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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密集出台医疗器械相关要求:电池、人工智能、包装、EHDS...

嘉峪检测网        2025-08-12 09:18

近年来,欧盟在各类领域频繁出台新法规,其中不少都对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设备(IVD)制造商产生直接影响。这些法规往往过渡周期长、条款复杂,稍不留意就可能影响产品合规性。今天,我们就来梳理那些医疗器械企业必须关注的欧盟新法规,帮你提前做好准备!

 

先搞懂:欧盟产品安全立法的 “基本盘”

要理解这些新法规,得先清楚欧盟产品安全立法的三大核心组成:

·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PSR:即 Regulation (EU) 2023/988,为非食品类消费品的安全设立通用框架,相当于 “安全网”,覆盖行业专项法规未涉及的产品、方面和风险,确保欧盟市场上的所有产品对消费者安全。

·行业协调立法:针对特定产品的专项法规,明确具体的安全要求和特性。比如医疗器械、IVD、个人防护装备、玩具等产品,要进入欧盟市场必须符合这类法规。

·标准:由认可的标准化机构制定的技术规范,并非强制遵守。主要分四类:国际标准(如 ISO)、欧洲标准(如 CEN、CENELEC 制定)、协调标准(欧盟委员会为实施协调立法而要求制定)、国家标准(如法国 AFNOR 制定)。

 

关键概念:什么是 “横向立法”?

除了产品安全立法,还有一类 “横向立法” 需要重点关注。它不局限于特定行业,而是跨多个领域或政策层面,确立通用原则或规则(比如竞争法、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等)。

 最典型的例子是《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所有处理个人数据的行业都要遵守。横向立法是 “顶层原则”(如消费者保护、非歧视),而行业协调立法则是在特定领域落实这些原则 ——行业协调立法必须符合横向立法。比如,医疗器械的专项安全法规,也得遵守横向的消费者权益法。

 

四大新法规:医疗器械企业必须划重点

欧盟近期出台的多项法规,都可能对医疗器械和 IVD 制造商产生影响。以下四个尤其需要关注:

1. 电池法规(EU)2023/1542

·生效时间:2024 年 2 月 18 日起部分条款生效,2024 年 8 月 18 日起开始实施合规评估、CE 标识和符合性声明要求;旧版电池指令(2006/66/EC)将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废止,后续条款将在 5 年以上逐步落地。

·适用范围:覆盖所有类型电池(便携式电池、轻型交通工具电池、启动照明点火电池、工业电池、电动汽车电池等),医疗器械和 IVD 常用的便携式电池也在其中。

·核心要求

o满足废旧便携式电池的回收目标,电池需标注单独回收符号;

o含镉(>0.002%)或铅(>0.004%)的电池需标注化学符号;

o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如注册、报告),遵守标签要求(可充电电池需标注容量,非可充电电池需标注最低平均续航时间);

o电池需带二维码,满足电化学性能和耐用性最小值;

o重点:电池需设计为可移除(用市售工具即可取出,不损坏电池或产品)、可替换,且替换电池作为备件需在产品停售至少 5 年后仍可获取;大型企业需履行电池尽职调查,确保原材料采购符合人权、劳工和环境标准。

2. 人工智能法规(AI Act)(EU)2024/1689

·生效时间:2026 年 8 月 2 日正式生效,2025 年 2 月 2 日起部分禁止高风险 AI 系统的条款已生效;高风险 AI 系统的合规评估、CE 标识等要求从 2027 年 8 月 2 日起适用。

·适用范围:所有在欧盟上市、投入使用的 AI 系统,含 AI 功能的医疗器械和 IVD 均可能受影响

·核心要求

o按风险分为四级(不可接受风险、高风险、低风险、最小风险),对应不同管控措施;

o对医疗器械的特别规定:MDR 下分类高于 I 类、IVDR 下分类高于 A 类的医疗器械 / IVD,若含 AI 系统,属于 “高风险”;

o责任主体包括 AI 系统提供者(无论是否在欧盟境内)、欧盟境内的部署者、进口商、经销商等;

o2027 年 8 月 2 日前上市的产品可豁免合规评估,但之后的重大变更需重新评估;

o可与 MDR/IVDR 的合规评估合并,由同一公告机构(需获 AI 法规授权)执行,质量管理体系也可整合。

3. 包装 / 包装废弃物法规(EU)2025/40(PPWR)

·生效时间:2026 年 8 月 12 日生效,同日废止旧版指令(94/62/EC)。

·适用范围:所有包装及包装废弃物(商业、家庭、工业等来源),医疗器械和 IVD 的包装也包含在内。

·核心要求

o基于 “生产者延伸责任”,推动包装可重复使用或高质量回收,减少全生命周期环境影响;

o医疗器械 / IVD 的包装属于 “接触敏感包装”,可豁免大部分要求,但仍需遵守:包装最小化、标签规范、重复使用目标、生产者延伸责任等;

o需通过合规评估确保包装符合可持续性、可回收性和标签要求,但无需加贴 CE 标识。

4. 欧洲健康数据空间法规(EU)2025/327(EHDS)

·生效时间:2025 年 3 月 25 日已生效。

·适用范围:建立电子健康数据在欧盟范围内的使用和交换框架,属于 “协调立法”,涉及电子健康记录(EHR)系统等。

·核心要求

o区分 “主要用途”(支持医疗服务,如跨境访问、共享个人健康数据)和 “次要用途”(如科研、创新、政策制定等);

oEHR 系统需符合欧盟电子健康记录交换格式规范,确保欧盟层面的互操作性;

oEHR 系统需满足法规附件 II 的基本要求,制造商需确保 CE 标识合规(覆盖安全、性能、互操作性标准);

o支持科研和政策制定者获取匿名、安全的健康数据,推动医疗创新。

 

结语:合规不止于 MDR/IVDR

欧盟的法规更新从未停止,医疗器械和 IVD 企业不能只盯着 MDR/IVDR,还需全面覆盖所有适用的行业协调立法和横向立法 —— 毕竟,产品的 “符合性声明” 必须包含所有现行法规要求。

 过渡期虽长,但提前布局才能避免被动。如果你的企业正在为欧盟合规发愁,不妨寻求欧杰公司的专业支持,制定全面的合规策略,确保产品顺利进入并留在欧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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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欧杰MDR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