制、生产和使用单位根据产品特点剪裁使用。

 

GJB 900《装备安全性工作通用要求》作为通用的顶层安全性工程标准,强调安全性工作与产品性能设计、研制工作的结合,强调通过危险的消除与控制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将安全性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定义是“产品所具有的不导致人员伤亡、系统毁坏、财产损失或不危及人员健康和环境的能力”。GJB 900《装备安全性工作通用要求》是通过系统实施安全性工作,将伤害或损坏的风险限制在可接受水平的状态。不同的产品类型其安全性固有能力会有很大区别。实施安全性工作,主要目的是使得装备具有较高的固有安全性,降低安全使用操作限制,保证使用操作人员的安全。开展安全性工作,应从系统角度出发,利用系统工程原理,综合考虑整个装备的寿命、任务剖面及人、机、环及管理等多方面因素,深入分析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关系,从系统角度考核装备的安全性水平。GJB 900《装备安全性工作通用要求》包含了安全性及其工作项目要求的确定、安全性管理、安全性设计与分析、安全性验证与评价、装备的使用安全、软件安全性6个系列28个工作项目。装备论证、研制、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结合产品特点策划选取工作项目,形成安全性计划或安全性工作计划,并按计划予以落实。

 

八、GJB 907《产品质量评审》

 

C版标准的相关条款明确 “在产品试制完成后进行产品质量评审,满足GJB907的要求(8.3.7新产品试制d))”。GJB 907《产品质量评审》是在产品验证合格后,向下一阶段工作交付之前(含转阶段、交付上层系统、交付最终用户等情况),对研制产品的质量及其质量保证工作所做的全面与系统的评审。产品质量评审工作为转阶段或交付工作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为技术状态的确定和前期工作的闭环提供保证。

 

GJB 907《产品质量评审》规定了产品质量评审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组织管理和评审程序,适用于产品的研制阶段,小批试生产或生产过程也可参照使用。产品质量评审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目标完成,评审之前的主要工作已经完成,预期的工作目标已经实现;二是过程受控,评审之前的过程已按策划完成,设计过程、工艺过程、质量保证过程受控;三是技术状态已确定,评审之前产品的技术状态已确定,形成的技术状态基线已得到确认,偏离、更改、让步情况清晰。

 

九、GJB 908《首件鉴定》

 

C版标准的相关条款明确 “编制首件鉴定目录,进行首件鉴定,满足GJB 908的要求(8.3.7新产品试制c))”。GJB 908《首件鉴定》是在生产定型或工艺定型(鉴定)前,为了验证和鉴定工艺文件的正确性和可行性,按照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对试制或试生产的第一件产品进行全面的工序和成品检查、考核,以确定生产工艺和设备能否生产出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

 

GJB 908《首件鉴定》主要适用于试制产品,在生产定型或工艺定型(鉴定)前试生产中首次生产的新的零(组)件,在批生产中产品或生产过程发生了重大变更之后首次加工的零(组)件,转厂生产,恢复生产等情况。开展首件鉴定工作需要强调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工艺文件的代表性,用于首件鉴定工作的工艺文件应用于后续产品的正式投产,不能用不同于预期的正常生产过程方法制造的那些试制产品或工艺产品进行首件鉴定;二是针对的对象,不是所有产品(含零部组件)均需开展首件鉴定工作,应根据策划,对新研的关键件、重要件,工艺复杂的过程,质量要求高的产品进行首件鉴定;三是适用的场合,首件鉴定适用场合不是强制规定的,是根据工艺管理需要开展的,凡是工艺发生了改变,对后续批量投产质量有一定影响的情况下,均需要开展首件鉴定工作,如设计或工艺更改、变换了生产场所、改进了制造方法等。

 

十、GJB 909 《关键件和重要件的质量控制》

 

C版标准的相关条款明确 “按照GJB 909要求,制定关键件(特性)、重要件(特性)项目明细表,并在产品和服务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上进行相应标识(8.3.5设计和开发输出e))”。产品质量尤其是复杂产品的质量主要取决于最薄弱的环节,即“关键的少数”。对少数关键件(特性)、重要件(特性)实行重点控制,是事半功倍地保证整个产品质量的重要方法。GJB 909《关键件和重要件的质量控制》标准衔接了GJB 190《特性分类》。将特性分析工作识别的关键件、重要件纳入重点管理,利用有限的资源,实现管理与控制的效益最大化。

 

