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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情况下重合杂质的具体处理方式

嘉峪检测网        2025-07-10 12:18

导 读

在相关物质分析工作中,杂质重合分不开恼不已。面对这一难题,我们通常会尝试调整分析程序、改变pH值或者更换色谱柱来达成分离目标。然而,有时即便穷尽各种方法,依然无法实现分离,这可能是受限于我们自身的能力,也可能是当前客观条件存在局限。那么,对于这些重合的杂质,是否一定要将其分离呢?

从事这一行业多年的人都知道,在众多标准(无论是国内还是进口的注册标准)中,都存在将某一峰包含两个或多个峰的情况,抗生素类物质尤为常见,多种峰重叠并非意味着是单一组分。实际上,在《中国药典》(ChP)、《美国药典》(USP)以及《欧洲药典》(EP)中,共洗脱是被允许的,但需要解决专属性、准确度(定量)以及安全性(毒理学)等方面的问题(ICH Q2(R2)对此有相关提及)。接下来,我们详细探讨不同情况下重合杂质的具体处理方式。

 

一、结构相似的杂质

对于结构相似的杂质,尤其是RS 异构体,它们具有相同的原子组成和连接方式,仅在空间构型上存在差异。在常见的分析检测手段中,如紫外- 可见分光光度法(UV - Vis)、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等,检测信号主要基于分子的电子跃迁、官能团的特性等。由于RS 异构体的结构高度相似,它们在检测过程中产生的信号特征,如吸收波长、保留时间(在色谱分析中)等具有高度一致性。这类杂质可以采取其他手段如旋光等手段来监测,并非要在有关物质这个方法中分离的。

 

二、结构不相似但为位置异构体

当杂质为位置异构体,且吸收响应相似、毒性接近时,可进行合并计算。不过,在确定限度时,应以单个杂质的限度为准。例如,限度设定为0.1%,而不是将两个杂质重叠在一起按0.2%计算。

 

三、结构(或不)相似但降解比例稳定

以国内某首研药物为例,其中有两个杂质出现重合现象,但它们的降解比例基本保持稳定。在这种情况下,采用合并计算的方式即可满足分析需求。

 

四、特定条件下未能分离的重合峰

在有多组分的情况下,由于色谱条件较为苛刻,可能导致两个杂质无法分离。为了确保其他杂质能够获得良好的分离度,有时不得不“牺牲”这两个杂质的分离。比如,其中一个杂质为工艺杂质,另一个为降解杂质,且工艺杂质是原研路线产生的,而自研路线不会产生(或者在原料药后续处理中,该杂质出现的几率极低)。此时,可通过专属性及正交方法进行确认,确保对降解杂质的定量没有影响。

 

五、物料及中间体的某些异构体

对于物料及中间体中的某些异构体,如果它们不存在安全性问题,那么可以适当放宽分离要求。对于重叠在一起的异构体(无论是位置异构还是RS异构),不一定非要达到分离的目的。但需要根据工艺进行评估,考虑后期是否能够将其清除,以及在传递过程中如何进行监控跟踪。例如,如果物料的RS异构体会一直伴随至产品中,那么就需要对该物料进行严格控制。同时,还要注意重叠时限度是否会超标的风险。

 

写到最后

杂质合并及合并计算通常基于以下几种情况:有相关标准可供借鉴、定量过程无干扰或者不存在安全性问题。对于仿制药而言,在缺乏相关可查信息的情况下,处理杂质重合往比较麻烦。然而,对于原料药前期的物料及中间体来说,这种处理方式却十分实用。我们不必在分离杂质上耗费过多精力,结合工艺特点对杂质合并进行评估是可行的,无需通过使用更长的色谱柱、采用更苛刻的条件或者延长开发方法周期来强行实现分离目的。

总之,面对杂质重合的问题我们应依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采取科学合理的处理方式,以确保分析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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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研发分析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