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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械答疑】同一个注册单元中的无菌耗材委托生产

嘉峪检测网        2023-05-04 15:08

问:A公司注册地在深圳,产品包括系统主机+无菌附件耗材,现已完成分类界定,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系统主机+无菌附件耗材需合在一起注册,耗材不可以单独注册。 该产品的无菌耗材主要为无菌一次性使用耗材,是独立完整灭菌包装的。由于A公司不具备无菌的生产条件,拟对无菌耗材的生产方式采取以下两种形式:
1、仅对无菌耗材部分通过注册人制度进行委托生产,注册证中的生产地址体现2个生产地址(整机和无菌耗材的),省局是否接受这种委托生产形式?
2、对无菌耗材部分实行供应商采购形式,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答:贵司产品无菌附件耗材经分类界定后不能单独注册,需作为产品完整注册单元的一部分。根据具体情况,委托其他企业加工无菌附件耗材属于外协加工或原料采购性质。建议企业考虑产品使用情况、工艺特点等因素,参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的内容,制定针对该件耗材的质量管控措施并有效执行。必要时监管部门也会对该耗材加工企业开展延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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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核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