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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食品接触材料监管标准及法规

嘉峪检测网        2016-09-19 08:44

 

 

美国的食品管理法可追溯到几个世纪前,其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监管法规体系也可分为三类,包括框架法规、食品接触材料法规和美国FDA符合性政策指南。

 

 

 

(1)第一类框架法规,即美国联邦法规《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FFDCA)。该法为其他相关法规的法律依据。同时,美国食品药品局为了进一步确保食品接触材料的质量安全,也颁布实施了食品接触材料的良好生产规范。

 

(2)第二类为食品接触材料法规,《联邦规章法典》(CFR)是联邦政府各规章的汇编。该法规中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的规定主要在CF R21 174-186部分。这些规定包含:174部分-适用于所有食品接触材料的总则;175部分-针对黏合剂和涂料的管理;176部分-对纸张和纸板的管理;177部分-对聚合物的管理;178部分-对佐剂、生产辅助物质及灭菌剂的管理;179部分-对食品生产过程、产品、贮存中放射性的管理;180部分-对处于过渡时期使用的食品接触物质补充试验的规定;181部分-对部分法规认可物质的管理规定;182部分-是FDA对直接加入食物依法认为可靠的物质,即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GRAS)的列表;184部分-对一些FDA声明可以直接加入食品GRAS物质的管理;186部分-对FDA声明食品接触物质为GRAS物质的管理。

 

(3)第三类主要是指美国FDA符合性政策指南。其管理方式包括3种,第一种为免于法规管理。从1995年开始,FDA制定了限度管理的规定,用于对食品接触材料中可能迁入食物的物质及其类似物进行评价,确定其是否需要作为食品添加剂管理。根据该规定,FDA可以对食品接触物质中非致癌物质进行豁免,无需进行上市前申报,但需要生产商提供以下证据证明:(a)该物质摄入浓度不高于0.5ug/kg;或者(b)该物质明确为非直接食品添加剂,在与食品接触过程中该物质摄入不超过日摄入量的1%。第二种为食品添加剂审批。如果某种不被认为安全的物质在与食品接触的过程中迁移进入食品,则需要按照食品添加剂的评价程序对其进行评价和审批。第三种为食品接触物质通报。食品接触物质是指用于食品加工、包装、储藏、运输等过程中与食品接触,但不会对食品产生技术影响的物质。食品接触物质通报要求申请者向FDA提供充分的材料,证明该物质在特定使用条件下不会影响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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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