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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可委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变更要求的通知

嘉峪检测网        2018-07-10 16:45

近日,认可委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变更要求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明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

变更要求的通知

 

各相关实验室,评审员: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定》(GB17761-2018)标准已于2018年5月1若日发布,并将于2019年4月15日实施,2018年7月3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工作的公告》(2018年第29号),标志着有关部门将依据该标准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

鉴于该标准的重要性,应用的广泛性和变更时间的紧迫性,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统一变更尺度,确保标准变更技术有效性,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研究决定,对该标准变更要求明确如下:

 

一 实验室变更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变更申请书》(网上申报)及纸质申请材料

2,实验室标准变更关键能力自我检查和确认表(只需网上提交Word版),具体见附件1.

 

二、对申请变更实验室的要求

1、申请GB17661-2018标准变更的实验室,在申请前必须完成实施新标准的能力确认工作,并保存以下活动记录:

(1)关于标准变更的方法验证,其中应包括设备能力的验证、设施和环境条件的符合性确认(适用时)和人员操作等。

(2)人员培训

(3)出具典型检测报告

2 申请对GB7761-2018进行变更时,请按电动自行车检测能力表述模板填报,具体见附件2.

 

三、对变更评审的要求

对相关实验室提交的变更申请,先由评审专家进行确认,对于已认可6年以上的实验室直接予以认可,待下次现场评审时进行重点确认;对于已认可6年及以下实验室采取文件审查或现场评审的方式对变更标准进行能力确认。

获得GB17761-2018标准认可的实验室,应在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和技术能力维持方面持续满足要求,如在其后对实验室进行的评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CNAS将根据情况缩小某认可能力范围。

 

特此通知

 

附件:

1,《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变更关键能力自我核查和确认表

2,《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检测能力表述模板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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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认可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