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法规标准

国内外药典中无机杂质炽灼残渣检查法比较

嘉峪检测网        2021-12-20 23:09

一、无机杂质概述

 

杂质是描述药品质量的关键属性,可直接影响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药品杂质通常分为:有机杂质、无机杂质和残留溶剂。在质量研究中,人们往往对有机杂质和残留溶剂的关注较多,容易忽视无机杂质。

 

那么,无机杂质有哪些呢?具体是怎么引入的?又该如何控制呢?

 

1.1 无机杂质的范围

 

无机杂质指的是药品中的试剂、配位体、催化剂、金属杂质、无机盐、助滤剂、活性炭等杂质。按照性质,无机杂质可分为两类:

 

一类为本身一般无害,但其含量的多少可反映药物的纯度水平的信号杂质或指示性杂质,如氯化物、硫酸盐等;

 

另一类为对人体有害,或可在体内蓄积的有害杂质,主要指砷盐、重金属等。

 

1.2 无机杂质的来源

 

无机杂质在贮存过程中引入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在稳定性研究中一般可不做考察,大多是由生产过程中引入的。

 

这些引入的途径有:

 

起始物料、辅料引入;

 

在药品原料药的生产过程中,常用到的酸、碱、反应试剂、催化剂等引入;

 

生产过程所用的金属器皿、管道以及其他不耐酸、碱的金属工具,可能引入金属杂质;

 

生产中使用的无机盐、助滤剂、活性炭等引入。

 

因此,无机杂质一般是已知和确定的。

 

1.3 无机杂质的检查方法

 

药品质量标准研究中,无机杂质的检查方法有三大类:

 

第一类是无机阴离子检查法:包括氯化物检查法、硫酸盐检查法、硫化物检查法、氟检查法、氰化物检查法等。 

 

第二类是金属离子与重金属:包括铁盐检查法、铵盐检查法、砷盐检查法、重金属检查法等。

 

第三类是炽灼残渣检查法。

 

在进行药物研发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方法对无机杂质进行考察,考虑来源、生产工艺等因素对药物安全性、有效性的影响,并有针对地进行控制。

 

小编在《同步揭秘!盘点中、美、欧洲药典氯化物、硫酸盐检查法》一文中,比较了国内外药典氯化物检查法、硫酸盐检查法的差异,大家可点开标题一阅。

 

本文重点说说第三类——炽灼残渣检查法。

 

二、详解炽灼残渣检查法

 

炽灼残渣检查法最大的意义,在于有机药物中非挥发性无机杂质的检查和控制。

 

炽灼残渣是指有机药物经加热灼烧至完全炭化,或无机药物加热分解后,再加适量硫酸湿润,高温炽灼至灰化完全后遗留的无机杂质(多为金属的氧化物或无机盐类)。

 

炽灼残渣检查法是原料药质量控制的常规检查项目,在中国药典(ChP)、美国药典(USP)、欧洲药典(EP)和日本药典(JP)中均有收载,EP中称为硫酸灰分。

 

外国药典与中国药典的检查方法有很大不同,接下来小编从以下几个方面将差异性进行总结,请各位仔细看来!

 

2.1 各药典中的炽灼残渣检查法章节

 

ChP

USP

EP

JP

通则0841

炽灼残渣检查法

General Chapter <281>

RESIDUE ON IGNITION

2.4.14

SULFATED ASH

2.44

Residue on Ignition Test

 

2.2  各药典中的炽灼残渣检查法

 

药典

检查方法

ChP

取供试品1.0~2.0g 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如供试品分子结构中含有碱金属或氟元素,则应使用铂坩埚)中,精密称定,缓缓炽灼至完全炭化,放冷;除另有规定外,加硫酸0.5~1ml使湿润,低温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后,在 700~800°C 炽灼使完全灰化,移置干燥器内,放冷,精密称定后,再在 700~800°C 炽灼至恒重,即得。

USP、EP、

JP

取合适的坩埚(例如,二氧化硅、铂、石英或陶瓷),在600±50°的温度下炽灼30分钟,在干燥器(硅胶或其他合适的干燥剂)中放冷,并准确称重。

取供试品1.0~2.0g 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置上述坩埚中,用少量(通常为1 mL)硫酸湿润样品,然后在尽可能低的温度下缓缓加热,直到样品完全炭化,放冷,用少量(通常为1ml)硫酸湿润残渣;缓缓加热,直到不再产生白色烟雾;并在600±50°下炽灼至完全灰化。确保在操作过程中任何时候都不会产生火焰。在干燥器(硅胶或其他合适的干燥剂)中放冷,准确称重,并计算残渣百分比。

