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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5-03-31 14:57
【问】同一注册单元内,具有多个型号的有源医疗器械,检测典型性声明是否必须由检测机构出具?可否由申请人根据型号间的区别,自行出具典型性声明文件?
【答】可由申请人出具典型产品能覆盖其他型号产品的说明文件。
来源:江苏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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