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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后有关企业自检政策应对

    为适应医疗器械健康产业的高速发展、响应行业监管体制深化改革的时代要求,2021年2月9日经国务院总理签署第739号国务院令通过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条例》以宽进、严管、重罚作为修订的主要原则,强调企业主体责任,在产品注册、器械生产、临床试验、器械经营、质量体系、不良事件、行业

    2021/08/03 更新 分类:法规标准 分享

  • 医疗器械唯一标识与载体表示(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其目的是为各方在唯一标识制度实施初期提供参考,本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是参考国际唯一标识实施经验,结合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现状提出的当前阶段实施唯一标识的最佳实践。由于本文件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订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文件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2021/10/07 更新 分类:法规标准 分享

  • 2020 年深化医改背景下我国医疗器械行业政策概述及未来展望

    医疗器械是我国医药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疗器械行业政策密集出台,法制化体系日趋完善。“十三五”期间,医疗器械行业政策出台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从发文部门维度分析,药品监管方面发文数量最多。2020 年,医疗器械行业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集中采购、医保新机制、上市前和上市后监管等各方面的新举措对行业发展产生重要

    2021/10/10 更新 分类:行业研究 分享

  • 三类医疗器械全覆盖 UDI建设进入重要阶段

    《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第二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发布,UDI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对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带来深远影响,UDI实施进入重要阶段。随着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施行,UDI法规制度已构建完整体系,UDI依据产品类别分步进行实施又向前迈进重要一步。

    2021/10/12 更新 分类:科研开发 分享

  • 广东省药监局发布飞检结果,5家企业被停产

    10月29日,广东省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该局近期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飞行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安〔2015〕512号)的相关要求,对省内的医疗器械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共发现5家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上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

    2021/11/02 更新 分类:监管召回 分享

  • 无菌医械研发与文件管理检查要点

    国家药监局、四川药监局、广东药监局等先后发布《关于加强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的通知》,将无菌植入医疗器械及用于新冠疫情防控使用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管理作为核查重点之一,以确保产品的质量。为帮助企业建立合规的无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本文列举了其中重点环节的审查要求,供大家参考及自查。

    2021/11/25 更新 分类:法规标准 分享

  • 国家药监局2021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报告

     2021年,国家药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在确保产品安全有效基础上,统筹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加快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体系,助推产业创新发展。

    2022/01/27 更新 分类:法规标准 分享

  • 《中药新药质量标准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解读

    中药新药质量标准研究是中药新药研究的重要部分,完善的质量标准是保证中药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基础。随着中药制剂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越来越多的应用于中药研究、生产领域,中药制剂质量控制要求和质量标准研究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因此建立与时俱进的、完善的中药新药质量标准控制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2/02/18 更新 分类:法规标准 分享

  •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共性问题汇总

    近日,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注册申报量明显上升。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注册申报资料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评要点》(试行)(以下简称《审评要点》)的要求,器审中心对企业提交上海市药品监管局的技术资料进行了初核及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现将发现的共性问题及重点关注事项汇总发布,供相关企业参考。

    2022/03/24 更新 分类:热点事件 分享

  • 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现场核查共性问题汇总

    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器械注册提交的产品检验报告应当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可以是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备案人的自检报告,也可以是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自《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发布以来,本文对几家开展注册自检的企业进行了注册体系现场核查,现将发现的共性问题汇总发布,供相关企业参考。

    2022/03/30 更新 分类:科研开发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