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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针对近日食品安全事件的查核说明

嘉峪检测网        2015-09-16 00:05

针对近日食品安全事件,台湾地区“食药署”及各生局积极措施,保障消食的安全,相稽查明如下:

一、茶农药

追查英国蓝「特清茶」及「特选红茶」农药案,其供货来位于桃市「亚东制有限公司」,现场验并责者保管品,于检验报告未出前不得擅自移动贩卖。   

另抽验亚东制6品,其中「HT(越南)出芬普尼0.015ppm超出标准请亚东制有限公司的公司登记处台北市政府生局行后续处办,倘使用违规产品的430()24前,完成下架作并应向所辖卫生局理自主通

近日茶料食安事件,“食药署”再次呼饮业应实施自主管理,自行或送交其他检验机关检验留存检验报查,同时为确保消用安全,“中央”暨地方启动「市售连锁摇饮者稽查目」及「2015年市售包稽查目」合稽查,截至2015427日下午2止,“食署”及各生局总计182人次,查核168家次,抽190件茶原料或品,检验中。

二、工用碳酸流入食品案

新北市政府生局于2015421日查「台第一家有限公司」造的「台第一家白胡椒粉(1)」、「台第一家黑胡椒粉(1)」、「台一白胡椒粉(1)」、「台一黑胡椒粉(1)」及「椒(1)添加工业级碳酸,涉反食品安全生管理法第151暨依同法第491涉刑事任,新北市政府生局已全案移请台湾新北地方法院察署侦办通知相关卫生局,知下游违规产品下架回收作,使用违规产430()24前,完成下架作并应向所辖卫生局理自主通

“食署”密切掌握相关信息追查,问题产品未于市面上流通卖。截至104427日下午2止,总计37人次,稽查24家次,问题产品下架、封存总计数818公斤。

“食署”呼关业者,倘发现产品有危害生安全之虞,即主停止造加工贩卖及主辖卫生局,理下架回收作,避免品流入市面,者依食安法第47条处新台3-300万罚款;另依同法第497年以下有期徒刑,可科新台币8000元以下金。情节轻微者,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科新台币800元以下金。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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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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