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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要求食用油脂等10类食品业者设置实验室从事自主检验

嘉峪检测网        2015-11-03 22:41

20151015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41303415号公告,订定“应设置实验室之食品业者类别及规模”,将自20161231生效。

公告事项如下

一、应设实验室的食品类别如下:

()食用油脂造、加工、者。

()公告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统准则”的加工食品的造、加工、者。

()公告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统准则”的乳品加工食品的造、加工、者。

()公告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统准则”的食品的造、加工、者。

()造、加工、者。

()造、加工、者。

()造、加工、者。

()造、加工、者。

()造、加工、者。

()叶饮造、加工、者。

(十一)前述所指造、加工、者,未包括改装业者。

二、前项类别的食品模:理工亿元以上者。

三、食品者所置的实验室,应从事自主检验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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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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