GJB 909《关键件和重要件的质量控制》的适用范围较广,可以应用于各阶段和各层次,核心要义是“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应用GJB 909《关键件和重要件的质量控制》时应把握三个方面,一是识别准确,应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开展好特性分类工作,不宜强求也不能回避;二是注重效益,合理开展关键件、重要件的管理与控制,既要突出“关键”、“重要”的管理特点,也要把握质量与效益的权衡;三是灵活掌握,不能局限于“件”,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产品特点,识别需要重点管理和控制的关键重要产品、关键重要项目、关键重要件、关键重要材料、关键重要器件及其相应的管理与控制措施。

 

十一、GJB 1269《工艺评审》

 

C版标准的相关条款明确“进行工艺评审,满足GJB 1269的要求(8.3.7新产品试制b))”。工艺评审是技术评审的一种,是设计评审、工艺评审、产品质量评审的三大评审之一,是及早发现和纠正工艺设计缺陷的一种自我完善的工程管理方法,为批准工艺设计提供决策性的咨询,是利用集体智慧,防止人为差错或技术上以偏概全的重要手段。通过工艺评审,评价工艺符合设计要求的程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工艺文件的缺陷,保证工艺文件的正确性、合理性、可生产性和可检验性。

 

GJB 1269《工艺评审》提供了工艺评审的基本要求,评审内容,组织管理和评审程序。其适用范围很广,只要是正式的工艺评审均适用,主要适用于研制过程的工艺评审,转厂生产、小批试生产或生产过程重大工艺更改等情况的工艺评审也可参照使用。在应用GJB 1269《工艺评审》时需要把握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分级分阶段,工艺评审同设计评审一样,是需要分级分阶段开展的,不同产品层次、不同研制生产阶段均可能开展;二是评审内容,工艺评审重点评审的内容是工艺规范、材料规范等技术要求文件,工艺方案、生产说明书等指令性工艺文件,关键件、重要件、关键工序的工艺规程,特种工艺、特殊过程文件,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批量生产的工序能力等,其他一般内容可通过会签等方式评审确认。三是对外协单位的工艺评审,外协过程纳入质量管理体系过程,尤其是其工艺过程应经过委托方的评审和确认。

 

十二、GJB 1362《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

 

C版标准的相关条款明确“需要定型(鉴定)的产品,组织应按有关规定及GJB 1362要求完成定型(鉴定)准备工作(8.3.4设计和开发控制)”。军工产品定型是国家军工产品定型机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军工产品进行考核,确认其达到研制总要求和规定标准的活动。设计定型是国家军工产品定型机构对军工产品的战术技术指标和作战使用性能进行全面考核,确认其达到批准的研制总要求和规定标准的活动。生产定型是国家军工产品定型机构对军工产品批量生产的质量稳定性和成套、批量生产条件进行全面考核,确认其达到批量生产要求的活动。军工产品鉴定是由定型委员会组织或经定型委员会授权,由军委机关部门分管有关装备的内设机构、军兵种装备部或承研承制单位,参照军工产品定型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军工产品组织实施试验考核,确认其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并办理审批手续的活动。GJB1362《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标准明确了一级和二级产品的定型原则、程序、内容和要求。

 

GJB 1362《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适用于一级和二级产品,三级及三级以下产品鉴定或自研产品的鉴定可参照执行。应用GJB 1362《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三级及三级以下产品鉴定或自研产品的鉴定,一般根据各主管部门的法规开展;二是改革期间GJB 1362《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与试验鉴定的相关法规或标准同时存在,适用于不同项目;三是GJB 1362《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列出的定型文件是上会文件,实际工作中更需关注其支撑文件,即研制过程的相关工程文件质量。

 

十三、GJB 1405《装备质量管理术语》

 

C版标准的相关条款明确“本标准装备特殊要求采用GJB 1405、GJB 451中所界定的术语和定义”。GJB 1405《装备质量管理术语》是装备质量管理领域的顶层术语标准,适用于装备科研、生产、使用和采购过程中装备质量管理全过程。

 

GJB 1405《装备质量管理术语》定义的术语是标准化的术语,对系统级装备和配套的相关产品均是适用的。该标准从基本术语、装备科研术语、装备生产术语、装备使用术语、装备采购术语等5个方面给出了195条术语,便于大家参照应用。

 

十四、GJB 1710《试制和生产准备状态检查》

 

C版标准的相关条款明确 “在产品试制前进行产品试制准备状态检查,满足GJB 1710的要求(8.3.7新产品试制a))”,产品在研制过程的试制前和生产阶段的生产前,应对试制或生产的准备状态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审查其开工条件并作出评价,以确保产品能保质、保量、按期交付并规避风险。GJB 1710《试制和生产准备状态检查》规定了试制和生产准备状态检查的要求、内容、组织和程序。

