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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电子发射/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全文发布

嘉峪检测网        2020-03-10 17:44

今天,国家药监局发布《正电子发射/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全文如下:

 

正电子发射/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系统

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提交正电子发射/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系统的注册申报资料,同时规范该类产品的技术审评要求。

本指导原则是对正电子发射/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系统的一般性要求,注册申请人应根据申报产品的特性提交注册申报资料,判断指导原则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不适用内容应详述理由。注册申请人也可采用其他满足法规要求的替代方法,但应提供详尽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并参考了国外法规与指南、国际标准与技术报告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认知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不断提高,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修订。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一、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正电子发射/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系统,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产品属于目录06医用成像器械,一级产品类别为17组合功能融合成像器械,二级产品类别为02正电子发射/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系统,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正电子发射/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系统(Imaging system of positron emissionand X-ray computed tomography,本文简称“PET/CT”)组合了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PET)和X射线计算机体层扫描系统(CT),提供生理和解剖信息的配准与融合。

 

二、综述资料

(一)概述

申报产品的管理类别、分类编码及名称的确定依据。

(二)产品描述

1.产品工作原理

描述产品工作原理,重点介绍探测器工作原理、重建算法、图像后处理方法等。

对于新型探测器、新算法、新应用等应着重介绍。

2.结构组成

产品总体结构示意图、实物图。产品各组成部分的介绍,各部分的工作原理、在系统中的功能作用、结构示意图、电路原理示意图(如有必要)、产品实物图、各部分之间的物理连接、功能交互。设备的主要技术特征。接触人体部分的材质。

(1)PET/CT根据产品结构形式不同,可分为分体式和一体式。描述申报产品的结构特征并配以图示。

(2)扫描架、定位激光灯的介绍,扫描架内部结构组成、剖面图等。

(3)探测器结构示意图、剖面图等;

晶体种类、主要性能、尺寸、数量、排列方式(包括示意图等);

光电转换器种类、主要性能、尺寸、数量、排列方式;

探测器模块数量、每个探测器模块的晶体数目、每个模块光电转换器件数目;

探测器结构及光子入射定位、定时及能量甄别等原理及相关算法硬件。

(4)患者支撑系统结构、材质、结构示意图,系统连接示意图等。

(5)放疗用平面床板患者支撑系统结构、材质、结构示意图,系统连接示意图等。

(6)冷却系统的冷却方式、工作原理、性能指标等。

(7)CT部分的描述参照《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相应要求进行介绍。

(8)介绍设备包含的附件(如患者固定、支撑装置等),包括附件的预期用途、规格尺寸、图示等。

(9)门控设备

确认设备只有门控接口还是包含门控设备。

如果只有门控接口,应描述接口类型,可兼容的门控设备(制造商、型号)。

如含门控设备应对门控设备进行介绍。介绍生理信号门控设备结构组成、工作原理、性能指标、内置/外接、前瞻性/回顾性等。

(10)扫描模式介绍

(11)扫描控制软件功能介绍:

依据说明书介绍扫描软件的主要功能。

(12)图像重建软件:

列明所有标配和可选重建功能,介绍主要功能、原理、特点等。

(13)图像后处理软件:

列明所有标配和可选图像后处理软件,介绍主要功能用途、必要的原理等。

(14)技术、性能参数

按附录1要求介绍产品主要参数。

(三)型号规格

原则上PET/CT产品每个注册单元包含一个型号。对于存在多种配置的产品,应当明确各配置的区别。应当采用对比表及带有说明性文字的图片、图表,对于各种配置的结构组成、功能、产品特征和运行模式、性能指标等方面加以描述。

(四)包装说明

产品包装、运输等相关的说明。确保运输过程不对设备造成损害。如:包装设计要求、包装材料、外部标示、运输和储存的环境条件等。

(五)适用范围和禁忌症

1.适用范围

描述申报产品的适用范围。PET、CT部分是否可独立用于临床诊断的描述。新技术、新方法的是否有特殊的临床预期用途。

可参考如下描述:

PET/CT组合了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PET)和X射线计算机体层扫描系统(CT),提供生理和解剖信息的配准与融合。所生成的图像同时包括人体器官组织的功能信息和解剖学信息,临床常用于肿瘤、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疾病的影像学检查及评估。

CT子系统可以为PET图像提供衰减校正图以及PET 和CT 融合图像的解剖参考信息。

该系统还保持了PET和CT设备的独立功能,允许PET或CT单独成像。

2.预期使用环境:该产品预期使用的地点如医疗机构、实验室等,以及可能会影响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功率、压力、移动等)。

3.禁忌症的描述:如适用,应当明确说明该器械不适宜应用的某些疾病、情况或特定的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

4.适用人群的描述:目标患者人群的信息(如成人、儿童或新生儿),患者选择标准的信息。

(六)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情况(如有)

