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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专业解读

嘉峪检测网        2016-05-17 00:42

《PM2.5 防护口罩》团体标准甫一发布,就引起了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政府网等国家级媒体的连续追踪报道。抵御雾霾,拒绝PM2.5,中国民用PM2.5防护口罩终于有了自己的标准。2016年1月18日,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PM2.5 防护口罩》团体标准(TAJ1001-2015)。这是我国第一次针对PM2.5防护口罩发布团体标准,也是首个正式向社会发布的可以有效防护雾霾危害的口罩标准。《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由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提出,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委员会归口管理,经我国安全防护用品行业专家、防护口罩生产企业及相关科研部门组成的起草委员会,历时近两年时间制定完成,并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标准的发起和制定是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作为全国性行业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具体行动,将为有效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规范当前鱼龙混杂的“防雾霾口罩”市场起到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解读一 民用口罩标准出炉护航消费者健康

    近年来,我国城市大气污染情况渐趋严重,雾霾的主要构成物是PM2.5,即粒径在2.5微米以下的细颗粒物。对此,我国相继出台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与《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13)等一系列相关规章,2014年11月,世界卫生组织将PM2.5列为一类致癌物质,由此引发了PM2.5防护口罩的连年热销。据《2014-2019年中国口罩市场监测及投资前景研究报告》表明,近几年来我国口罩需求量的年增长速度均高于15%。截至2013年底,中国功能性防护口罩的市场规模已接近20亿元,预计2015年持续增长至39.2亿元,未来3~5年内仍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然而,尽管PM2.5防护口罩市场前景广阔,但由于一直没有民用PM2.5防护口罩的国家标准或团体标准,使得我国PM2.5防护口罩市场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山寨”口罩充斥市场。目前,在售的PM2.5防护口罩没有统一标识,质量参差不齐,品牌鱼龙混杂,既让消费者难以选择,更使其健康无法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另一方面,工业防尘口罩被大量误用,给消费者带来巨大的健康隐患。市面上的口罩大多是参照工业用防尘口罩标准和医用口罩标准,还有一些执行的是以N95等开头的美国标准,或是FFP开头的欧洲标准。但这些标准都不适用于民用口罩,如工业防尘口罩有着严格的佩戴条件限定,使用时间超过4小时后,就容易造成头晕等身体不适状况。因此,我国亟需制定普通民众适用的PM2.5防护口罩标准,以促进PM2.5防护口罩行业规范、良性发展。

    为此,2014年初,由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提出,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委员会组织行业有关专家、国内主要口罩生产企业及相关科研部门开始起草《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该标准的制定,一是能够引导和规范企业对PM2.5防护口罩的设计、生产与销售;二是能为质监部门对PM2.5防护口罩的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同时,为方便消费者识别符合《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的口罩,以防假冒伪劣产品,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委员会制定了标准的实施细则,授权符合该标准的PM2.5防护口罩在包装上使用特定标识,并委托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抽查,以维护该标准和特定标识的权威性。真正做到让消费者认识标准,监督企业执行标准,弥补了我国民用PM2.5防护口罩的标准缺失,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解读二 规范引导劳保市场力担行业社会责任

    2015年3月和9月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指出,我国现行的标准体系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改革的措施是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其中,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分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侧重于保基本,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侧重于提高竞争力。国家鼓励协会等社会组织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

    因而,作为全国性的行业组织,制定《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是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更好地发挥行业组织引领作用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具体行动。

    自2014年初,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委员会组织安全防护用品行业资深专家、主要防护口罩生产企业及相关科研部门成立起草委员会,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在广泛听取行业各方面专家意见和建议,多次召开起草委员会工作会议的基础上,制定完成了《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TAJ1001-2015),并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2016年1月18日,这一我国首个民用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也是首个针对PM2.5防护口罩的团体标准终于揭开面纱,正式对外发布,并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此,国民健康将得到更为有效的保护。

