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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质量 变异量化探析

嘉峪检测网        2015-11-15 23:59

  随着棉花新标准颁布实施,HVI检验全面铺开,棉花质量检验“数字化时代”已经来临,在实行颜色级评定棉花质量情况下,如何“量化”评定棉花质量变异,建立系统的科学的质量变异评价体系,界定质量责任,研究各类棉花变异的规律,解决贸易争端,维护市场公平交易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本文就一起投诉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提出用黄度+b值的允差定量作为棉花质量变异标准。

  建立棉花质量变异量化的必要性

  市场需要建立棉花质量变异量化的评价体系。2013年我所接到一起棉花质量投诉,大致情况是:江西****纺织有限公司在2013年7月2日、7月9日通过竞拍购买两捆2012年入储的国家储备棉,捆号是23800112003、23800112001。9月25日提货,发现质量不符。投诉函中称两捆棉花公检质量与大货质量严重不符,尤其是加工和颜色上存在较大差异……希望得到圆满解决。为了进一步查明原因,9月2 6日,我所调出这10个批次的入储棉检验记录档案,在样品库中找出这10个批次留存的30个样品(入储时从大包中现场抽取的留样),感官检验留样品级基本符合4级。

  紧接着在HVI实验室逐一检验黄度值、反射率如表1~表3。

  从以上的检测结果和2013年国储棉入储条件来分析,30只样品,符合入储条件的颜色级需达到22及以上,仅有9只小样符合,占比例30%,不符合入储条件的70%。从批次来看,只有一批符合,9个批次不符合。

  这说明在仓库中存放一年后,棉花在温湿度影响、微生物影响、塑料套包影响以及棉纤维的成熟程度共同作用下发生无法阻止的自然变异。

  原检与复检反射率、黄度值比较分析研究

  显然,棉花质量客观上发生了质量变异,并且感官检验与仪器化检验存在很大的差异,有必要再进一步分析探索。这家纺织厂是在7月2日竞拍购买的,属于2012棉花年度,竞拍购买棉花的品级是427是没有异议的,发现颜色严重不符(变异),从HVI检验结果来看是有一定的理由。提货时间是9月20日左右,跨过了2012棉花年度,9月26日重新检验显然只能按照2013棉花年度的新标准。

  从2013年3月份进行的产地仪器化检验、入储核查,到纺织企业9月25日投诉,时间相隔不到一年,证书检验结论仍然是合法有效的。

  我们进行了深入的再研究,从中国棉花公证检验网下载了我们留过样品的30包棉花的原检结果,并进行比较,见表4~表6:

  比较3月份和9月份检验的(HVI)数据我们发现:

  1.2013年3月份,产地检验原检数值完全符合入储条件,与入储时核查记录一致。

  2.留样检测的反射率数据变化不大,所以感官检验品级差异不是太大。HVI检验反射率与感官检验结论基本一致。

  3.30只留存样品的黄度值都上升了,按照新棉花标准,棉花类型发生了变化,白棉下降到淡点污棉,淡点污棉下降到淡黄染棉。107188号棉包样品跨级,从白棉下降到淡黄染棉。

  由此可见:棉纤维质量变异是储存条件和棉纤维内在因素的影响使得黄度值升高,进而使棉花类型发生变化的客观现象。

  结论与建议

  由于仪器化检验数据客观性是不以人的意志改变的,而感官检验很难区别黄度值细微的升高变化,可以预料,随着新标准的实施,类似本批棉花的质量纠纷将会越来越多,故笔者建议:

  1.棉花检验证书有效期的规定,应该与棉花实物标准的有效期一致,因为棉花纤维从采摘后就进入了“变异期”,不因为我们加工时间不同、检验日期不同而改变棉纤维变异期,有研究表明,籽棉变异速度快于皮棉变异速度。从本案例我们发现,3月份检验,如果按照出证日期计算,公检证书有效期覆盖到2014年3月份,而实际上在2013年9月份棉花变异已经客观存在。如果不变更证书的有效期,纤检机构就承担了“棉花质量变异的无限责任”。

  2.建议按照新标准结合黄度值重新定义“棉花质量变异”这个术语。以“黄度值变化量”作为衡量标准,量化棉花变异程度。从本案来看,反射率没有实质性变化,黄度值有明显的“线性关系”,黄度值升高超过“允差量”就可以定为棉花变异。建议研究棉花的变异允差与棉花标准有效期对应关系,建立我们国家的棉花质量变异评价体系。

  3.中储棉公司是棉花市场供销双方的交易平台,应该制定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合理的提货时间期限,超出期限,自动丧失复议(检)权。由于长时间不提货使得棉花发生变异,应该由采购方承担责任。本案从成交到提货近3个月时间,2013年夏季是历史上高温时间最长,长时间高温,客观上加速棉花变异。

  (作者单位:马鞍山市纤维检验所)文/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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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纤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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