 

GJB 1710《试制和生产准备状态检查》适用于在产品试制和生产(包括试生产)前的准备状态检查。间断性生产和转厂生产前的准备状态检查也可参照执行。试制前准备状态检查内容包括设计和工艺文件、生产计划、生产设施设备、工艺装备、外购器材、质量控制、关键岗位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系统的检查。

 

十五、GJB 1909《装备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要求论证》   

 

C版标准的相关条款明确“按照GJB 450、GJB 368、GJB 3872、GJB 2547、GJB900、GJB 4239以及GJB 1909等标准的要求,确定通用质量特性定性、定量要求及工作项目要求,制定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计划;结合系统设计,综合权衡、分解通用质量特性定性、定量要求,开展通用质量特性分析、设计、验证,提出并落实预防和改进措施(8.1运行的策划和控制g))”。论证工作是质量的源头,装备的通用质量特性是由论证工作提出的,通用质量特性要求是装备作战使用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GJB 1909《装备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要求论证》为论证工作中对通用质量特性要求的提出明确了原则、程序和方法。

 

GJB 1909《装备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要求论证》适用于新型装备研制立项综合论证和研制总要求综合论证中的通用质量特性要求的论证工作,装备改进、改型及现役装备的加改装研制也可参照使用。主要应用于论证单位和技术总体单位对系统级装备通用质量特性的论证。应用GJB 1909《装备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要求论证》标准应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通用质量特性要求提出的时机,应与型号论证中的战术技术指标论证同步进行,装备立项综合论证报告和研制总要求综合论证报告中应包括通用质量特性要求论证,通用质量特性要求论证工作应纳入装备论证工作的管理渠道;二是通用质量特性要求的传递,应从系统级装备通用质量特性要求开始,逐步细化到分系统级、设备级、甚至部件级的通用质量特性要求,将通用质量特性使用要求分配或分解、细化后,转换成合同要求;三是通用质量特性要求的提出与质量管理体系的结合,通用质量特性要求的提出是GJB9001C第8.2.1、8.2.2、8.2.3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工作中应注意结合使用。

 

十六、GJB 2547《装备测试性工作通用要求》

 

C版标准8.1运行的策划和控制g)条款提出明确要求。GJB 2547《装备测试性工作通用要求》是装备测试性方面的顶层标准,对系统级装备和配套的相关产品均是适用的,用于装备论证、研制、生产和使用各个阶段,规定了测试性工作的要求和工作项目,供装备论证、研制、生产和使用单位根据产品特点剪裁使用。

 

测试性定义为“产品能及时并准确地确定其状态(可工作、不可工作或性能下降),并隔离其内部故障的能力”。简单地说,测试性是产品容易测试的程度,它受产品设计(功能、结构划分、测试点设置等)和测试条件的影响。测试性是一种设计特性,是需要在产品的设计中予以考虑并实现的特性。测试性设计的目标是使产品具有及时、准确判定其状态并检测、隔离故障的一种能力。在产品研制的不同阶段中应分别开展测试性要求论证、测试性设计、分析和测试性试验与评价等一系列技术和管理工作,以确保研制、生产或改型的装备达到规定的测试性要求,提高装备的性能监测与故障诊断能力,实现高质量的测试,进而提高装备的战备完好性、任务成功性和安全性,减少维修人力及其他保障资源,降低寿命周期费用,同时还为装备寿命周期管理和测试性持续改进提供必要的信息。GJB 2547《装备测试性工作通用要求》包含了测试性及其工作项目要求的确定、测试性管理、测试性设计与分析、测试性试验与评价、使用期间测试性评价与改进5个系列21个工作项目。装备论证、研制、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结合产品特点策划选取工作项目,形成测试性计划或测试性工作计划,并按计划予以落实。

 

十七、GJB 2786《军用软件开发通用要求》

 

C版标准的相关条款明确“按照GJB 2786的要求,编制软件开发计划,确定并实施软件需求分析、设计、实现、测试、验收、交付等过程,以及相关的策划与跟踪、文档编制、质量保证、配置管理等(8.1运行的策划和控制h))”。GJB 2786《军用软件开发通用要求》是软件行业的顶层管理标准,给出了军用软件行业常用的术语和定义,内容包含了软件开发的基本活动、支持活动和管理活动。该标准为军用软件开发和管理提供了一个总体的要求和开发规范,重点从用户的角度强调军用软件的相关要求,供军用软件的相关方获取、开发、监管和维护军用软件。

 

