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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指令2014/53/EU解析

嘉峪检测网        2017-03-09 15:27

根据欧盟无线设备指令(2014/53/EU)的规定,RED(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的生效日期为2016年6月13日!考虑到符合性要求及测试标准的变更等原因,R&TTE可以与RED并行使用至2017年6月13日!从2017年6月14日开始,基于R&TTE指令的符合性声明将不再被接受而必须基于RED指令进行符合性评估和声明!

已按欧盟R&TTE指令完成符合性评估的产品,也将变得失效!必须按RED指令来完成符合性评估和认证。

RED指令2014/53/EU解析


由于RED指令的变化,企业想更好的完成认证并顺利出货至欧盟国家,应该清楚如下一些基本的要求!

一、 符合性评估程序

A. 根据RED 指令Annex II所定义的内部质量控制程序(Module A),由”Manufacturer”评估并声明产品符合指令的要求。
B. 根据RED指令 Annex III所定义的EU型式检查程序(Module B),提交检测报告及技术资料交由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 即NB)评估并基于内部生产控制以确保符合型式检查的要求(Module C)。
C. 根据RED Annex IV所定义的为全面质量保证(Module H),Manufacturer有全面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由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进行评估及监督检查。

二、 指令变更其他要求

A.  CE Marking

在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及EU型式检查程序的符合性评估程序中均只能标识CE标志,而不得显示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的编号。CE标志的高度至少为5mm,倘若产品非常小,可以允许小于5mm,但要能保证足够清晰及牢固。

RED指令2014/53/EU解析

采用全面质量保证的符合性估程序时,需要标识CE标志及所采用的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的编号。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再使用之前R&TTE指令要求标示的感叹号!
 

RED指令2014/53/EU解析


B. RED指令评估内容
Article 3.1.a: Health and Safety
Article 3.1.b: EMC
Article 3.2: Effectively uses and efficient use of radio spectrum
Article 3.3: Other specific requirements (such as interworks with common chargers)

C. 如果产品包含欧盟成员国限制的要求或需授权使用的服务,使用说明书及外包装必须做如下清晰的提示。同时产品使用说明书必须清楚的列出最大发射功率及使用频率范围。

 RED指令2014/53/EU解析

 

D. 市场监督及相关注意事项
欧盟相应的主管机构将会建立相应的抽检机制,当被抽检时应能及时的提供当时认证样品及其相应的技术文档。相应的技术资料至少应保存10年!  
所有RED认证证书将会被跟踪,并存储于认证数据库!如果证书被取消或暂停时,审核机构将有义务通知所有NB机构。”Manufacturer”一旦在一家NB机构认证,该型号产品将不能更换审核机构。制造商认证后产品有任何变更之处,应及时的通知相应的NB审核机构,并需根据认证机构的要求做相应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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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