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法规标准
嘉峪检测网 2025-09-19 15:58
Q:化妆品产品配方中使用了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如何标注具体使用部位?
答: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配方中使用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应说明原植物的使用部位。如配方中填报原料为“桃(PRUNUS PERSICA)汁”,应根据其来源在配方表备注栏中备注其使用部位,如“果肉”。
来源:江苏省药监局审评中心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材料分析 石油化工
医疗器械 医药
电子电气 汽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