GJB 2786《军用软件开发通用要求》以系统工程过程为主线,阐述了系统需求分析、系统设计、软件需求分析、软件设计、软件实现和单元测试、单元集成和测试、软件配置项合格性测试、集成和测试、系统合格性测试、软件使用准备、软件移交准备、软件验收支持等软件开发的基本活动,软件配置管理、软件产品评价、软件质量保证、纠正措施、联合评审、测量与分析等软件开发的支持活动,项目策划和监控、软件开发环境建立、风险管理、保密性有关活动、分承制方管理、与软件独立验证和确认机构的联系、与相关开发方的协调、项目过程的改进等软件开发的管理活动。既适用于系统级软件,也适用于一般应用软件,还适用于嵌入式软件(固件中的软件)。各相关方根据自身所在军用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层级和职能,剪裁使用该标准的相关要求和方法。

 

十八、GJB 3206《技术状态管理》

 

C版标准的相关条款明确 “按照GJB 3206的要求,确定技术状态基线及其技术状态项,编制技术状态管理计划,实施技术状态标识、控制、记实、审核(8.1运行的策划和控制i))”。技术状态管理工作是装备研制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状态管理使得系统、分系统、技术状态项的研制、生产工作能有序地进行。尤其是可以实现对设计的控制,使更改受到控制,接口得到定义,产品及其支持文件保持一致,确保设计的可追溯性。GJB 3206《技术状态管理》是技术状态管理顶层标准,是装备研制生产领域最重要的技术管理标准之一。

 

GJB 3206《技术状态管理》适用于装备及其各层次配套产品在全寿命周期内的技术状态管理。其内容包括技术状态标识、技术状态控制、技术状态纪实和技术状态审核4项主要活动。即如何在装备研制、生产过程中确定它的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控制这些特性的更改变化,记录并报告变化的信息,并对装备实际达到的特性进行审核等一系列工作。应用GJB 3206《技术状态管理》标准应关注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系统工程工作,系统工程管理是装备研制管理过程最主要的思想和管理方法,技术状态管理工作是在系统工程管理的框架下开展的,离开了系统工程过程,孤立的技术状态管理工作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二是强调研制阶段划分和基线确立,技术状态管理工作与研制阶段的划分是紧密相关的,通过研制阶段的划分,确定技术状态基线。技术状态管理实质上就是对技术状态基线的管理。技术状态标识的最终目的是建立基线,技术状态控制是控制对基线的更改,技术状态纪实要记录和报告各基线的状况及其发展变化的状况,技术状态审核是审核已研制出的产品与其基线的符合情况。三是加强技术状态标识工作,技术状态标识是技术状态控制、技术状态状况纪实和技术状态审核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技术状态管理工作的重心和难点所在,技术状态标识工作不到位,其他技术状态管理活动的效果甚微。

 

十九、GJB 3872《装备综合保障通用要求》

 

C版标准8.1运行的策划和控制g)条款提出明确要求。装备保障在现代高技术局部战争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突出。随着装备复杂程度不断提高,装备的保障系统也日益庞大和复杂。由于以往在装备研制中,只重视主装备直接影响作战使用的功能特性,而没有同步考虑其保障系统的建设,忽视了装备系统的保障特性,往往在主装备设计定型甚至等到装备交付使用之后才开始考虑其各种保障问题,造成装备保障建设的滞后。采用这种方式研制的这些战术技术性能先进的装备一旦投入部队使用后,由于保障建设的迟滞,严重地制约了部队战斗力的形成,使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且保障费用急剧增长。所以,相关单位应充分重视该标准的贯彻和执行。

 

GJB 3872《装备综合保障通用要求》是装备综合保障领域的一项顶层标准,规定了装备寿命周期内综合保障的各项工作要求,为建立该领域标准体系框架和确定支撑性标准项目提供依据。该标准对统一综合保障领域的概念,提高对装备保障性和综合保障重要性的认识具有重要的作用。该标准对订购方向承制方提出保障性和综合保障工作要求、订购方和承制方开展综合保障工作、以及签订有关合同文件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该标准突出全系统全寿命管理的思想,规定了装备寿命周期各阶段的综合保障工作,强调主装备与其保障系统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与同步部署,以尽快形成战斗力。突出军方在开展综合保障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明确了军方的职责和必须完成的工作,强调订购方和承制方必须协调配合才能更好地推动综合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该标准贯彻系统工程的方法,强调综合保障工作必须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从装备立项开始不断反复权衡、协调和评价,保证装备及其保障系统的协调和整体优化。

 

二十、GJB 4239《装备环境工程通用要求》

 

