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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5-08-22 12:18
近日,国家药典委发布《药用辅料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药用辅料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旨在规范药用辅料的命名,确保名称科学、明确、简短,并兼顾国际惯例与俗名使用。主要内容包括:
命名依据:优先采用INN或CADN名称,未收载的参考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等命名原则。
禁止使用商品名:通用名及其词干不得用于商品名或商标。
结构命名原则:主体结构名称置于修饰结构之后。
规格与给药途径区分:通过前缀或后缀区分不同规格或高风险给药途径(如“供注射用”)。
多类辅料命名细则:涵盖糖类、纤维素、淀粉、油脂、磷脂、合成聚合物、预混与共处理辅料、分散体、丸芯、组织来源辅料、着色剂、压敏胶等。
共处理辅料命名规则:按质量比排序,比例低于2%的组分可不体现,但需在定义中说明。
新增内容:本次修订新增对共处理辅料、压敏胶、着色剂等的命名规范,红色标注部分为新增内容。
本指导原则系统性地整合了各类药用辅料的命名方法,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尤其适用于医药生产企业研发人员在辅料选择、申报和标签标识中的实际需求。
1. 结构导向命名
强调以化学结构为基础进行命名,如纤维素醚、淀粉醚、磷脂等均按取代基类型和位置进行区分,有助于准确识别辅料功能与性质。
2. 国际化与本土化结合
鼓励采用INN和CADN名称,提升国际接轨程度,同时保留部分俗名(如“石蜡”),兼顾国内使用习惯。
3. 共处理与预混辅料的规范
明确共处理辅料非简单物理混合,需在名称中体现主要组分及比例,避免名称误导,提升辅料使用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4. 新增压敏胶与着色剂命名
针对新型辅料如压敏胶,提出以“丙烯酸酯共聚物压敏胶”或“硅酮压敏胶”为基础,允许企业添加唯一编码以区分产品,兼顾统一性与灵活性。
5. 实用性与可操作性
提供详细的缩词表和选词原则,便于企业在命名多组分共处理辅料时操作,避免名称冗长或不规范。
请各医药生产企业研发人员结合实际辅料研发与申报经验,对本次修订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特别是在共处理辅料命名、新型聚合物辅料分类等方面,以期进一步完善命名体系。
来源:嘉峪检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