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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标,改了哪些检测要求

嘉峪检测网        2018-01-17 09:04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新国标一直备受关注,今天工信部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报批稿。

 

按照国务院标准化工作改革的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组织电动自行车相关科研机构、检测机构、生产企业、高等院校、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等方面的专家成立工作组,开展《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工作,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2018年1月16日起,该标准报批稿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网站面向全社会公示30天。

 

电动自行车为何成为热点?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经过多年发展,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目前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近些年来,电动自行车在便利群众生活的同时,也逐渐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部分指标超出了现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例如,现行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超过20km/h,但目前实际使用中部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40km/h;现行标准规定整车重量不超过40kg,但部分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超过70kg。这些产品性能上接近或达到电动轻便摩托车,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5年来,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年均分别上升8.6%和13.5%。此外,近几年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逐渐增多,多次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电动自行车引发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的火灾事故累计达到34起,共造成158人死亡,引起社会公众强烈反响。

 

修改了电动自行车哪些要求?

 

  • 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 新标准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

 

  •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电动自行车涉及哪些检测项目?

 

  • 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整车标识、整车安全、机械安全、 电气安全、防火性能、阻燃性能、无线电骚扰特性、使用说明书以及相应的试验方法。

 

  • 增加了防火性能、阻燃性能、 电磁兼容、整车标识、淋水涉水、防篡改要求、鞍座长度、 照明、车速提示音等内容;调整了车速、车重、额定功率、 反射器等关键指标;

 

  • 保留完善了脚踏骑行能力、制动性能、 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把立管安全线、脚蹬间隙、鞍管安全 线、绝缘性能、制动断电、过流保护、说明书要求等内容。

 

点击下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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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嘉峪检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