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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订汽车用轮胎CNS标准,增列安装及建议使用年限

嘉峪检测网        2016-05-02 12:07

为维护民众行车之安全,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参考ISO国际标准及各国研究报告,于20151216日修订公布CNS 1431“汽车用轮胎”标准,增列汽车(包括轿车、卡车及客车)用轮胎的安装及使用期限规定,以供各界参考依循,相关增列内容如下:(1)超过制造日期6年的新轮胎不得安装于汽车。(2)建议轮胎使用期限自制造日期起最长为10年。轮胎使用期限依实际使用状况,可缩短之。

标准检验局表示,轮胎为汽车的重要组件,不仅承受汽车的全部载重,更攸关车辆抓地、排水等性能,轮胎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行车安全。该局建议选用轮胎须注意下列事项,以保障行车安全:

一、购买贴有“商品检验标识”的新胎。

二、识别轮胎制造日期,方法为胎边烙印的4个数字,前2码代表生产周别,后2码代表生产年分(公元年),例:1115代表公元2015年第11周。业者皆印制说明书置于各贩卖场所公开展示,消费者可了解轮胎标示的相关说明。

三、确认胎面磨耗平台,每个轮胎须在胎面主要沟槽内,沿外周上等距离设置多处磨耗平台,并在两侧胎肩部设置其指示的记号(例:△)。磨耗平台距离沟底高度不小于1.6 mm。当轮胎磨耗到此磨耗平台时,不应继续使用,否则会降低轮胎抓地力,特别是行驶湿地时,可能造成车辆失控而发生危害。

 

四、养成定期检查轮胎的习惯,除注重轮胎使用状况(包括胎纹深度、胎压等)外,一旦发现轮胎有龟裂、切伤、钉刺、挟石头等受损情形,要尽快请专业人员检查、修补或更换。而轮胎为橡胶制品,会随着时间老化而缩短使用寿命,自制造日期起超过10年者更不宜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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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