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应当提供同类产品(国内外已上市)或前代产品(如有)的信息,阐述申请注册产品的研发背景和目的。对于同类产品,应当说明选择其作为研发参考的原因。

同时列表比较说明申报产品与参考产品(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在工作原理、结构组成、制造材料、性能指标(具体比较内容包括产品技术要求中的主要性能指标和附录Ⅰ中的相关参数指标)、作用方式,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异同。重点描述本次申报产品的新功能、新应用、新特点和前代产品/同类产品的差异。

(七)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对于已获得批准的部件或配合使用的附件,应当提供批准文号和批准文件复印件;预期与其他医疗器械或通用产品组合使用的应当提供说明;应当说明系统各组合医疗器械间存在的物理、电气等连接方式。

呼吸门控接口、心电门控接口、造影剂注射器接口等:应提供系统接口设计说明,接口类型,以及接口对应的组合使用器械的情况介绍。提供第三方设备的制造商、型号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提供组合使用器械与申报产品的集成测试报告。

后处理软件:已在中国境内单独注册的软件应提供制造商、软件名称、型号、版本号、以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CT部分应说明是否已在中国境内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如已取得,应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同时说明申报产品中的CT和已取得注册证书的CT有哪些差异。

 

三、研究资料

(一)产品性能研究

(1)应提供产品性能研究资料以及产品技术要求的研究和编制说明,包括功能性、安全性指标(如电气安全与电磁兼容、辐射安全)以及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的确定依据,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论基础。性能指标的确定优先采用相应产品的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对于适用的标准中不适用项,应逐个标准列表说明不适用条款的理由。

注:GB/T 18988.1-2013标准附录NB引用的标准为NEMA标准出版物NU2-2007正电子发射断层成像装置性能测试,申请人在申报注册时应引用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美国NEMA组织已发布NU2-2012、NU2-2018版本,申请人可在引用2007版的基础上增加引用NU2-2012或NU2-2018,不能单独引用2012/2018版。

(2)应提供新技术/关键技术名称,软件或硬件的实现方式,验证确认资料。新技术的设计与实现采用了国际标准或技术规范的,应提供相应名称。若采用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外的标准或模体进行测试的,应介绍相关信息及详细的测试方法。

(3)应明确新技术提供的性能和临床功能,以及新增的临床预期用途(如适用)。如:新型晶体材料、新型探测器或数据采集方式、新的临床应用(如适用)。

(4)若申报产品提供与其他设备组合使用的接口,如心电门控、呼吸门控、高压注射器接口等,应提供配合第三方设备测试的集成测试和验证确认报告。

(5)其他性能研究资料:

提供时间分辨率、能量分辨率、SUV值(标准化摄取值)计算准确性的验证测试报告,报告应包括测试流程、详细的测试方法和测试结果。

时间分辨率测试方法可参照NEMANU2-2018的方法。

能量分辨率测试方法可参照附录2。

SUV值计算准确性测试方法可参照附录3。

(二)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

应根据GB/T 16886.1标准中的方法,对产品中预期与患者和使用者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材料,如绑带、头托和床垫等附件所用的材料,进行生物相容性评价。应提供接触部件名称,与人体接触类型,接触时间,接触材料名称。对于申请豁免生物相容性的组件/材料,应提供合理理由或支持性材料。

(三)清洁和消毒研究

应介绍与预期与人体接触的设备及附件(床面、绑带、头托等)表面的清洁和消毒说的明及注意事项,以及建议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清洁/消毒效果验证资料。

(四)产品有效期和包装研究

1.使用期限

参照《有源医疗器械使用期限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提供整机系统的使用期限分析验证资料。

对于某些部件,应单独确定其使用期限。该期限可以与整机相同,也可不同。这些部件包括但不限于:需定期更换的部件、光学/辐射敏感部件、机械磨损部件等(如PET探测器、机架、患者支撑装置、X射线管组件、X射线探测器、高压发生器、限束器、其他电气部件等)。

对于用时间作为寿命评估单位不合适的部件,可进行适合部件本身特性的单独规定。应提供制定相应部件使用期限的验证报告。

2. 包装研究。

申请人应规定产品的包装及运输要求,并提供验证报告。

(五)软件研究

参照《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要求提交软件资料。

注:若申报产品中包含几个独立软件,应针对每个软件分别提交软件描述文档。

软件描述文档中应列明申报产品所包含的所有标配、选配的软件功能,包括控制和采集功能、图像重建功能以及后处理功能、高级应用软件等。

核心算法描述举例见附录4。

(六)网络安全

参照《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要求提交网络安全资料。

 

四、生产制造信息

应当明确生产加工工艺。可采用流程图的形式,并说明其过程控制点。

有多个研制、生产场地,应当概述每个研制、生产场地的实际情况。

 

