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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泰国莲雾、斯里兰卡香蕉、韩国葡萄、埃塞俄比亚大豆输华和中国荔枝输韩国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嘉峪检测网        2015-09-28 22:00

【发布单位】 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8-0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经与泰国、斯里兰卡、韩国、埃塞俄比亚检验检疫部门协商,我局与相关国家的检疫部门分别签署或确认了《泰国莲雾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斯里兰卡香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韩国葡萄输华植物检疫要求》《埃塞俄比亚大豆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中国荔枝输韩植物检疫要求》,相关产品均已完成检疫准入程序。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见附件1、2、3、4)的泰国莲雾、斯里兰卡香蕉、韩国葡萄、埃塞俄比亚大豆输往中国。符合相关要求(见附件5)的中国荔枝自即日起可向韩国出口。
 
  【附件1-5下载】:1.    泰国莲雾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2015年8月4日
编辑:food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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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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