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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5-09-23 12:28
日前,欧盟医疗器械协调小组(MDCG)下属的边界与分类工作组(BCWG) 发布了第四版《医疗器械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边界与分类手册》(2025年9月版)。该手册虽不具法律约束力,但为成员国监管机构和企业提供了重要参考。
以下是手册中部分重点案例的梳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哪些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明确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案例
1. 含抗体COVID-19鼻喷雾剂
产品:通过牛初乳提取的抗体喷雾,用于灭活病毒。
结论:主要作用机制为免疫学,不属于医疗器械。
2. 石墨坩埚(用于制备放射性气溶胶)
用途:用于制备含锝-99m的纳米碳颗粒气溶胶,用于肺部成像。
结论:属于放射性药品配套试剂,不属于医疗器械或其附件。
3. 专业牙科生物膜去除凝胶
成分:含二氧化钛和过氧化氢,通过活性氧(ROS)杀菌。
结论:主要作用为药理/抗菌,不属于医疗器械。
4. 根管冲洗液(含次氯酸钠或氯己定)
声称:仅通过机械冲洗作用。
结论:若含抗菌成分且具辅助消毒作用,应按III类医疗器械管理;若无法证明无药理作用,不属医疗器械。
5. 含薄荷醇与辣椒素的双效乳膏
用途:缓解肌肉关节疼痛。
结论:两种成分均通过药理作用起效,不属于医疗器械。
✅ 属于医疗器械的案例
1. 救援袋(用于患者转运)
用途:保护患者免受机械和温度伤害,避免健康状况恶化。
结论:属于I类医疗器械。
2. 医用检查床罩用途:防止感染传播。
结论:具有疾病预防目的,属于医疗器械。
3. 医疗计算器(如卒中风险、肾功能计算)
用途:基于患者数据提供诊断或治疗决策支持。
结论:属于至少IIa类医疗器械。
关键提示
产品的主要作用机制是判断是否属于医疗器械的核心依据。
制造商声称不足以推翻科学证据,需提供 robust 数据支持。许多看似具有“医疗用途”的产品,实际可能属于药品、化妆品、 biocides 或其他类别。
该手册为欧盟市场监管提供了重要参考,企业需仔细评估产品定义与分类,避免误判风险。建议结合MDCG多项指南文件(如2022-5、2019-11、2021-24等)共同使用。
信息来源:European Commission
来源:Int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