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科研开发

中药材的「鉴别项」是否一定需要全检?

嘉峪检测网        2024-01-08 19:18

从《中国药典》一部来看,中药材的检验项目非常多。
一个常用中药材的检验项目可能包括:性状鉴别、显微鉴别(横切面、粉末)、薄层鉴别、荧光鉴别、理化鉴别、水分检查、灰分检查、重金属检查、农残检查、S02检查、染色检查、浸出物测定、含量测定等。
随着《中国药典》的再版,中药材的检验手段还在不断翻新,检验项目还在持续增加。
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药典》一部已不是中药材的最低质量标准,而是各种先进检验技术的大荟萃。  
中药材的检验项目远远多于其它类型的药品。同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产品数也远远大于其它类型的药品生产企业,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产品可多达1000多个品规。
每个批次的产品从原药材进厂到成品出厂,都要进行检验,这对于任何一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检验能力都是极大的挑战。
超高的检验设备配置和高昂的检验成本已成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不能承受之重。  
在上述中药材的检验项目中,性状鉴别、显微鉴别(横切面、粉末)、薄层鉴别、荧光鉴别、理化鉴别等鉴别项目属于判定药材真假的定性检验项目,而水分检查、灰分检查、重金属检查、农残检查、S02检查、染色检查、浸出物测定、含量测定等属于判定药材优劣的定量检验项目。  
在定性检验项目中,性状鉴别是通过药材的大小、形状、色泽、表面、断面、质地、气味等外观特征来判定药材真伪的方法,是最直观、最有效、最常用的鉴别方法,也是我国自古就一直在使用的鉴别方法,在这方面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许多常用中药材仅仅通过外观性状即能够判定其真伪。  
所有的定性检验项目只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判定药材的真伪。  
那么,在仅通过性状鉴别即能够判定许多常用中药材真伪的情况下,是否仍有必要对其进行全检,将所有的定性检验项目都做一遍?
在一种鉴别方法即可鉴定药材真伪的情况下,仍采用其它所有鉴别方法鉴别其真伪,事实上属于重复检验。
在企业普遍存在检验压力的情况下,这是一种检验资源的浪费。考虑到中药材的品种多、批次多,需要开展中药材检验的机构多、企业多,这无疑是一种巨量的资源浪费。  
比如药食两用的大枣,在性状鉴别足以判定真伪的情况下,有没有必要仍进行显微鉴别、薄层鉴别?
还有的常用中药材通过性状鉴别、横切面显微观察即能够判定真伪的情况下,有没有必要仍进行粉末显微等其它鉴别?类似的品种有许多,在此不一一例举。  
何况,还有不少品种的显微鉴别操作本身存在难处,比如粉萆薢、狗脊等品种在产地已切制,已不容易制作横切片来进行显微观察,在实际的检验操作中,已不具有可行性。  
在《中国药典》一部的凡例中,未发现需要进行全检的明确表述,在相关法律法规中似乎也没见到关于中药材需要全检的明确说法。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给予企业选择权,由企业根据质量风险的原则,自主选择每种中药材需要做哪些定性检验项目:  
1、允许企业根据自身开展定性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通过风险评估确定每一个常用品种的定性检验项目。  
2、企业在对每一批中药材进行检验时,再一次通过对该批中药材的质量情况进行风险评估,确定该批中药材的定性检验项目,以进一步控制质量风险。 
这样,企业既能有效地控制好中药材鉴别的质量风险,同时也可以节约大量的检验资源。  
 

 
分享到:

来源:蒲公英Oury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