C版标准8.1运行的策划和控制g)条款提出明确要求。GJB 4239《装备环境工程通用要求》是装备环境适应性方面的顶层标准,对系统级装备和配套的相关产品均是适用的,用于装备论证、研制、生产和使用各个阶段,规定了环境适应性工作的要求和工作项目,供装备论证、研制、生产和使用单位根据产品特点剪裁使用。

 

环境适应性是装备在其寿命期预计可能遇到的各种环境的作用下能实现其所有预定功能、性能和(或)不被破坏的能力,是装备的重要质量特性之一。环境工程是将各种科学技术和工程实践用于减缓各种环境对装备效能影响或提高装备耐环境能力的一门工程学科,包括环境工程管理、环境分析、环境适应性设计和环境试验与评价等。环境工程研究各种环境的性质、特征和变化规律,分析各种环境对装备造成的各种影响和危害,以调节和控制装备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提高装备环境适应性的最佳途径。武器装备全寿命过程中的环境工程工作包括确定环境要求、制订环境工程管理和控制计划、进行环境适应性设计、开展各种环境试验、实施全寿命环境工程管理以及对装备环境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等方面内容。GJB4239《装备环境工程通用要求》包含了环境工程管理、环境分析、环境适应性设计、环境试验与评价4个系列20个工作项目。装备论证、研制、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结合产品特点策划选取工作项目,形成环境工程工作计划,并按计划予以落实。

 

二十一、GJB 5000《军用软件研制能力成熟度模型》

 

C版标准的相关条款明确 “根据承担军用软件研制任务的特点,按照GJB 8000、GJB 5000和软件工程化要求,建立并实施相应等级的软件工作过程(4.4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4.4.1k))”。GJB 5000《军用软件研制能力成熟度模型》是软件研制单位管理的顶层标准,是软件研制单位必须贯彻执行的体系标准,其规定了军用软件研制能力成熟度模型,为军用软件开发过程提供了整体框架。同时规定了软件研制和维护活动中的主要软件管理过程和工程过程的实践。

 

GJB 5000《军用软件研制能力成熟度模型》适用于对软件研制单位的软件研制能力进行评价,也适用于软件研制单位本身对软件过程进行评估和改进。应用该标准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GJB5000《军用软件研制能力成熟度模型》是相关法规的行政性要求,是强制行为,不以合同或项目文件要求作为使用标准的依据;二是贯彻执行该标准,应把握好“本地化”原则,即要与本单位实际的软件开发和管理活动相结合,防止“两层皮”的现象;三是注重与军用软件行业的其他标准相融合,不能以GJB5000《军用软件研制能力成熟度模型》标准取代其他相关标准。

 

二十二、GJB 6600《装备交互式电子技术手册》

 

C版标准的相关条款明确 “包括产品规范、工艺总方案、工艺规程,使用手册,诊断指南、产品和服务安全使用培训教程等,以及根据顾客要求按照GJB6600制作的交互式电子技术手册(8.3.5设计和开发输出g))”。GJB 6600《装备交互式电子技术手册》由四部分组成,GJB 6600.1《装备交互式电子技术手册总则》、GJB 6600.2《装备交互式电子技术手册 数据模块编码和信息控制编码》、GJB 6600.3《装备交互式电子技术手册 模式》、GJB 6600.4《装备交互式电子技术手册数据字典》。该系列标准主要是为了规范装备交互式电子技术手册(简称IETM)的开发、使用和维护,进而提高装备使用、维护、修理的作战效能,提升装备系统的作战能力。

 

GJB 6600《装备交互式电子技术手册》主要用于IETM的开发、使用和维护。当装备有IETM开发要求时,应用该标准对IETM进行有针对性地开发。

 

二十三、GJB 8000《军用软件研制能力等级要求》

 

C版标准4.4.1k)条款提出明确要求。GJB 8000《军用软件研制能力等级要求》与GJB 5000《军用软件研制能力成熟度模型》是配套使用的标准,其规定了军用软件研制单位应达到的军用软件研制能力等级要求,为贯彻和使用GJB5000《军用软件研制能力成熟度模型》标准提供了指南。

 

GJB 8000《军用软件研制能力等级要求》将软件重要性等级分为Ⅰ、Ⅱ、Ⅲ、Ⅳ,将软件规模等级分为巨、大、中、小、微,从军用软件重要性等级(含危险严重性等级)和军用软件规模等级两个维度,提供了如何贯彻和使用GJB 5000《军用软件研制能力成熟度模型》的建议,作为确定军用软件研制能力等级要求的输入和基本方法。适用于军用软件订购方选择与确定军用软件研制单位的过程,也适用于军用软件研制单位开展内部软件管理的衡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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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融数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