如果超出限度,则重复“加入硫酸、加热、炽灼30min”的步骤,直至连续两次的重量差值不大于0.5mg或符合标准规定。

 

2.3 各药典中炽灼残渣检查法的差异比较及举例说明

 

差异

ChP

USP、EP、JP

空白坩埚

的恒重方法

700~800°C 炽灼至恒重(同供试品一致)

600±50° 炽灼30min

供试品炽灼温度、炽灼时间

700~800°C 炽灼至恒重

 

600±50° 炽灼至完全灰化

硫酸的使用

炭化过程不加、灰化过程加0.5~1ml

炭化过程和灰化过程均需加1ml

恒重的概念

连续两次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30min后进行。

连续两次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5mg以下,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30min后进行。

限量计算

炽灼残渣% =(残渣及坩埚重-空坩埚重)/(供试品重)×100%

残渣若未超出限度,则炽灼至完全灰化即完成实验;若超出限度,则需炽灼至恒重。

备注

如需将残渣留作重金属检查,则炽灼残渣检查法的炽灼温度必须控制在500~600°C。

所有炽灼残渣实验均按上述要求进行,没有中国药典对于炽灼后进行重金属实验的要求。

如JP<1.07重金属检查法>要求炽灼温度为500~600°C,但具体操作过程也与炽灼残渣检查法不同,没有直接联系。

举例[国内外药典中乙琥胺(Ethosuximide)质量标准中的炽灼残渣]

炽灼残渣:不得过0.1% (通 则 0841)。

USP

Residue on Ignition <281>: NMT 0.5%

EP

Sulfated ash (2.4.14): maximum 0.1 per cent, determined on 1.0 g.

JP

Residue on ignition < 2.44 >: Not more than 0.1% (1 g).

 

三、炽灼残渣实验的注意事项

 

1、当质量标准中没有写明供试品的用量时,怎么办?

 

供试品用量太大,增加炭化和灰化时间;用量太少,炽灼残渣的量少,称量误差大。

 

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供试品的用量一般应使残渣的量在1~2mg为宜,药品的炽灼残渣的限度一般为0.1%~0.2%,故供试品用量多为1.0~2.0g;当炽灼残渣限度较高或较低时,可酌情增减供试品的用量。

 

2、根据样品的体积,选择适宜规格的坩埚,坩埚和盖子应该同时编码标记,可采用蓝墨水与三氯化铁溶液的混合液涂写、烘烤。

 

3、供试品放入高温炉前的炭化操作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并注意遮挡气流,防止坩埚内物质被吹出。加硫酸后,为防止供试品飞溅,需先低温加热,完全除尽硫酸蒸汽后,才能放入高温炉,以免硫酸蒸汽腐蚀炉膛,造成漏电事故。

 

4、从高温炉中取出时的温度、先后次序、在干燥器中的放冷时间、称量顺序,均应前后一致。

 

5、同一干燥器内放置的坩埚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四个,否则不易达到恒重。坩埚放冷后干燥器内易形成负压,需小心开启,以免吹散坩埚内的轻质残渣。

 

6、含有碱金属或氟元素的供试品,应使用铂坩埚,高温下夹取用的坩埚钳也应用铂层包裹钳头。

 

7、高温炉需要定期对温度进行校准,根据实际样品放置位置,进行多点温度测定。开关炉门时需注意,不要损坏高质耐火绝缘层,影响高温炉控温。

 

四、总结

 

看过上文,想必大家已经发现,国内外药典中炽灼残渣检查法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无论国内药品注册还是国外药品注册,各国药典都是研发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书,众采各家之长,合理制定质量标准,但在参考这些现成的法定质量标准的同时,应该注意这些检查方法的差异,这会直接影响限度制定的合理性。

 

使用前一定要根据需要,仔细阅读文件,确保实验成功、数据合规!

 

参考文献

 

1、中国药典(2020年版)

2、美国药典(43版)

3、欧洲药典(10.0版)

4、日本药典(17版)

 

分享到:

来源:铭研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