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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审评中心问题汇总

嘉峪检测网        2021-11-24 21:16

天津审评中心问题汇总,有助于各位加深理解医疗器械方面相关细节知识。

 

      一、:无菌洁净车间空气净化系统如停机,是否需要必要的验证或测试后再次开启?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附录有关要求,若停机后再次开启空气净化系统,应当进行必要的测试或验证,以确认仍能达到规定的洁净度级别要求。

 

      二、:气腹机产品的适用范围该如何确定?

 

  对于气腹机产品的适用范围,因本产品已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注册申请人需看申请产品与《目录》所述内容是否具有等同性,若具有等同性,可参考《目录》与《气腹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对气腹机产品的适用范围进行描述为:产品适用于在腹腔内窥镜手术中气腹建立和维持,建立视野和操作空间。

 

      三、:新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后,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有何变动?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1年第76号)》文件中第六项的要求,自2021年10月1日起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不需提交临床评价资料。因天津市医疗器械企业服务平台暂未升级改造,申报资料时仍需在“临床评价资料”一栏提交内容,故企业在本栏中提交一份相关说明即可。

 

     四、:企业申报的产品包含软件时,检测报告应注意什么?

 

      对于独立软件(含专用型独立软件视为软件组件的情况)和控制型软件组件,注册检测报告应包含软件完整版本和软件发布版本的界面照片。

 

      五、: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产品在进行注册申报时,在产品描述中需要注意什么?

 

      依据《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产品描述至少应明确换能器、刀头及脚踏开关等部件的型号。对于换能器、刀头的详细信息,应在产品技术要求中给出。

 

      六、: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接触物料和产品的人员需多久体检一次?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附录有关要求,企业应当制定人员健康要求,建立人员健康档案。直接接触物料和产品的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患有传染性和感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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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器械注册里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