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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火锅店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东食药监字〔2015〕25号)

嘉峪检测网        2015-09-13 08:01

【发布单位】 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东食药监字〔2015〕25号
【发布日期】 2015-03-23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dyfda.gov.cn/CL0004/5778.html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为规范火锅店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省局统一安排,在全市集中开展火锅店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2015年3月23日起,开展火锅店集中专项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监督抽检等方式,对全市火锅店进行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严查食品原辅料采购、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回收食品和掺杂使假及不合格食品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是否存在重复使用火锅底料问题、是否存在火锅底料回收加工工具。
 
  (二)严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重点检查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消毒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消毒设施是否满足用餐需要、餐饮具是否符合清洗、消毒、保洁要求。
 
  (三)严查餐厨废弃物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餐厨废弃物处理是否执行《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处理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地沟油”隐患。
 
  (四)必要时对自清洗餐饮具和食材原辅料进行监督抽检。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局、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精心制定工作措施,全面落实整治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深入开展监督检查行动,对辖区内火锅店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查细、查透、查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三)要关注舆情信息,认真对待公众举报反映的问题,深挖食品安全隐患,并及时发布检查信息,回应公众关切。
 
  (四)各县区局、单位要将《全市火锅店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统计表》(附件)和本次专项行动阶段性开展情况(包括检查情况、监管措施、发现问题、查处情况等)于4月9日前报市局餐饮监管科。行动期间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局报告。
 
  联系人:刘营营,电话:8087080,邮箱:dycyjg@126.com。
 
 
  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3日
编辑:food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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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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