    目前已有上海港凯净化制品有限公司、建德市朝美日化有限公司、中科贝思达(厦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高科防静电装备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生产的防PM2.5口罩,经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符合《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的规定。同时,许多防护口罩生产企业按照该标准要求生产的产品也正在陆续送检过程中。

    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将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并将继续倡导行业团体标准的制定,以便解决纺织品市场发展中的质量问题、效率问题、秩序问题、可持续发展问题等,从而有效推进我国纺织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解读三 防护指标参照最全有效兼顾舒适科技

    从技术层面上来讲,此次发布的《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还是业内首个PM2.5防护口罩参照指标最全的标准。

    该标准的制定遵循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依据国内外劳动防护用品,尤其是口罩或呼吸器过滤效率检测技术与设备,调查国内外主要滤料和口罩生产厂家技术现状和发展水平,参考现有国家标准《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国家标准(GB2626-2006),并结合最近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等相关标准进行编写。

    我国于2006年实施的《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国家标准(GB 2626-2006)主要针对的是职业工作场所用的防尘口罩,而且该标准制定时,PM2.5的相关空气质量标准尚未出台。虽然,PM2.5防护口罩与工业用防尘口罩的主要功能都是防止颗粒物与细颗粒物的吸入,但二者存在明显区别,因此,《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对口罩相关性能进行了改进和优化。

    首先,PM2.5防护口罩除了注重防护效果外(高的拦截过滤效率),也需要更良好的舒适性(低的呼、吸气阻力)。工业用防尘口罩与PM2.5防护口罩的使用群体有所差别,身体状况也差异较大。前者的主要使用群体是青壮年劳动者,而后者的使用群体是从儿童到老人的自然人群,范围更广,年龄跨度更大。《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国家标准(GB2626-2006)中规定的最大允许吸气阻力为350Pa,最大允许呼气阻力不大于 250Pa。该标准所允许的最大呼、吸气阻力相对较高,难以满足一般人群在佩戴时的舒适性需求,因此,新标准在实验的基础上降低了呼、吸气阻力。而且,二者的使用场所不同,工业用防尘口罩通常是在粉尘浓度较高的工作场所使用,因此需要具备较高的容尘量,才能确保较长的使用时间,而PM2.5防护口罩,则主要是在雾霾等空气污染的户外活动时佩戴。与工业劳动场所比较,室外空气中的颗粒物和细颗粒 物含量相对较低,即使PM2.5空气质量分指数(IAQI)为300时(空气质量指数类别为严重污染),空气中的PM2.5含量也仅为250μg/m3,因而PM2.5防护口罩的容尘量要求相对较低。其次,PM2.5防护口罩与人的口鼻、面部直接接触,需要考虑微生物和pH值指标,而现行的《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国家标准(GB2626-2006)对这些指标都没有提出要求。新标准按照《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的规定,设置了4项微生物考核,并根据《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的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其pH值指标为4.0~8.5。同时,为避免不良染料损害佩戴者健康,新标准还将可分解致癌芳香氨染料纳入了考核指标。最后,《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对部分测试技术参数进行了优化。比如,在《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国家标准(GB2626-2006)中,“NaCl颗粒物过滤效率检测系统”部分的主要技术参数规定“NaCl颗粒物的浓度不超过200mg/m3”。但对于PM2.5防护口罩而言,即使在空气严重污染时,空气中的粒子浓度一般也小于1mg/m3,因而用如此高的颗粒浓度进行测试不再适用。此外,新标准在总泄漏率、口罩系带与主体连接力、死腔等技术指标上,沿用了《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国家标准(GB2626-2006)的相关规定。经过一系列的资料检索、污染考查、样品分析、指标确定、参数设置……最终完善并形成的《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可谓我国首个正式向社会发布的能够 有效防护雾霾危害的口罩标准,它将作为一把“标尺”,严守我国民用PM2.5防护口罩的安全正规生产,从而为国人健康护航。

 

我帮您问QA

王艳,上海港凯净化制品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人员。

上海港凯净化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系港商独资企业。公司专业生产防尘口罩,在生产规模、技术质量、品种开发方面都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在松江车墩镇拥有一万多平方米厂房,产品种类多达100多种,申请多项专利,广泛用于呼吸防护部门,深得用户好评。公司还建立了中心实验室,引进美国CertiTest先进仪器对公司产品进行质量检测,保证了公司产品质量,让客户用得放心。

 

Q:PM2.5防护口罩有何标识?

