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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标准“修改单”未在CNAS/CMA认可范围内,报告可以打CNAS/CMA章吗?

嘉峪检测网        2024-04-24 19:58

案例问题

某检测机构的CNAS/CMA能力认可范围中有标准A,但标准A后来发布了修改单1,该机构认可范围中并未列出修改单1。

该检测机构能依据“标准A及其修改单1”出具带有CNAS/CMA认可徽章的报告吗?

 

案例分析

笔者个人认为,该报告可以带CNAS/CMA徽章,理由如下:

一、CNAS认可能力范围表述中关于标准的表述有如下要求:

1、 检测标准/方法通常应包括标准/方法的名称、编号、年代号或版本号。

2、 当标准中仅规定限值要求及检测引用的方法标准时,实验室应将引用的方法标准单独申请认可。

3、 当检测方法有补充修订版本时,实验室应完整的表述在认可能力范围中,例如,IEC 60227-2:1997+A1:2003,IEC60335-1:2001+A1:2004+A2:2006。

注:详见CNAS官网文件CNAS-EL-03:202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 

二、2023年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于申请资质认定的标准范围有如下规定:

检验检测机构能正确使用有效的方法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和非标准方法,应当优先使用标准方法。使用标准方法前应当进行验证,使用非标准方法前,应当先对方法进行确认,再验证。

注:详见CNAS官网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国标委综合[2010]39号《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规定:“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后,因个别技术内容影响标准使用需要进行修改,或者对原标准内容进行增减时,可以采用“修改单”方式修改国家标准。采用修改单方式修改国家标准时,每项国家标准修改一般不超过两次,每次修改内容一般不超过两项。”

结合CNAS-EL-03:202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可以得出,“修改单”不属于规定的“标准/方法的名称、编号、年代号或版本号”,无须在CNAS/CMA 所需标准表述要求的范围内体现。

若实验室某项目的检测依据标准在CNAS的认可范围内,所检测内容含“修改单”,且该“修改单”内容已做“标准方法验证”,实验室签发的带CNAS认可标识的报告中标注了“XXX标准及第X号修改单”,评审员不应开具不符合项。如:GB/T 21416-2008《医用电子体温计》带有第1号修改单。可以直接在报告中使用该标准,就可表示已含“修改单”内容。如检测报告中标注了“GB/T 21416-2008《医用电子体温计》及第1号修改单”,评审员也不应为此开不符合项。

需要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以上哪种情况,标准方法发生了修正/修改均为标准的变更,在开展相关项目检测前,均需进行该标准方法的验证。

 

附录

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

国标委综合[2010]39 号

为加强国家标准修改单的管理,使国家标准修改工作快速反应市场需求、修改程序公开透明、修改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提供,现就国家标准修改单的有关管理事项规定如下:

一、国家标准修改单的适用范围

(一)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后,因个别技术内容影响标准使用需要进行修改,或者对原标准内容进行增减时,可以采用修改单方式修改国家标准。

(二)采用修改单方式修改国家标准时,每项国家标准修改一般不超过两次,每次修改内容一般不超过两项。

二、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制定程序

(一)国家标准修改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括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直属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程序进行国家标准修改单的起草、征求意见及审查,形成国家标准修改单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发布。

国家标准修改单起草阶段的征求意见时间可以缩短为1个月。

(二)国家标准修改单的报批材料包括:

1.国家标准修改申报单(见附件1);

2.国家标准修改单报批稿;

3.国家标准修改单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

4.国家标准修改单审查纪要;

5.国家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见附件2);

6.国家标准修改单审查投票汇总表(见附件3);

7.国家标准修改单报批公文格式(见附件4)。

(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国家标准修改单报批稿及相关材料审查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个月。与贸易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修改内容,向WTO成员国通报。

(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国家标准修改单,以公告形式发布,并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三、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文号在国家标准库中标注,便于公众查询国家标准修改信息。

四、国家标准修改单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国家标准再版时,国家标准修改单作为附件一并出版。

五、国家标准复审和修订时,应当将国家标准修改单一并复审、修订。

附件:

1.国家标准修改申报单

2.国家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处理汇总表

3.国家标准修改单审查投票汇总表

4.国家标准修改单报批公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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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质量观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