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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嘉峪检测网        2016-06-24 15:23

近日,国标委发布第六阶段《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等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7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点击下载《车用汽油》征求意见稿

《车用汽油》标准修订的要点

本标准是对 GB 17930-2013《车用汽油》国家标准的修订,与 GB 17930-2013 标准在技术上的主要差异是删除了原标准中的表 1 车用 汽油(Ⅲ)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增加了表 3 车用汽油(ⅥA)技术 要求和试验方法、表 4 车用汽油(ⅥB)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车用 汽油(Ⅵ)(包括ⅥA 阶段和ⅥB 阶段)与车用汽油(Ⅴ)相比,其主 要技术指标差异如下: (1)降低了车用汽油(Ⅵ)的烯烃含量,其体积分数由原来的不 大于 24%分别修订为不大于 18%(ⅥA 阶段)和 15%(ⅥB 阶 段); (2)降低了车用汽油(Ⅵ)(包括ⅥA 阶段和ⅥB 阶段)的芳烃含 量,其体积分数由原来的不大于 40%修订为不大于 35%; (3)降低了车用汽油(Ⅵ)(包括ⅥA 阶段和ⅥB 阶段)的苯含量, 其体积分数由不大于 1.0%修订为不大于 0.8%; (4)降低了车用汽油(Ⅵ)(包括ⅥA 阶段和ⅥB 阶段)的 T50 限值,由原来的不大于 120℃了修订为不大于 110℃; (5)删除了上版标准中表 2 对硫醇硫的定量要求; (6)修订了汽油中烯烃和芳烃含量的仲裁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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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柴油》标准修订的要点

依据标准的修订原则,在满足国家第六阶段汽车排放法规要求的 前提下,综合考虑国内炼油行业和汽车行业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减少 3 我国车用柴油标准与欧盟车用柴油标准在技术指标上的差异。此次标 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在 GB 19147-2013《车用柴油(Ⅴ)》的基础上, 增加满足我国第六阶段汽车排放法规要求的车用柴油(Ⅵ)的技术要 求。二者的主要技术指标差异如下: (1)将车用柴油中的多环芳烃质量分数由原来的不大于 11%,降 低为不大于 7%; (2)增加车用柴油中总污染物含量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3)车用柴油(Ⅵ)的密度依据牌号修订为 820 kg/m3 ~845 kg/m3 、 800 kg/m3 ~840 kg/m3 。 同时此次修订标准中还鉴于国家安监总局的有关规定,提高了 5 号、0 号、-10 号车用柴油的闪点指标限值。

 

汽油柴油检测咨询:400-970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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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嘉峪检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