王艳: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委员会通过授权使用“PM2.5防护口罩”标识的方式,对符合《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的口罩进行确认。符合标准的防护口罩,在出厂销售时必须在产品包装和每只口罩上印制、粘贴“PM2.5防护口罩”标识,标识上带有生产企业名称和编号信息的二维码,以便质检部门检测和消费者辨别。

 

Q:正品口罩的包装上都有啥?

王艳:正品PM2.5防护口罩的产品包装应该有团体标准特定标识,以及口罩的结构类别(随弃型、可更换型),大小类别(大号、中号、小号)与级别标记(F90、F95)。消费者在购买时,应仔细审看相关标注是否齐全。

 

Q:如何辨别PM2.5防护口罩的真伪?

王艳:“PM2.5防护口罩”标识由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委员会授权企业自行印制,有效期一年,逾期失效,需重新申请授权。

    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在其官方网站、刊物和大众媒体上不定期公布取得“PM2.5防护口罩”标识使用资格的防护口罩品牌、型号清单和生产企业名单,供社会各界查询。

 

Q:《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和目前国内工业用GB2626《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国家标准最大差别是什么?

王艳:最大的差别是在呼吸阻力值上,目前GB2626-2006中5.5条款只考虑了呼吸阻力的初始值,并且阻力的限定值较高,只要求吸气阻力≤350Pa,呼气阻力≤250Pa,但这项指标恰恰是民众抱怨最多的,配戴口罩后感到吸呼不顺畅,特别闷,而《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在5.4呼吸阻力要求上按口罩级别规定了口罩的初始阻力及加载呼吸阻力,能够保证在配戴口罩过程中呼吸阻力小于标准值。

 

PM2.5防护口罩5.4条款

口罩级别

初始呼吸阻力

加载呼吸阻力

吸气阻力

呼气阻力

加载

吸气阻力

加载

呼气阻力

1级F95

≤150Pa

≤120Pa

≤230Pa

≤200Pa

2级F90

≤120Pa

≤100Pa

 

    GB2626-2006中5.5条款

    每个样品的总吸气阻力应不大于350Pa,总呼气阻力应不大于250Pa。

 

    与GB2626-2006初始值对比

口罩级别

初始呼吸阻力

气阻力

降低

吸气阻力

降幅

吸气阻力

降低

吸气阻力

降幅

1级F95

≤150Pa

200Pa

57.1%

≤120Pa

130Pa

52%

2级F90

≤120Pa

230Pa

65.7%

≤100Pa

150Pa

60%

 

PM2.5防护口罩

GB2626-2006

加载30mg呼吸阻力

加载呼吸阻力

加载吸气阻力

加载呼气阻力

无要求

≤230Pa

≤200Pa

 

    附:

    示例:以下是三种同等级过滤效率为95%口罩样品做的加载测试图表,阻力差异非常大。

    样品1:国际知名产品,容尘量为110mg

    使用者在实际使用该类产品时,阻力慢慢增加,在开始使用时感觉呼吸顺畅,但随着时间推移会慢慢感觉呼吸不畅。

    样品2:市场普通产品,容尘量为20mg 使用者在实际使用该类产品时,初始阻力大,很容易造成阻力上升过快,感觉呼吸不顺畅。

    MG09:容尘量达到267mg

    使用者在实际使用该类产品时,阻力上升缓慢,整个工作日会感觉呼吸顺畅。

    综不所述,这三种产品用GB2626-2006来判定全部是合格的,但是按PM2.5防护口罩标准来判定,样品1则是不合格产品,PM2.5防护口罩标准能够真正做到把劣质产品给剔除掉,还给民众呼吸顺畅的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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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