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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检测标准 电动自行车检测项目

嘉峪检测网        2017-02-21 22:11

电动自行车检测依据和项目

本次抽查依据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X)XK16-002《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标准的要求,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的最高车速、制动性能(干态、湿态)、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限速装置、整车质量(重量)、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地面距离、足趾间隙)、鞍座水平调节夹紧强度、鞍座垂直调节夹紧强度、绝缘性能、制动断电装置、欠压保护功能、过流保护功能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电动自行车抽查结果

2016年第2批,共抽查了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抽查发现有1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最高车速、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限速装置、整车质量(重量)、把立管静负荷、鞍座水平调节夹紧强度、制动断电装置、欠压保护功能、过流保护功能、地面距离项目。

 

电动自行车问题分析

本次抽查产品总体质量水平与2015年持平,整车质量(重量)、把立管静负荷等项目不合格率仍然偏高,最高车速超标及车架强度不合格等现象仍然存在。各项目主要质量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1. 最高车速。有4批次样车最高车速超过标准20km/h的规定,单项符合率为95.0%。超标的最高车速达到了28km/h。车速过快,将影响操作稳定性,容易导致车辆失控而造成人身伤害;其次影响骑行者判断力和反应时间,埋下交通事故的隐患。

2. 制动性能。本次抽查该项目全部合格,制动距离均在4m以内,单项符合率为100%。随着制动技术的进步,如采用碟刹、前后涨闸、电子刹车等,制动性能得到很大的提升。

3. 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有两批次样车该项不合格,单项符合率为97.5%。车架强度的不合格,对安全的隐患较大,一旦在行驶过程中车架断裂,将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该项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有车架结构设计不合理、焊接缺陷及管壁薄材质差等。

 4. 限速装置。有3批次样车该项目不合格,单项符合率为96.2%。《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附件“电动自行车补充技术要求”规定电动自行车电器系统线路,不得装有能提高整车速度的装置(控制器和电机内部除外)。本次抽查发现的限速装置解除后,车速提升比例在56%~112%之间。另外,据调查发现,部分企业采用电子程序限速的方式,即通过控制器内部设定程序限制车速,利用电子信号手段解除限速。企业不应片面迎合消费需求,而忽视交通安全。

 5. 整车质量(重量)。GB 17761-1999标准中该项目不是否决项,有57批次样车超过标准40kg的规定,单项符合率仅为28.8%。抽查样品平均重量为46.6kg,最大重量76.9kg,最小重量17.6kg。主要是电动自行车配置的提升,车架强度的增加,电池容量的加大等原因,客观上增加了整车重量。整车重量过重对制动性能的要求将更高,同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身过重有可能加重对交通参与者的伤害程度。

6. 把立管静负荷。有52批次该项目不合格,单项符合率为35%。该项目不合格原因为把立管的材质差,管壁薄,加力后把立管严重变形;另外,部分车型的把立管较长,承受的弯矩增大,但强度未进行加强。该项目不合格,在骑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把立管变形甚至断裂,骑行者重心前倾,导致车辆失控,引发事故。

7. 脚蹬间隙。有13批次样车该项目不合格,单项符合率为83.1%。脚蹬间隙项目指车身倾斜25°,脚蹬上的任何零部件应不触及地面。该项目不合格可能导致车辆在行驶转弯过程中,脚蹬触及地面,影响车体平衡造成骑行者摔倒。该项目不合格原因主要为产品设计时,中轴位置选择、脚蹬曲柄选配不合理。

8. 鞍座调节夹紧强度。本次抽查有1批次样车该项目不合格。该项目考核鞍座、鞍管和车架的结合牢固程度,在规定力的作用下,鞍座不得发生转动,否则骑行者重心发生偏离,造成整车失控。不合格原因主要为:车架结构设计和紧固件选配不合理。

9. 绝缘性能。本次抽查有1批次样车该项目不合格。绝缘性能是考核电气安全的重要指标,不合格现象为绝缘电阻为0,未达到标准≥2MΩ的要求,原因为电气线路与车架铁件未做好绝缘防护。

10. 制动断电功能。本次抽查有1批次样车该项目不合格,原因为控制器问题导致,虽然绝大多数企业对电动自行车制动断电功能越来越重视,但仍然有部分企业未执行标准要求。

11. 欠压、过流保护功能。该项性能分为欠压保护功能与过流保护功能两项。欠压保护功能项目中有7批次不合格,单项符合率为91.2%;过流保护功能项目中有6批次不合格,单项符合率为92.5%。不合格表现形式主要是欠压、过流参数实测值不符合企业所提供的技术参数要求,企业未能按产品规格组织生产。

 

电动自行车不同规模企业质量提升建议

通过本次抽查可以看出,大、中、小型企业的质量水平存在差异,其中,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控制较好,建议大、中型企业在做好质量把关的同时,继续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推出新产品、新技术,实现技术质量不断升级。小型企业的产品合格率为84.6%,低于87.5%的平均产品合格率。针对小型企业设备落后、质量意识薄弱、技术能力低的特点,建议监督部门加强监管,提升企业准入门槛,同时建议行业协会加强培训与引导,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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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