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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IP试验判定条款是根据整机标准还是基础性方法标准?

嘉峪检测网        2023-01-19 12:23

01  案例问题

防水IP试验判定条款是根据整机标准还是基础性方法标准?

图1  IPX4防水试验

(图片来源于实拍)

 

关于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15.1防水试验判定条款有不同的观点:

 

观点1:根据GB/T 4208-2017 标准14.2条款和GB 4706.1-2005标准15.1.1和15.1.2条款测试,按 GB 4706.1-2005 第15.1条判定。

 

换句话说,产品经受 GB/T 4208-2017标准14.2条款相应防水等级的测试后,按照GB 4706.1-2005 第 15.1 条“器具应立即经受第16.3条的电气强度试验,并视检应表明在绝缘上没有导致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降低到低于第 29 章规定限值的水迹”判定。允许产品内部进水,但电气强度和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分别应满足 GB 4706.1-2005 第16.3条和第29 章要求。

 

观点2:根据GB/T 4208-2017 标准14.2条款和GB 4706.1-2005标准15.1.1和15.1.2条款测试, 然后按 GB/T 4208-2017 标准14.3条款判定,再按GB 4706.1-2005 第15.1条判定。

 

换句话说,产品经受 GB/T 4208-2017标准14.2条款相应防水等级的试验后,先按第14.3 条“一般来说,如果进水,应不足以影响设备的正常操作或破坏安全性;水不集聚在可能导致爬电距离引起漏电起痕的绝缘部件上;水不进入带电部件,或进入不允许在潮湿状态下运行的绕组;水不聚集在电缆头附件或进入电缆”的接受条件判定,符合要求后,再按照 GB4706.1-2005 第 15.1 条进行测试,确认符合要求后才可接受。

 

哪一种观点更合理?

 

02  案例分析

 

笔者个人认为观点1更合理,理由如下:

 

1  GB 4706.1-2005标准15.1条款第一自然段提出要求“器具外壳应按器具分类提供相应的防水等级。”

 

第二自然段提出试验方法“按15.1.1的规定,并考虑15.1.2”。

 

第三自然段提出判断是否合格“器具应立即经受16.3中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并且视检应表明在绝缘上没有能导致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降低到低于第29章中规定限值的水迹”。

 

2  GB 4706.1-2005标准15.1.1只是引用GB/T 4208-2017标准中试验方法,有修改。例如:放在地上使用的IPX4等级洗衣机。

 

GB/T 4208-2017要求:摆管沿垂线两边各摆动180°,共约360°,如图2所示圆球体;

 

GB 4706.1-2005要求:摆管沿垂线两边各摆动90°,如图2所示上半个圆球体。

 

01  案例问题

图2  IPX4试验装置360°球体

(图片为标准GB/T 4208-2017截图)

 

综上所述,GB 4706.1-2005标准15.1条款修改采用GB/T 4208-2017标准的试验方法,也修改了GB/T 4208-2017标准试验后判定是否合格的内容,应根据GB 4706.1-2005标准15.1条款判定是否合格。

 

03  标准条款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0335-1:2004,IDT )标准

 

15.1 器具外壳应按器具分类提供相应的防水等级。

 

按15.1.1的规定,并考虑15.1.2确定其是否合格,此时器具不连接电源。

 

然后,器具应立即经受16.3中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并且视检应表明在绝缘上没有能导致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降低到低于第29章中规定限值的水迹。

 

注:检查前,应小心擦去外壳外表面所有残留的水。开启器具外壳时,要小心避免器具内部水迹的位移。

 

15.1.1除分类为IPX0器具外,器具按下述规定经受GB 4208 (eqv IEC 60529)的试验。

 

一一IPX1器具,按13.2.1规定;

 

一一IPX2器具,按13.2.2规定;

 

一一IPX3器具,按13.2.3规定;

 

一一IPX4器具,按13.2.4规定;

 

一一IPX5器具,按13.2.5规定;

 

一一IPX6器具,按13.2.6规定;

 

一一IPX7器具,按13.2.7规定。

 

……

 

15.1.2在试验期间要使手持式器具持续转动,并转过最不利的位置。

 

嵌装式器具按使用说明安装就位。

 

通常在地面或桌面上使用的器具,要放置在一个无孔眼的水平支承物上,支承物面的直径为二倍摆管的半径减去15 cm。

 

通常固定在墙壁上的器具和带有插入插座的插脚的器具,按正常使用安装在一块木板的中心,该木板的每边尺寸比器具在木板上的正交投影尺寸超出15 cm±5 cm。该木板要放置在摆管的中心位置。

 

对IPX3类器具,墙壁安装的器具其底面应与摆管的转动轴线在同一水平面上。

 

对IPX4类器具,器具的水平中心线要与摆管的转动轴心线一致。但是,对通常在地面上或桌面上使用的器具,摆动范围限制在从垂直算起每侧各90°,持续时间为5 min,支承物放在摆管摆动轴心线的高度上。

 

对墙壁安装的器具,如果使用说明中说明此器具应靠近地平面放置,并且规定了距离,则要按此距离在器具下面放置一块板,该板的尺寸每个方向要比器具的水平投影各超出15 cm,通常固定在天花板上的器具,试验时安装在一块水平的无孔支撑板的下方,支撑板的结构要能防止水溅到器具的顶面。摆管转轴与支撑板下表面在同一水平面,并与器具的中心线一致,喷水直接向上。

