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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雾试验箱的条件

嘉峪检测网        2016-02-17 09:59

盐雾试验箱的条件:

  温度一暴露区的温度随使用的试验方法的不同而不同。不同的方法推荐的暴露区温度见附录。记录盐雾试验箱关闭时的温度,一天最少两次,每次至少相隔7小时(除周末和节假日之外,因此时盐雾试验没有因为放置暴露试样、重新放试样、取出试样或者检查,和补充储液槽溶液而中断)。

  完美设计的盐雾试验箱,应使凝聚在试验箱顶上的液滴不落在试验中的样品上。不能将从试样上滴下的溶液回收到盐液槽中重新用于喷雾。试验箱应装有一个或者多个时间控制器,用于周期性的喷雾和定期的输入压缩空气。确保传送到一个或几个喷嘴去雾化盐溶液的压缩空气无油和污物,并保持压力为69kPa~172kPa(10psi~25psi)。

  注1:通过一个水洗塔或通过至少长610mm的如石棉、云母,羊毛纤维或活性氧化铝等合适的洗涤材料,可以除去油和污物。

  注2:记录温度合适的方法是使用连续记录温度的设备或从设备外面能读出的温度表。在关闭试验箱时记录温度,可以避免由于开箱时湿球影响引起的不可靠的低的读数。喷雾和盐雾量—在暴露区内至少放置两个干净的盐雾收集器,并使其不收集从试验样品上落下的溶液,或者任何别的水源。把收集器放在接近试验样品的位置,一个放在靠近喷嘴的地方,另一个放在远离喷嘴的地方。确保在最少16小时连续喷雾时,在收集器的水平面积80cm2上,每小时每个收集器收集的溶液在1.0~2.0mL之间。

  注3:合适的收集器可用导管完全插入到有刻度的量筒里,且用塞子塞好的玻璃漏斗,或者定型的圆形容器。漏斗或圆形容器的直径为100mm,面积约80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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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