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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版《中国药典》:生物制品分包装及贮运管理的要点之分批

嘉峪检测网        2020-11-18 16:59

7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正式颁布2020年版《中国药典》,新版药典将于今年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新版《中国药典》中对生物制品分包装及贮运管理进行了指导,本文对其要点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

 

分批

 

批号系用以区分和识别产品批的标志,以避免发生混淆和差错。生物制品的批号应由质量管理部门审定。

 

批号和亚批号的编制

 

1. 批号的编码顺序为“年 月 年流水号”。年号应写公历年号4位数,月份写2位数。年流水号可按生产企业所生产某制品批数编2位或3位数。某些制品还可加英文字母或中文,以表示某特定含义。

2. 亚批号的编码顺序为“批号-数字序号”。如某制品批号为200801001,其亚批号应表示为200801001-1,200801001-2,……。

3. 同一批号的制品,应来源一致、质量均一,按规定要求抽样检验后,能对整批制品作出评定。

 

批、亚批及批号确定的原则

 

1. 成品批号应在半成品配制后确定,半成品配制日期即为生产日期。非同次配制、混合、稀释、过滤、分装的半成品不得作为一批。

2. 制品的批及亚批编制应使整个工艺过程清晰并可追溯,以最大限度保证每批制品被加工处理的过程是一致的,并且是均质的。

3. 单一批号的亚批编制应仅限于以下允许制定亚批的一种情况:

(1)半成品配制后,在分装至终容器之前,如需分装至中间容器,应按中间容器划分为不同批或亚批;

(2)半成品配制后,如采用不同滤器过滤,应按滤器划分为不同批或亚批;

(3)半成品配制后直接分装至终容器时,如采用不同分装机进行分装,应按分装机划分为不同批或亚批;

(4)半成品配制后经同一台分装机分装至终容器,采用不同灭菌或灭活设备进行灭菌或灭活操作、不同冻干机进行冻干,应按冻干机划分为不同亚批;同一亚批制品分装、冻干后,如存在进一步的工艺处理步骤(例如,血液制品分装或冻干后采用热处理进行病毒灭活),应基于该工艺对制品质量的影响,对每个处理单元的制品设置相应的检测项目。

4. 同一制品的批号不得重复;同一制品不同规格不应采用同一批号。

2020版《中国药典》:生物制品分包装及贮运管理的要点之分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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