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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品与医疗器械法规(2021年第1期)

嘉峪检测网        2021-01-23 09:07

医疗器械

 

2020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抽查中真实性问题

 

1月15日,国家局发布上述公告。

为切实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要求,加强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管理,国家局于2020年11月,对在审的10个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目开展了临床试验监督抽查,涉及27家临床试验机构。现将抽查中发现的真实性问题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真实性问题

检查发现,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联合检测试剂盒(免疫层析法)(受理号:CSZ2000162)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开展临床试验中,医疗机构留档的电子照片拍摄时间、地点与临床试验实际时间、地点不一致,临床试验数据无法溯源。

二、处理决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该注册申请项目不予注册,并自不予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不予再次受理该项目的注册申请。

(二)责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切实履行对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临床试验机构的属地监管责任,依法依规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有关要求

(一)申办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临床试验,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临床试验过程科学规范、结果真实可靠。

(二)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本辖区内申办者和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管,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原文: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ylqxzhlgg/20210115153456155.html

 

155个医疗器械产品获批

 

今年12月,国家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155个。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108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24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20个,港澳台医疗器械产品3个。其中新型冠状病毒试剂盒3个,为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具体内容如下显示:

序号 产品名称 注册人名称 注册证编号
6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CRISPR免疫层析法) 杭州众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国械注准20203400919
8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M/IgG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国械注准20203400921
27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 深圳华大因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国械注准20203400940

链接: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ylqxpzhzhcchpgg/20210119110430164.html

 

药品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4期药品质量抽检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上市药品和药包材产品质量安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本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了质量抽检。本期药品抽检信息于1月4日发布,不符合规定产品通报如下:

序号 样品名称 产品批号 药品不合格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单位 标示生产单位名称
1 制何首乌 2019060401 性状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上海市浦东食品药品检验所 安徽盛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2 桔梗 191201 二氧化硫残留量 中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增补本、四部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10005 上海市徐汇食品药品检验所 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3 娑罗子 181201 性状、炮制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上海市浦东食品药品检验所 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4 百合 190801 性状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上海市浦东食品药品检验所 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5 接骨木 190301 性状、炮制 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二OO八年版 上海市浦东食品药品检验所 天马(安徽)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醋鳖甲 20180429 检查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四部 上海市青浦食品药品检验所 铜陵禾田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
7 地龙 200501 性状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 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8 黄芪 2020030605 重金属及有害元素(汞)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四部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上海余天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9 威灵仙 190501 酸不溶性灰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 上海同济堂药业有限公司
10 桑寄生 2019111808 性状、炮制 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8年版 上海市金山食品药品检验所 上海德华国药制品有限公司
11 当归 190104 性状、炮制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上海市金山食品药品检验所 上海虹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12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20200301 含量测定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三部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3 麸炒枳壳 19072701 性状、炮制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上海市徐汇食品药品检验所 安徽汇中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14 法罗培南钠颗粒 191201 性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2622008 上海市浦东食品药品检验所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15 小儿布洛芬栓 191002 含量测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0772013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号2016B00385检验 上海市青浦食品药品检验所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16 口服固体药用聚酯瓶 20191201 水蒸气透过量 YBB00262002-2015 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 浙江周庆药用塑瓶有限公司
17 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200202 微生物限度 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8 大黄通便片 19030102 重量差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10422008 上海市静安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江西德上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停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

该通告还包含了不符合规定项小贴士,解释了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定义,如:

药品标准中的检查项包括反映药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的试验方法和限度、均一性与纯度等制备工艺要求等内容。

性状是指药品的物理特征或外观形状,性状不合格,可能会影响药品的质量和功效。

含量测定是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对供试品含有的有关成分进行检测。

重(装)量差异是药品制剂均匀性的指标之一,主要检查最小单位药品的重(装)量均匀度是否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单剂量装产品不符合规定可能会影响用药疗效。

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主要控制饮片中的杂质。

水蒸气透过量是指在规定的温度、相对湿度条件下,单位面积的试样在24h内透过的水蒸气量。

二氧化硫残留项目主要控制中药材或饮片等经过硫磺熏蒸后的二氧化硫残留量。

重金属及有害元素主要是指铅、铬、汞、砷、铜等物质含量。

微生物限度指检查药品中受控微生物的量。

原文: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ypchj/ypdfgg/shhss/20210111154032116.html

