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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械答疑】注册人制度下部分委托研发的合规性和人员配置要求

嘉峪检测网        2023-12-28 12:36

【问】委托研发方面:我司拟研制的第三类手术机器人及无菌耗材,注册人制度下委托生产,同时委托部分研发(例如算法、无源附件耗材)的工作,是否合规? 人员配置方面:根据《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试行)中要求,注册人应当配备专职的上市后事务人员,熟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产品召回、售后服务等要求,能够处理相关上市后事务。对于上市后事务人员,是否要求产品立项阶段就得配备该人员?还是可以在产品临床试验前才配备该人员?
 
【答】2021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并实施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条例中明确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可以自行生产医疗器械,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条例规定、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企业应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并参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控委托生产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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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核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