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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FDA对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要求解读

    FDA于2016年6月16日发布了ISO 10993-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指南“的使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替代发布于1995年5月1日的蓝本备忘录#G95-1。该指南适用于直接或间接与人体接触的灭菌及非灭菌医疗器械的生物学评价,内容包含了ISO10993-1的使用指导,也涵盖其他生物学评价相关标准的指导,主要内容如本文所示。

    2021/12/15 更新 分类:法规标准 分享

  • 腔镜吻合器推钉片常见工艺问题解析

    推钉片是吻合器类手术器械零部件里面要求较高的一个零件,它是钛钉的载体,器械工作时,随着推钉滑块在推进过程中,对应的推钉片在钉仓孔中运动推出,同步带动钛钉运动至与抵钉座接触,钛钉受压闭合,从而达到组织的缝合作用。整个过程中,对推钉片的强度,推钉片与钉孔的组配松紧度等要求都较高。

    2021/12/15 更新 分类:科研开发 分享

  • 火爆!!2022年第一场超大型人用+兽用结合疫苗峰会-2022第二届中国国际疫苗创新峰会北京站

    2022第二届中国国际疫苗创新峰会意在打造国内第一品牌的疫苗创新峰会,本届大会我们更关注中国初创企业成长,全球前沿的疫苗行业讯息传播,最便捷直接的供需对接,线上线下的交互体验。欢迎新老疫苗er们来参会,本着让会议现场好看,好玩,促进有效社交,传播最前沿讯息的理念,让你们来了就别想下车。

    2021/12/16 更新 分类:培训会展 分享

  • 医疗器械细菌内毒素检查标准与方法

    细菌内毒素污染很难预防,因为它普遍存在于自然环境中,稳定而且体积小,能够穿透传统的无菌过滤器。国家药监局规定对于特殊的医疗器械,出厂前必须进行细菌内毒素检查。无菌医疗器械初包装与产品直接接触,其洁净度直接影响到产品洁净度,因此初包装上的细菌内毒素检查对产品安全也至关重要。本文主要介绍细菌内毒素检测方法及其应用。

    2021/12/17 更新 分类:法规标准 分享

  • 全球手术机器人行业发展现状及市场规模分析

    手术机器人是一种精密的医疗设备,借助微创伤手术及相关基础技术的发展而发明。手术机器人被用于在狭小的手术部位实现人类能力范围以外的精准手术器械操控。手术机器人通常由手术控制台、配备机械臂的手术车及视像系统组成。外科医生坐在手术控制台,观看由放置在患者体内腔镜传输的手术部位三维影像,并操控机械臂的移动,以及该机械臂附带的手术器械及腔镜。

    2021/12/23 更新 分类:行业研究 分享

  • 全球手术机器人大战:直觉外科、美敦力、强生、史赛克

    近年来,全球手术机器人市场蓬勃发展。据弗若斯特沙利文、中商产业研究院综合数据显示,其市场规模由2016年的35.81亿美元增至2020年的83.2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2.6%。预期全球手术机器人市场将继续快速增长,并可能2022年达到155.74亿美元。

    2021/12/23 更新 分类:行业研究 分享

  • 我国医疗器械法规更新对境外生产企业的影响

    我国原有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实施已二十余年,2021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于2021年6月1日开始实施,我国医疗器械法规开始新一轮更新。随着新《条例》相关配套文件陆续出台并实施,已经形成基本的法规框架。在国内医疗器械市场上,进口医疗器械仍占据较大份额,境外医疗器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流通应符合我国医疗器械监管法规要求。

    2021/12/24 更新 分类:法规标准 分享

  • “一台手术用破四个球囊”?国家医保局回应

    今年8月,有媒体发布题为《一台手术用破四个球囊!业内呼吁“低价中标”理念应客观评价》的报道,其中提到某心内科专家说:“集采招标后,球囊质量怎么样也仍需评价。最近我做了一个病人,连用了四个球囊都破裂了,造成血管穿孔,这在以前是不存在的”。为回应社会关切,国家医保局有关司负责人就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1/12/29 更新 分类:热点事件 分享

  • 液体敷料将统一调整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附分类目录调整清单)

    近日,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发布第二批《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调整意见征求意见,在此次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调整中取消了14-10-08液体、膏状敷料的一类管理类别,统一调整成为第二类器械(分类目录调整清单(第二批)清单见文末附件)。

    2021/12/31 更新 分类:法规标准 分享

  • 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中

    为进一步规范申请人医疗器械注册自检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我局起草了《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月15日前,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gdda_qxzcr@gd.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反馈意见”。

    2021/12/31 更新 分类:法规标准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