五、临床资料

临床试验应满足《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5号)要求。

临床评价应满足《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5年第14号)要求。

临床试验具体要求见附录5。

临床评价具体要求见附录6。

 

六、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申请人应按照YY/T 0316-2008《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的要求对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初始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剩余风险的可接受性评估以及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前后的风险矩阵等,对于处于合理可行区的风险应进行风险受益分析。

常见危害示例及分析见附录7。

 

七、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模板见附录8。

PET部分性能指标应按照YY/T 0829-2011中4.1章节(即GB/T 18988.1-2013)或附录A(即NEMA NU2-2007)的要求执行。由于二者在性能和试验方法上相互独立,因此建议完全引用两种标准的任何一种,不应交叉使用。

注:若引用YY/T 0829-2011附录A(NEMA NU2-2007)的要求,应报告标准中要求的内容。不能体现在注册检验报告中的,应另附文件说明。

表1 适用的相关标准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GB 9706.1—2007

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GB 9706.11—1997

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医用诊断X射线源组件和X射线管组件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12—1997

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诊断X射线设备辐射防护通用要求

GB 9706.14—1997

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X射线设备附属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15—2008

医用电气设备第1—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GB 9706.18—2006

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7247.1—2012

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的分类、要求

YY 0505—2012

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

GB /T 18988.1-2013

放射性核素成像设备性能和试验规则第1部分正电子发射断层成像装置

YY/T 0829-2011

正电子发射及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系统性能和试验方法

NEMA NU2-2007

Performance Measurements of Positron Emission Tomographs

YY/T 0310—2015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YY/T 1417—2016YY/T 1417—2016

64层螺旋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技术条件

YY/T 0910.1—2013

医用电气设备医用影像显示系统第1部分:评价方法

YY/T 0291—2016

医用X射线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YY/T 14710-2009

医用电器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YY 1057—2016

医用脚踏开关通用技术条件

GB/T 10151—2008

医用X射线设备高压电缆插头、插座技术条件

GB/T 19042.5—2006

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第3—5部分: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成像性能验收试验

注:环境试验要求可完整引用YY/T 0291—2016或YY/T 14710-2009中的一个,不应交叉引用。

 

八、检测报告

(一)产品检测应按产品配置进行,检测报告应注明产品配置,样品描述应与技术要求中部件顺序号及部件名称保持一致,应注明软件发布版本号,应提供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意见表。

(二)如有未参与检测的配置及部件,应给出合理理由。

(三)PET性能部分,检测报告应参照YY/T 0829-2011正文或附录A要求报告相应的数值和图片等内容。如果采用附录A的测试方法,检测报告应报告的内容见附录Ⅸ。

 

九、产品注册单元划分

注册单元划分应根据产品的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适用范围划分。

(一)适用范围不同的设备,应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例如:乳腺专用、全身应用。

(二)PET部分,主要组成部件、设计结构差异较大的设备应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例如:

晶体材料不同、探测器结构/组合方式不同的设备,应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探测器环数不同,应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硬件差异较大,对系统性能影响较大的应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三)CT部分的划分参照CT指导原则,原则上CT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时,PET/CT也应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十、产品说明书和标签要求

说明书和标签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如:GB9706系列安全标准、YY0505-2012中关于说明书和标签标识方面的要求)。其中说明书中应特别注意的地方有:

(一)应明确产品适用范围、禁忌症。

(二)明确使用期限(包括整机和可更换重要部件)。

(三)产品的日常维护与质量控制。

应给出设备维护周期,日程质量控制的程序、质量控制检测方法和判断标准。

(四)若有与申报产品配合使用的组合设备(如呼吸门控设备),应在说明书中明确组合设备的制造商、型号及与申报产品的连接和使用方法。

(五)对于包含在说明书中,但未拟在中国申报的配置、功能或者规格型号,申请人应当出具其不在拟申报范围内的声明,并在说明书中给予说明。

(六)技术说明书中应提供产品电磁兼容性能(YY0505-2012)的相关信息。应明确产品的基本性能。

PET/CT为1组A类设备,应根据YY0505-2012在技术说明书中明确注意和警示信息,以及提供填写完整的表201、202、204、206。

(七)应参照GB/T 18988.1-2013第4章要求及产品PET性能测试要求提供产品技术规格说明书。

 

十一、术语

探测器模块定义:最基本的探测定位单元。

有效排数:能够用于成像的物理排数。

 

十二、起草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附录:(点击这里下载)

1.规格参数表

2.能量分辨率测试方法

3.SUV值准确性测试方法

4.核心算法描述举例

5.临床试验要求

6.临床评价要求

7.危害分析示例

8.产品技术要求模板

9.NEMA性能测试应报告的内容

10.图像质量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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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