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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平衡车国标抢鲜看!要检测哪些项目?

嘉峪检测网        2017-03-22 08:25

近日,国标委发布关于征求国家标准《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和《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全球电动平衡车标准介绍

 

目前,国际上电动平衡车的标准还不够完善,体系还没有建立,从美国到欧盟再到中国,相关标准均在制定中。

 

  • 国际标准 ISO 13482-2014:Robots and robotic devices — Safetyrequirements for personal care robots 于 2014 年发布实施,该标准中有包含自平衡式轮式载人机器人的通用安全要求规定。与 ISO 13482-2014 相关的ISO/CD TR 23482-1《ISO 13482 应用 第 1 部分:安全相关的测试方法》和 ISO/CD TR 23482-2《ISO 13482 应用 第 2 部分:应用指南》正在 CD 阶段。ISO 13482-2014的采标国家标准已经立项 (计划编号:20141339-T-604),当前标准已快报批。

 

  • 2016 年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JIS)依据 ISO 13482-2014 里涉及的机器人的三类产品分别制订了 3 个国家标准,第 3 部分即为自平衡载人机器人(JIS B8446-3:Self‐balancing person carrier robot)。

 

  • 在美国,2016 年 1 月 29 日,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制定了全球首个针对电动平衡车的安全标准 UL 2272 :Outline of Investigation for Electrical Systems for Self-Balancing Scooters。 该标准从防止平衡车故障引发危险(起火、爆炸、电击等)角度做出规定,包括平衡车的电气、机械、保护电路和安全分析等安全要求和测试。2016 年 4 月 22日 UL 发布第二版 UL 2272 标准。同年 11 月 23 日,该标准经过再次修订成为美国和加拿大国家标准(ANSI/CAN/UL-2272),同时标准名称修订为“ElectricalSystems for Personal E-Mobility Devices”。从 2016 年 2 月开始,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开始制定针对平衡车机械及性能安全的 ASTM 标准(WK54752)。该标准与 UL 2272 相互协调、补充,目前正在起草阶段,并且该标准也在向美国 国家标准(ANSI)转化中。

 

  • 在欧洲,2013 年由法国标准化协会(AFNOR)牵头,赛格威(Segway)、迪卡侬等相关行业龙头企业参与,成立欧盟轻型电动车标准工作组(CEN/TC 354/WG4),开展对包括电动平衡车在内的 prEN 17128:Light electric vehicles andself-balancing vehicles—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欧盟标准 制定工作,目前该标准已形成标准草案,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该标准对平衡车的电气、机械、环境和性能等的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做出了规定。

 

  • 2016 年 12 月 9 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联合技术委员会 EL-002 发布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国家标准 AS/NZS 60335.2.201:2016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 Part 2.201: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attery powered self-balancing personal transport devices。该标准主要从充电系统和充电安全的角度对电动平衡车的电气安全做出规定。

 

  • 在国内,为规范国内平衡车行业生产及消费市场,保证用户安全,2016 年11 月 29 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并实施了《CQC 1125-2016 电动平衡车安全技术规范》,并开通了全国电动平衡车认证。深圳市平衡车产业与创新联盟于 2015 年 8 月发布了平衡车行业联盟标准《平衡车安全要求》;广东省于 2016 年 9 月发布了地方标准《DB 44/T1884-2016 电动两轮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同时还有其他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正在起草中,但各地标准制定角度和技术条款有所差异,不足以涵盖统一平衡车所有必须的通用技术条件。

 

各国标准的重大分歧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我国国家标准制定过程中有以下部分经过标准工作组反复讨论和调研最终确定。 

 

1)最高设计车速因目前产品车速参差不齐,而且还有军用、警用等特种用途设备,因此经过起草组成员调研和讨论,最终确定为:本标准范围中规定本标准不适用于军用、警用等特种用途的平衡车;依据现行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 17761-1999),对平衡车规定最高设计车速为 20km/h。 

 

2)爬坡及驻坡能力。因电动平衡车的安全行驶除了依赖驾驶者的操作之外,也高度依赖于平衡车所能输出的最大功率。所以为考核平衡车在各种工况的安全运行,采用爬坡方式来考核其相应的输出的最大功率或负载能力。为了便于制造商生产出安全的产品、检测机构便于考核平衡车的实际带载能力,在本标准的附 录中给出了电动平衡车的安全行驶的功率要求作为参考。经调研,我国《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规定最大坡度为 12.5%(约 7.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规定最大坡度为 8%(约 4.5°),《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规定最大坡度为 15%(约 8.5°)。所以有必要对平衡车的爬坡能力做出规定。但往往实际的建筑和道路,以及公园、小区等场所中有较多接近 15°坡的路面。而且广东地方标准《电动两轮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对最大爬坡角度的规定为 15°。

 

检测项目有哪些?

 

1、一般安全要求

对材料、外壳、锐利边缘、安全保护功能

 

2、电气安全 

绝缘要求、布线要求、短路安全要求、发热要求和抗电强度等

 

3、机械安全 

外壳防护等级、静态强度、动态强度、应力消除、把手强度和鞍座强度等

 

4、环境可靠性 

振动、跌落、冲击、温度冲击和浸水等

 

5、标志和说明 

 

 

通知全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6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全国自动化系统与集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9)组织完成了《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以及《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反馈全国自动化系统与集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刘颖,杨书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教场口1号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电话:010-82285775,82285777

Email: liuying@riamb.ac.cn

 

附件:(点击下载)

 

全国自动化系统与集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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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