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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类产品检测全部不合格 有害视力损害不可逆

嘉峪检测网        2017-04-22 19:43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对激光笔、激光玩具等组织了一次产品抽检,抽检样品均不符合国标。此次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采样的渠道是天猫、京东两家电商平台,抽检品种主要有激光笔、PPT翻页器、激光玩具三个品种。

  检测结果显示,9件检测样品商品全部不符合国标,9个样品中有7个是不应该生产销售的,其中一类儿童机关枪产品激光功率超过可用限制20多倍。

  据了解,不少商家大多以“大功率、万米照射距离、秒点火柴”等作为激光类产品的卖点。但事实上,这已经达到了激光危害的最高等级4类激光。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检中心安全室主任高宏伟表示,这属于绝对不能应用于消费品的功率范围。

  激光类产品检测标准

  激光类产品做CE有相关要求,测试标准EN60825, 测试内容,激光的等级确定,激光等级标示,不同等级的防护要求等。相关产品:激光教学笔,条码扫描器,激光玩具等等。

  伤害主要发生在人的眼睛和皮肤,如皮肤和眼睛的光化学危害、眼睛的近紫外危害、视网膜蓝光光化学危害、视网膜无晶状体光化学危害、视网膜热危害和皮肤热危害等,而两者之中更容易受到伤害的是眼睛。伤害主要发生在人的眼睛和皮肤,如皮肤和眼睛的光化学危害、眼睛的近紫外危害、视网膜蓝光光化学危害、视网膜无晶状体光化学危害、视网膜热危害和皮肤热危害等,而两者之中更容易受到伤害的是眼睛。IEC/EN60825-1标准中激光产品分类为:1类、1M类、2类、2M类、3R类、3B类、4类,由于涉及照明用的LED的产品只与1类和1M类有关。

  涉及儿童的激光玩具或学习用品功率绝不能大于1类,也就是不能大于0.39毫瓦。即便是面向普通成年人的激光消费品,其功率也绝不能是5毫瓦或以上。大功率的激光可能导致人体眼部不可逆的损害,即便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激光产品,过多的接触也对人体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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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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