 

对IPX4类器具,摆管沿垂线两边各摆动90°,持续时间为5min。

 

带X型连接的器具,除带有专门制备软线的器具外,其他都应装有表13中规定的最小横截面积允许的最轻型柔性软线。

 

取下器具上的可拆卸部件,如必要,将取下的可拆卸部件与器具主体一起经受有关的处理。但是,如果使用说明中说明一个部件在用户维护保养时必须取下且需要借助工具才能取下时,则该部件不必取下。

 

[编者注:根据国标委公告GB 4208已经改为GB/T 4208]

 

15.1 器具外壳应按器具分类提供相应的防水等级。

 

按15.1.1的规定,并考虑15.1.2确定其是否合格,此时器具不连接电源。

 

然后,器具应立即经受16.3中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并且视检应表明在绝缘上没有能导致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降低到低于第29章中规定限值的水迹。

 

注:检查前,应小心擦去外壳外表面所有残留的水。开启器具外壳时,要小心避免器具内部水迹的位移。

 

15.1.1除分类为IPX0器具外,器具按下述规定经受GB 4208 (eqv IEC 60529)的试验。

 

一一IPX1器具,按13.2.1规定;

 

一一IPX2器具,按13.2.2规定;

 

一一IPX3器具,按13.2.3规定;

 

一一IPX4器具,按13.2.4规定;

 

一一IPX5器具,按13.2.5规定;

 

一一IPX6器具,按13.2.6规定;

 

一一IPX7器具,按13.2.7规定。

 

……

 

15.1.2在试验期间要使手持式器具持续转动,并转过最不利的位置。

 

嵌装式器具按使用说明安装就位。

 

通常在地面或桌面上使用的器具,要放置在一个无孔眼的水平支承物上,支承物面的直径为二倍摆管的半径减去15 cm。

 

通常固定在墙壁上的器具和带有插入插座的插脚的器具,按正常使用安装在一块木板的中心,该木板的每边尺寸比器具在木板上的正交投影尺寸超出15 cm±5 cm。该木板要放置在摆管的中心位置。

 

对IPX3类器具,墙壁安装的器具其底面应与摆管的转动轴线在同一水平面上。

 

对IPX4类器具,器具的水平中心线要与摆管的转动轴心线一致。但是,对通常在地面上或桌面上使用的器具,摆动范围限制在从垂直算起每侧各90°,持续时间为5 min,支承物放在摆管摆动轴心线的高度上。

 

对墙壁安装的器具,如果使用说明中说明此器具应靠近地平面放置,并且规定了距离,则要按此距离在器具下面放置一块板,该板的尺寸每个方向要比器具的水平投影各超出15 cm,通常固定在天花板上的器具,试验时安装在一块水平的无孔支撑板的下方,支撑板的结构要能防止水溅到器具的顶面。摆管转轴与支撑板下表面在同一水平面,并与器具的中心线一致,喷水直接向上。

 

对IPX4类器具,摆管沿垂线两边各摆动90°,持续时间为5min。

 

带X型连接的器具,除带有专门制备软线的器具外,其他都应装有表13中规定的最小横截面积允许的最轻型柔性软线。

 

取下器具上的可拆卸部件,如必要,将取下的可拆卸部件与器具主体一起经受有关的处理。但是,如果使用说明中说明一个部件在用户维护保养时必须取下且需要借助工具才能取下时,则该部件不必取下。

 

[编者注:根据国标委公告GB 4208已经改为GB/T 4208]

 

GB/T 4208-2017《IP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2013, IDT)标准

 

14.2 试验条件

 

……

 

14.2.1 第二位特征数字为1的滴水箱试验

 

……

 

14.2.2 第二位特征数字为2的滴水箱试验

 

……

 

14.2.3 第二位特征数字为3的摆管或淋水喷头试验

 

……

 

14.2.4 第二位特征数字为4的摆管或淋水喷头试验

 

……

 

14.2.5 第二位特征数字为5的6.3 mm喷嘴试验

 

……

 

14.2.6 第二位特征数字为6的12.5 mm喷嘴试验

 

……

 

14.2.7 第二位特征数字为7的0.15 m至1 m的短时间浸水试验

 

……

 

14.2.8 第二位特征数字为8根据协议的持续浸水试验

 

……

 

14.2.9 第二位特征数字为9的喷水试验

 

……

 

14.3 接受条件

 

外壳经14.2.1~14.2.9规定的试验后,应检查外壳进水情况。

 

如可能,有关产品标准应规定允许的进水量及耐电压试验的细节。

 

一般说来,如果进水,应不足以影响设备的正常操作或破坏安全性;水不积聚在可能导致沿爬电距离引起漏电起痕的绝缘部件上;水不进入带电部件,或进入不允许在潮湿状态下运行的绕组;水不积聚在电缆头附近或进入电缆。

 

如外壳有泄水孔,应通过观察证明进水不会积聚,且能排出而不损害设备。

 

对没有泄水孔的设备,如发生水积聚并危及带电部分吋,有关产品标准应规定接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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