 

江西省2021年第1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药品抽检计划,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监督抽检。本期药品抽检信息于1月6日发布,通报如下:

一、公告情况:

经核查确认,本期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15个品种18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检查、含量测定等。

二、不符合规定药品的查出情况

江西省药监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详见: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ypchj/ypdfgg/jxss/20210107020331341.html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第8号)

为贯彻《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国家局组织制定了《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于1月13日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该办法指出:

所指药品上市后变更包括注册管理事项变更和生产监管事项变更。

持有人应当主动开展药品上市后研究,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鼓励持有人运用新生产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新科技成果,不断改进和优化生产工艺,持续提高药品质量,提升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药品上市后变更不得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产生不良影响。

持有人是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要求建立药品上市后变更控制体系;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技术指导原则和国际人用药注册协调组织(ICH)有关技术指导原则制定实施持有人内部变更分类原则、变更事项清单、工作程序和风险管理要求,结合产品特点,经充分研究、评估和必要的验证后确定变更管理类别。

该办法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变更情形

第一节 持有人变更管理

第二节 药品生产场地变更管理

第三节 其他药品注册管理事项变更

第三章 变更管理类别确认及调整

第四章 变更程序、要求和监督管理

第五章 附则

详见: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qtggtg/20210113142301136.html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化学药品注射剂灭菌工艺和无菌工艺研究及验证指导原则(试行)

为促进化学药品注射剂的研究和评价工作,在国家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化学药品注射剂灭菌和无菌工艺研究及验证指导原则(试行)》。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局审核同意,于12月31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和原料药,一般包括注射剂、无菌原料药及滴眼剂等。从严格意义上讲,无菌药品应不含任何活的微生物,但由于目前检验手段的局限性,绝对无菌的概念不能适用于对整批产品的无菌性评价,因此目前所使用的“无菌”概念,是概率意义上的“无菌”。特定批次药品的无菌特性只能通过该批药品中活微生物存在的概率低至某个可接受的水平,即无菌保证水平(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 SAL)来表征,而这种概率意义上的无菌需通过合理设计和全面验证的灭菌/除菌工艺过程、良好的无菌保证体系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予以保证。

该指导原则主要参考国内外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和标准起草制订,重点对注射剂常用的灭菌/无菌工艺,即湿热灭菌为主的最终灭菌工艺(Terminal Sterilization Process)和无菌生产工艺(Aseptic Process)的研究和验证进行阐述,旨在促进现阶段化学药品注射剂的研究和评价工作的开展。该指导原则主要适用 于注射剂申请上市以及上市后变更等注册申报过程中对灭菌/无菌工艺进行的研究和验证工作,相关仪器设备等的验证及常规再验证不包括在该指导原则的范围内。

该指导原则包含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注射剂湿热灭菌工艺

(一) 湿热灭菌工艺的研究

湿热灭菌工艺的确定依据

微生物污染的监控

(二)湿热灭菌工艺的验证

物理确认

生物学确认

基于风险评估的验证方案设计

注射剂无菌生产工艺

(一)无菌生产工艺的研究

除菌过滤工艺的研究

无菌分装工艺的研究

(二)无菌生产工艺的验证

除菌过滤工艺验证

无菌工艺模拟试验

详见:

http://www.cde.org.cn/news.do?method=viewInfoCommon&id=cd41121a825d209b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核查中心2020年药品注册联合核查工作进展情况(截至12月底)

1月12日,核查中心公布了上述工作进展。

截至2020年12月底,核查中心共与26个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注册联合核查工作,累计启动1112个品种的药品注册核查任务,完成并送药审中心的品种751个。

2020年药品注册联合核查任务启动/完成情况(按品种)

(截至12月31日)

检查任务类型 启动任务数 完成任务数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 临床试验现场核查   404 254
注册生产现场核查   450 307
一致性评价现场核查 临床试验数据核查 80 58
药学研制生产现场核查 170 126
化学仿制药注射剂注册现场核查 8 6
合计 1112 751

原文:

http://www.cfdi.org.cn/resource/news/12966.html

国内药品与医疗器械法规(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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