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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征求《EPA复合木制品检测实验室认可方案》和《EPA复合木制品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嘉峪检测网        2017-07-17 10:17

2016年12月10日,美国环保署(EPA)发布了《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标准》(FormaldehydeEmissionStandardsforCompositeWoodProducts),规定了复合木制品的甲醛排放标准,提高了美国本土生产或进口的复合木制品的安全标准和准入条件。在EPA发布的《有毒物质控制法》(TPCA)第VI篇第三方认证方案中,提出了对EPA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检测实验室以及产品认证机构的要求。为促进相关的认可实验室及产品认证机构在EPA复合木制品认证中得到有关部门的承认,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特制定了CNAS-SLXX《EPA复合木制品检测实验室认可方案》和CNAS-SCXX《EPA复合木制品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为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将上述两份编制完成的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示,请相关机构和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填写随附的《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相关已见请于2017年7月21日前邮件反馈至CNAS秘书处。

联系人:张庆波,史新波

电话:010-67105249,67105340

邮箱:zhangqb@cnas.org.cn,shixb@cnas.org.cn。

 

附件1:CNAS-SLXX《EPA复合木制品检测实验室认可方案》

附件2:CNAS-SLXX《EPA复合木制品检测实验室认可方案》编制说明

附件3:CNAS-SCXX《美国环境保护署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限量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附件4:CNAS-SCXX《美国环境保护署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限量认证机构认可方案》编制说明

附件5:文件意见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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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N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