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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职能,共设10个处级部门

嘉峪检测网        2018-09-14 14:25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正式组建到位

内设10个处,共39位干部职工

大家庭成立伊始

全新处室,全新人员组成

你一定想知道每个处到底是怎样的“存在”

你一定想了解每个处到底都有哪些“存在”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主要职责


拟订认可与检验检测的政策、发展规划、工作规则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认可体系建设和认可机构确定工作。承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管理工作。监督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和检验检测活动,规划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并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机制。承担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标准管理工作。组织参与认可与检验检测国际或区域性组织活动。

 

 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 综合处


 承担本司工作计划和综合文稿起草、会议组织、公文运转、文书档案、政务信息、督查督办、信访安全保密、资产管理、信息化、党群和其他日常行政事务等工作。拟订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的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制度。承担认可与检验检测业务综合管理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认可管理处


拟订认证机构、实验室、检验机构的认可制度及工作规则。承担认可体系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承担确定认可机构工作,监督管理认可机构、认可活动和认可结果。拟订对外国(地区)认可机构在境内活动监督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协助查处认可违法行为。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业与消费品检验检测机构处


拟订工业、能源、消费品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认定条件和评审要求。组织实施相关领域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和评审活动管理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食环检验检测机构处


拟订农业、食品、环境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认定条件和评审要求。组织实施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评审活动管理工作。组织发布食品检验复检机构名录,拟订食品检验复检机构工作规范和管理要求。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共服务检验检测机构处


拟订卫生医药、司法鉴定、教育科研、建设工程、防雷检测等公共服务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认定条件和评审要求。组织实施相关领域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和评审活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处


拟订检验检测市场监管的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对检验检测市场进行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监管,完善检验检测机构退出机制。协助查处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督查督办有关大案要案。承担对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检验检测行业协调处


研究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拟定检验检测资源共享规则,推动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承担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工作。管理协调行业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组工作。拟定国家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处


拟订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工作的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承担各类能力验证活动及能力验证提供者的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国家能力验证计划、实验室间比对、检验检测技能竞赛等活动。承担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平台建设和良好实验室规范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检验检测行业监测处


拟订检验检测行业监测管理工作的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承担检验检测行业基础数据收集、综合分析、行业风险预警及应对处理等工作。承担编制检验检测行业监测分析年度报告、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专家管理及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 技术管理处 


承担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合格评定技术体系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承办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口管理国际标准化组织合格评定委员会(ISO/CASCO)工作。承担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协调指导认证认可团体标准管理工作。承担对认证认可依据用技术要求的备案和管理工作。参与认可和检验检测国际合作机制与规则的管理、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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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