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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对棉本色纱线的质量控制

嘉峪检测网        2015-10-27 00:09

 

  棉本色纱线质量的优劣会直接影响到织造加工效率和织物质量,近几年因棉本色纱线中含微量涤纶纤维引起的质量争议呈上升趋势,并且已经成为质量争议的焦点。其原因是棉纺企业对含有微量涤纶纤维的棉本色纱线不作标示和说明,织造企业按纯棉本色纱线购入,也不做定性检测就直接投入生产,直到棉本色布经染色后形成了布面疵点时才发现含微量涤纶纤维。为了规范棉本色纱线的生产和标示,减少因含微量涤纶纤维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加强对棉本色纱线质量的控制与监督。

  1 来源与对织物质量的影响

  微量涤纶纤维的来源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来自棉花中的“三丝”;二是生产过程中飞花的落入;三是生产中人为掺入再加工纤维。前两个途径带入的涤纶纤维是极微量的,第三个则是主要来源。由于小型环锭纺和气流纺纱企业的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日益加剧,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但降低配棉品级,还使用了再加工纤维,而再加工纤维是由纺织工业下脚料开丝加工而成,很难保证不含涤纶及其他纤维,致使棉本色纱线不仅棉结杂质含量较高,含微量涤纶纤维的棉本色纱线变多,最近接收的30多批棉本色纱线的定性检验,不含微量涤纶纤维的仅有5批。

  通过对近几年检测数据的分析可以发现:1)小型企业生产的棉本色纱线含微量涤纶纤维的比例高于大型企业;2)气流纺棉本色纱含微量涤纶纤维的比例高于环锭纺棉本色纱线,并且涤纶纤维含量不均匀;3)18 tex以上的棉本色纱线含微量涤纶纤维的比例较高;4)气流纺棉本色纱含微量涤纶纤维的比例几乎接近100%;5)含微量涤纶纤维的明显要比不含微量涤纶纤维的棉本色纱线的价格低。

  2 棉本色纱线标准的相关规定

  棉本色纱线因加工工艺的不同分为环锭纺和气流纺,而环锭纺因用途不同分为机织用纱和针织用纱,现行棉本色纱线的产品标准有适用于鉴定环锭机制纱线品质的GB/T 398—2008《棉本色纱线》,适用于鉴定环锭机制针织用棉本色纱品质的FZ/T 71005—2006《针织用棉本色纱》和适用于鉴定气流纺棉本色纱品质的FZ/T 12001—2006《气流纺棉本色纱》。但这3个产品标准均未将FZ/T 01053—2007《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的要求纳入,而引用的FZ/T 10007—2009《棉及化纤纯纺、混纺纱线的检验规则》标准的8.7条款规定,“在纱线上和坯布上无法发现的质量问题(如错纤维混入等)造成印染大量降等时,经共同分析,确由供货方造成的应由供货方承担,负责印染等成品降等差价损失,或双方协商处理”。可以看出标准在制定时已经考虑到了棉花中的“三丝”和生产中飞花落入,所以规定了出现问题后的责任划分,但未涉及目前的非正常的人为掺入,同时人们一直把棉本色纱线作为半成品,对标识的要求未按GB 5296.4—1998标准规定严格执行。

  3 微量涤纶的定性定量检测

  近年来,对棉本色纱线的定性定量委托检验呈上升趋势,由于微量涤纶纤维不是按比例混入的,存在着极不均匀性,所以在定性和定量时要依据方法标准并结合样品情况实施检测,以保证数据的准确。

  在日常检测中,首先对纱线进行纤维定性(纤维鉴别),鉴别的方法常采用:显微镜法、燃烧法和溶解法等,FZ/T 01057.1—2007《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第一部分通用说明》标准的6.1条款规定取样要有代表性,但未对取样数量进行规定。由于涤纶纤维含量极少,定性只采用显微镜和燃烧法是很难发现的,采用溶解法若取样量过少也可能会被放过,建议增加取样量,为保证试样的代表性,对单个筒子可侧切纱线层取样;对成批筒纱要摇成绞纱后截断取样,并采用溶解法进行确认,溶解后使用坩埚过滤以便于观察。

  若客户需要提供具体数据,则需进行纤维定量分析,GB/T 2910.1—2009《纺织品化学定量分析第一部分试验通则》标准的8.1条款规定:每份试样至少1g。由于涤纶纤维的含量小于0.5%,并且存在不均匀性,有些试样在定性过程发现含有涤纶纤维,但在定量分析过程中因试样质量小却未检出,为了保证数据的客观和准确,建议增加每份试样的质量。

  在检测中还发现,含微量涤纶纤维的棉本色纱线的线密度大多在18 tex以上,由于配棉品级较低,纱线的棉杂粒数较高,而棉杂在后部染整加工处理过程会被除掉,成品织物按GB/T 2910.11—2009标准将棉纤维溶解后不会有棉杂残留,但棉本色纱线溶解后会有棉杂(硫酸不溶物)与涤纶纤维一同被留存在过滤坩埚内。由于涤纶纤维含量极少,而棉杂残留较多,有些样品不剔除杂质时涤纶纤维含量超过1%,剔除杂质后涤纶纤维含量只有0.1%以下,甚至计算结果为0。鉴于上述情况,建议采用手工分拣将棉杂剔除,以保证报出结果的准确性。

  4 加强对棉本色纱线质量的控制与监督

  综上所述,棉本色纱线中含微量涤纶纤维会导致深色织物产生布面疵点,若不明示含微量涤纶纤维就有可能导致质量争议,因此棉纺企业应按GB 5296.4标准规定完善棉本色纱线的标识内容,对涤纶纤维含量≤0.5%的棉本色纱线必须按FZ/T 01053标准的7.5条款规定明示“含微量涤纶纤维”,当涤纶纤维含量≥0.5%时要分别标示棉和涤纶纤维的具体含量。织造加工企业在选购棉本色纱线时要关注纤维成分含量,投入使用前应进行纤维定性检验,以避免造成质量问题。监督管理部门应通过监督抽查等方式对棉本色纱线实施质量监控,一方面要对纺纱企业的原料进行监督,防止不法企业在生活纺织品用纱中掺入禁用的再加工纤维;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棉本色纱线质量的抽查,并将纤维成分含量作为重点,以督导企业依法生产、规范标识,打击不正当的市场竞争,维护棉本色纱线的市场秩序,确保供需双方的利益。

  (作者单位:保定市纤维检验所)文/魏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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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纤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