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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通报12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

嘉峪检测网        2015-11-19 08:33

食药监总局通报12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

 

  2015年7~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开展了国家专项监督抽检,覆盖国内93家在产企业的产品及部分进口产品。抽检国产样品51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2批次,其中9批次为羊奶粉。12批次不合格样品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4批次;不符合企业标准或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但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8批次。抽检进口样品1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4批次,涉及3家企业,分别为:陕西红旗乳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贝格塔尼金装婴儿配方羊乳粉(1段)、贝格塔尼金装较大婴儿配方羊乳粉(2段)2个批次,分别检出菌落总数、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陕西红星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养悦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1个批次,检出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河南金元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优伯来金装幼儿配方奶粉(3段)1个批次,检出维生素C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不符合企业标准或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样品8批次,涉及4家企业,分别为:陕西省的杨凌圣妃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金幼儿配方羊奶粉(3段)4个批次,分别检出左旋肉碱不符合企业标准;陕西金牛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贝美多银装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银装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2个批次,分别检出钠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河北省的旗帜婴儿乳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旗帜较大婴儿配方奶粉(2段)1个批次,检出铜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盾幼儿配方奶粉(3段)1个批次,检出二十二碳六烯酸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

  三、对上述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均在第一时间分别通知陕西、河北、黑龙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整改情况请有关省局于12月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样品信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11月13日

统计一下,抽检不合格项的分布如下:

 

抽检不合格项 抽检不合格批次
左旋肉碱 4
2
蛋白质 1
二十二碳六烯酸 1
菌落总数 1
1
维生素C 1
1

什么是左旋肉碱 (L-carnitine)?

又称L-肉碱或音译卡尼丁,是一种促使脂肪转化为能量的类氨基酸,红色肉类是左旋肉碱的主要来源,对人体无毒副作用。不同类型的日常饮食已经含有5-100毫克的左旋肉碱,但一般人每天只能从膳食中摄入50毫克。左旋肉碱的主要生理功能是促进脂肪转化成能量。

左旋肉碱属条件性婴儿必需营养物质,在婴儿利用脂肪作为能量来源的代谢中起着重要作用。婴儿左旋肉碱合成能力较弱,只有成人的12%,尤其是早产儿,必须补充外源性左旋肉碱,才能满足身体所需。

左旋肉碱不仅在能量产生和脂肪代谢过程中起重要作用,而且在维持婴儿生命及促进婴幼儿发育的某些生理过程,如生酮作用、氮代谢等方面均具有一定的功能。目前,世界已有22个国家在婴幼儿奶粉中加入左旋肉碱。左旋肉碱在我国对应的国家标准中属于可选择性成分,尽管如此,这样的新闻事件依然会对产品品牌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嘉峪检测网提醒乳品企业关注检测不合格项,并加强产品质量抽检。

 

目前,我国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管理标准为《GB 1076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和《GB 10767-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在标准中对各类乳粉的成分、含量限值都有明确的要求。

 

点击下载:GB 1076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

                GB 10767-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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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食药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